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6篇

时间:2023-11-14 11:01:41 分类: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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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6篇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篇1

为使广大客户及市民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xx〕14号)以及《转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公司认真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市分公司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通过邮件向下转发分公司及保监局相关文件,由办公室/监察部/合规部具体负责相关宣传活动工作开展。要求全辖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专题宣传活动纳入月度重点工作。

二、形式多样,强化宣传

本次宣传活动重点针对我司客户进行,以营业厅为主要的宣传场所,通过一系列的载体不断宣传反非法集资的知识,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钦州市分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及自身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了以下活动:

1、以区分公司下发的宣传教育活动参考资料为基础,组织全辖各经营单位员工进行学习,并要求各公司在晨会上对防范非法集资进行宣导,提高基层一线员工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宣传月活动期间,晨会宣导非法集资达192人次。

2、组织全辖8个分支机构在各营业网点悬挂横幅、海报、易拉宝、播放电子屏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在各营业场所放置宣传折页,发放宣传资料,提示客户要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并向前来咨询的客户认真讲解非法集资的形式和注意事项。

3、制作美篇及时宣传非法集资开展情况,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进行转发扩散,累计点击220多次。

4、在市分公司内网公布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电话及邮箱,要求全员若发现相关线索,要及时与监察部门联系。

5、组织人员参加钦州市公安局开展的“5。15打击和防范经济宣传日”活动,现场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200多份,并给咨询的市民认真讲解了非法集资的相关风险点及防范知识。

三、审视自身,查找问题

本次“宣传月”专题活动,市分公司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动作,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同样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宣传手段不多。全辖各单位宣传形式都集中于拉横幅、播标语、设摊点、发资料,手段较为传统,创新不够。虽然也通过微信进行转播,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宣传普及面有待进一步加大。除参加市公安局开展的宣传日活动外,其余宣传大多集中于公司自有客户。

三是内部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司除了在晨会上宣导外,专题的培训会开展的次数较少。

四、防治结合,建立机制

为有效巩固近年来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成果,及时遏制非法集资苗头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保障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市分公司将不断健全防范非法集资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宣传月”规定动作,创新宣传手段,进一步发挥自媒体宣传普及面广的功能,提高宣传效果。要求全辖各层机构除了“宣传月”时间外,全年都要持续进行宣传,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贯穿到整年的工作中去。

二是加大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培训,完善培训机制建设,利用专题会、培训会、晨会、板报、学习园地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全辖干部员工的宣导,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能力。

三是建立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机制。各经营单位和各部门负责本辖区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专报制度,对监测发现的非法集资案源线索和可疑活动,在1个工作日之内向市分公司责任部门报送。

四是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对群众举报、新闻监督、行业监管和查处的相关涉及非法集资情况畅通渠道,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五是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力度。坚持对非法集资案件依法从严大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篇2

为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林办[20xx]12号)和《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转发的通知》(宁林办发﹝20xx﹞38号)要求,隆德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项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做了专题研究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副局长李强同志任组长,各林场,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派出所。森林派出所所长曹跟平同志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结合隆德县林业工作实际,集中深入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为加强信息联系,每个林场、站、所确定了一名联络员随时与非法集资办公室保持联络,确保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信息畅通。

二、认真开展排查

(一)在单位内部开展自查。一是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领导小组牵头,通过召开座谈会、对单位内非法集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了应查尽查,不留死角。二是局属各站、所,林场从上到下进行非法集资风险自查排查工作,查漏补缺,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将各种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非法集资隐患排查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林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三是对存在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的方面广泛听取了周围同事的意见,对出现的问题、漏洞及时解决,彻底堵死非法集资风险入口和出口,确保不给非法集资留生存空间。四是严格单位内部管理,如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和苗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如涉及违法犯罪,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排查林区内涉林企业。组织工作人员对林业领域内以林业建设为名目的投资理财(管理、咨询)、融资及非融资担保、小额贷款、中介机构;私募股权投资、第三方支付等新型金融涉林企业;林权抵押、典当、融资及非融资租赁等资金密集型涉林企业等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未经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筹集资金;打着“生态建设,惠及子孙后代”的旗号,发布虚假信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投资高额回报等;伪装以造林、林权转让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骗取社会公众资金的目的;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传单及微信、qq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或信息等非法集资现象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整治,做到排查与整治同步进行,防范与打击双管齐下,将非法集资危害降到最低。

三、做好宣传教育

通过林业局工作群、网络媒体及公众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工具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同时,利用下乡扶贫和其他开展工作的契机,向广大村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及预防妙招,提高他们的防辨能力,帮助他们预防非法集资风险,并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效线索来源,加强发现渠道和打击力度,确保农村经济金融秩序良好。局内部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习相关反非法集资知识,提高了个人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为今后工作中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行动和宣传教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报告总结

经本次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未发现我局存在非法集资现象,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及宣传教育,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对打击非法集资的认识。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地方,随时发现,立即改正,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总体情况良好。

此次排查虽然已结束,但是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今后工作中我局会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的高度警惕,坚持宣传教育为先、积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用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现象的发生,保障我县林业领域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篇3

为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枨冲镇根据市打非办统一部署,于7月起在镇域范围内全面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扎实防控非法集资风险。

一是统一部署,召开会议。7.12,我镇召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会议,镇领导班子、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书记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部门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并针对我镇情况进行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布置。同时强调必须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实抓牢此项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宣传当前社会非法集资的新形势、新特点,引导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全民共查的浓厚氛围。

三是集中开展风险排查。镇上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由各行业分管领导带队对所属行业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全方位在辖区开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篇4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辖区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我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10月份以来,大队共排查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5处,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87起。

一、加强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力度。大队积极加强与安监、交通、公路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开展地毯式、拉网式事故隐患点段排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所有省道、县乡道路、村道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工作。

二、强化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完善和规范。大队要求各中队对辖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清理,进一步予以规范和完善,科学、合理地设置限速、禁行等标志。设置明显的停车标志,施划停车线。同时进一步加大城区违法停车的管理和查纠力度,对沿街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实行强化整治,扫清道路交通障碍,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三、加强客货运企业的隐患排查力度。大队以辖区客货运、危化品等运输企业为重点,组织民警深入企业,对客货运车、危化品运输车逐台进行运输安全资质审查和安全性能检验,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无资质驾驶人从事运营,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gps动态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同时并组织驾驶人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通报近期全国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做到见人见车,逐车逐人落实安全措施,防范在先,切实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路面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对大中型客货运车辆超速行驶、超员超载及驾驶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纠、从严处罚。二是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及协调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道路农用车载客、报废车辆和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扣车辆,从严处罚,全面改善农村道路的交通环境。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科工信局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根据《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日常工作。

二、采用宣传方式,增强群众辨别能力

以网点为阵地,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为载体,通过现场讲解、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落实监管机制,认真组织排查

重点对手机短信领域开展排查宣传,在排查中做到严查严处,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通过排查,没有发现手机短信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督促电信运营商建立排查非法集资活动的长效机制,确保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及时消除非法集资活动风险隐患,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篇6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市典当行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典当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典当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行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开展宣传教育,增强辨别能力

我局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省典当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及公众对典当行业的认知,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我局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三、强化风险排查,建立长效机制

我县现有从事典当企业一户,即:金盛通典当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是由国家商务部和公安部备案,经省商务厅和公安厅批准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典当机构,注册资本人民币20xx万元,拥有130多平米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6名均为高学历的专业典当人才。其经营范围包括: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排查工作中,我局检查行动主要从七方面进行:

一是检查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主要核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现象,净资产是否低于注册资本的90%;

二是检查资金来源情况。主要核查有无非法集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从本县以外商业银行贷款行为;

三是检查典当行与股东的往来情况。主要核查典当行对其股东的典当余额是否超过该股东的入股金额;

四是检查典当业务结构及放款情况。主要核查典当总额构成及其真实性,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的50%;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对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的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的25%;是否有超范围经营情况;

五是检查绝当物品处理情况。主要核查绝当物品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六是检查当票使用情况。主要核查所有典当业务是否按规定开具全国统一当票,是否存在以合同代替当票和“挂外账”现象,当票填写是否完整;

七是检查利息费收取情况。主要核查是否存在当金利息预扣情况。利率及综合费率收取是否超过规定范围。并通过约谈企业股东、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或其他员工了解企业发展状况。经过细致排查,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违规经营现象和非法集资的情况。

本次风险排查工作已结束,在今后要将典当行业非法集资的排查监管作为日常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使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促进该行业健康有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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