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食品安全总结5篇

时间:2024-06-05 17:48:01 分类: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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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食品安全总结5篇

商务局食品安全总结篇1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局加强执法检查,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两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 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参与开展了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

商务局食品安全总结篇2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食品安全目标和责任,不断完善和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加大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肉食品流通秩序。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开展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相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整顿规范我县牛羊肉定点屠宰工作,严防不合格肉品通过定点屠宰场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3车(次),向牛羊经营户发放公告通知50余份,检查肉品经营单位和业主30多户。打击取缔私屠滥宰点2个。

(二)狠抓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化管理

一是督促和指导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肉品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肉品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肉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三是监督屠宰企业严把牛羊来源关,积极配合畜牧部门严格查验畜禽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全面落实好检疫检测制度。四是督促屠宰场使用自治区商务厅统一印制的肉品品质合格章,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维护肉品安全。

(三)做好重大节日期间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我局突出重点,在“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每个节日期间都精心组织食品安全大检查,并要求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我局,并启动应急预案。并将节日期间屠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个环节。确保肉食品安全工作。截止10月底,安排节日期间生产安全及肉品安全工作检查5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车辆3辆,检查对象涉及三家定点屠宰场和3家超市、覆盖全县13个乡镇集贸市场。

(四)扎实做好各屠宰场h7n9禽流感防范工作

为防止h7n9亚型禽流感在我县蔓延,我局于4月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屠宰场动物疫病防范工作。监督县内各屠宰企业购买消毒药品,对屠宰场进行全面消毒,要求其严格执行屠宰场定期消毒制度。并临时关闭了xx县利民市场临时家禽屠宰点,组织人员对该屠宰点进行了全面的清扫和消毒,最后对该屠宰点张贴了关闭封条。并于4月25日出台《xx县工业和商务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保障全县各畜禽定点屠宰场有序生产和畜禽肉品安全。

(五)认真做好xx县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登记工作

结合《xx区肉品质量溯源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做好xx县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督促守江生猪定点屠宰场、全美佳超市、天源好又多超市通过商务厅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实行质量安全责任承诺。通过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信誉。维护和完善统一了有序的肉品销售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六)积极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园和农贸市场建设

一是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园区建设。按照市政府规划要求,我局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宁夏长湖实业有限公司在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投资2亿元建设一个清真特色明显、功能齐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园。该园区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建设各类加工车间40余间、万吨冷库一座,旅游接待中心一座和产品展示批发综合楼一座。行业种类以清真牛羊肉加工、纯胡麻油加工,清真兔肉,老豆腐,粘玉米,板鸭,干果包装等为主。各类加工车间冷库,旅游接待中心和产品展示批发综合楼于2012年底基本建成。今年进行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截止9月份工程全部完成建设,旅游接待中心及产品展示批发综合楼已投入使用,胡麻油加工、黄渠桥羊羔肉罐头已投入生产。二是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设。今年我县加大了对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通过积极争取区、市项目资金320万元对姚伏农贸市场、头闸2个农贸市场的交易厅棚、上下水改造、地面硬化、卫生、安全、服务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市场20座。农贸市场通过改造提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得到加强,市场档次得到提高,城市商业功能进一步提升,较好地适应和满足了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管理力量薄弱。由于受人员编制、经费、车辆等诸多方面的制约,目前肉品监管工作开展难度大,缺乏长效性。

(二)畜禽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努力推进畜禽定点屠宰,确保畜禽屠宰进点率。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建设,把各项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以全新的工作理念和精神状态、持之以恒的抓好定点屠宰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管理,完善肉品质量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群众食肉安全。积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强大合力。重点对屠宰企业、加工企业、肉品市场、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拉网式联合检查,不留任何死角。

(三)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化肉品质量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经常性的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定点屠宰企业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促进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商务局食品安全总结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1、成立组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为加大综合执法的协调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公安、财政、农委、卫生、工商、质监、药监为成员的xx定点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市县的总体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2、职责分工。

①县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农委、财政、卫生、工商、质检、药监等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要监督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入厂检查验收、宰前静养观察、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冷藏吊挂运输等制度;推行生猪屠宰企业和生猪养殖基地挂钩制度,扩大生猪屠宰企业自养或协议养殖生猪规模;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如实记录从生猪进场到肉品出场全程信息。

②公安部门要与各监管部门深化联合打假机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私宰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和利用病害肉等不合格猪肉制售肉制品的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

③县财政部门要支持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④县农委要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滥用兽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格做好防疫条件审查及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监督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生猪养殖场健全完善生猪养殖档案,积极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及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提高规模化养殖的比重。

⑤县卫生部门要会同农委、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⑥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销售私宰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的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推行“场(市场)厂(屠宰厂)挂钩”和猪肉挂牌销售管理制度;监督肉品经营者执行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如实记录肉品来源和流向。

⑦县质检部门要监督猪肉制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入厂猪肉等原料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坚决打击利用病害肉等不合格猪肉制售肉制品的行为,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⑧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各类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妥善保存进货记录、票据等相关信息,确保所使用的猪肉产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为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政府、部门、企业、市民都重视的目的,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有声有色、大势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先后会同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农委、工商局等部门在小市口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宣传活动。并在广场、主要街道、农贸市场悬挂宣传条幅135条,发放《肉品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宣传活动的开展为专项整治营造了良好的气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三、强化食品安全和生猪定点屠宰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交易市场和集体用肉单位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今年共组织联合检查20次,部门检查28次,出动执法人员352人次,立案查处案件1起,移送工商部门处理6起,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个。我县今年共屠宰13万头,通过对生猪检验(疫)共检出病害猪403头,屠宰生猪的残渣约4500公斤,这些残渣每天各屠宰场都加入燃烧炉内与煤共燃,没有流入市场,没有产生地沟油,收缴不合格肉品295公斤,目前已全部无害化处理完毕,并对有违规的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停业整顿和罚款。与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屠宰场向社会公布了《肉品质量追溯及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二是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了xx食品流通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公布了商务局举报电话和工商局举报电话;三是深入苏果超市、安德利购物中心、万客隆大卖场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26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督导企业按照有关文件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有效开展自查自纠,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四是我局按照市局xx政府的工作安排,在“五一”、“中秋”、“国庆节”、“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屠宰场及食品,同时还定期和不定期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的工作。

二是我局配合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农委、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农村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万村千乡”农家店、各生猪屠宰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车站、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食品生产经营中故意使用非食品原料的,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屠宰企业都要制定相应的地沟油管理制度和措施,在检查中,未发现屠宰企业与餐饮业以及专门收购单位签订的“地沟油”收购协议的,也未发现从事炼制地沟油的相关单位和企业。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生猪定点屠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存在一些实际问题:

1、在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执法力度不够,主要一方面是我局执法人员少,工作量大。另一方面是缺少工作经费。

2、目前,全县部分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仍采取“一口锅、一把刀”的手工操作方式,加工工艺落后,卫生状况也不容乐观。

3、少数私宰者与用肉单位进行“场外交易”,直接把私宰肉混在从屠宰场出来的猪肉里一起送货上门,这种做法更加隐蔽,更难查处。可以说,肉类的多元化销售方式使私宰分子有了较大的生存空间,如何标本兼治地堵住这些漏洞确确实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五、20xx年工作的打算

1、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以及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全县26家屠宰厂(场)、农贸市场、超市、购物中心的检查力度,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各镇的执法力度。要按照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肉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健全办事机构,充实执法人员。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生猪屠宰管理的工作面广,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责,是一项系统工程。明年,要加强与工商、卫生、食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共同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3、在“两节”期间,我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市场执法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强薄弱环节监管。要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对酒类、肉类、食用油、米面制品等热销种类食品的市场巡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机制,严查重处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和食品展销、促销等活动的执法检查,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4、我局按照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严格落实“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守纪律,扎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对于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最大限度、最快速度降低危害。要抓住“两节”期间人流集中的时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积极动员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

5、加大对各乡镇屠工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屠工有效管理机制,落实屠工责任制。

6、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市场环境。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规范肉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大力营造和谐、有序的肉食品市场发展环境,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商务局食品安全总结篇4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州政府和州食安委的领导下,我州各级商务部门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商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贯彻落实。2018年,xx商务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努力推进我州“放心肉”工程建设。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稳定机构,完善制度

为确保州委、州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部署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法》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及市场秩序科、市场体系建设科、贸发科、法规科组成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开展全州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和完善了《xx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屠宰厂卫生制度》、《xx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xx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监察制度》、《屠宰执法监督监察人员管理办法》、《xx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肉品卫生检验规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xx商务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xx商务局食品安全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初步建立起了全州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早安排、重防范,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生猪定点屠宰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食品放心工程”,为推动和促进其规范发展,我局极为重视对此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始终把它列为商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今年,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力度。

一是结合实际,明确了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和任务目标,并与各县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县务必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2018年市场商品供应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有力地推动了商务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是根据州食安委要求,我局年初制定下发了《xx商务局2018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商务系统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和必须达到的目标。除组织48人次完成每年两次的常规检查外,我局又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参与,对我州的活体猪、冻肉储备以及全州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三是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局下发了《xx商务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并会同xx公安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联合转发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通知、《xx商务局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x商务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供应及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xx商务局关于全面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情况的紧急通知》、《xx商务局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x商务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在省、州的高度重视下,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本地区生猪屠宰管理,督促各定点屠宰厂强化宰前检疫和质量检验,坚决禁止病猪、死猪上线屠宰。由于管理、措施、监督、宣传到位,今年以来我州尚未发生一起病害猪肉从定点屠宰厂流入市场的事件;

四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按照国家“食品放心工程”要求,建立了全州生猪定点屠宰厂档案资料,目前,正准备对其实行星级评定管理制度,以促进我州生猪定点屠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11月5—10日由李副局长带领相关人员到各县进行督查。截止目前,全州商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40人次,检查企业382户次,检查市场40个次,均未发现私屠乱宰、注水肉和病害猪肉上市现象。

三、加强对市场及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

按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要求,州、县商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检查和督查工作。今年以来,已分别在春节、州庆、清明节、中秋、国庆等节日前对全州八县的各定点屠宰厂、超市和重点市场等相关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州共出动检查人员180人次,累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厂(点)51个,商品市场30个,超市20个,农家店180个。通过采取日常监管与巡查打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四、积极推动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制定完善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发放管理制度”。结合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人少事多实际,委托xx餐饮与美食协会参与“随附单”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并将发放和管理要求登报公告。目前,申领“随附单”和备案工作正在办理。

五、认真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努力构建农村安全消费网络体系

督促和指导“万村千乡”承办企业严格按国家“两个规范”的标准和要求改造建设农家店。目前,全州乡镇农家店平均覆盖率达100%,村级店行政村覆盖率达60%左右。

为保证农家店食品消费安全,我们督促“配送中心”进一步加大配送商品的质量,提高配送率。所建配送中心和农家店都与县经济商务局签订了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协议,有力保证了农村商品的质量和消费安全。

六、重视节日市场食品供应和消费安全

早安排、早准备,及时对 “春节”、“清明”、“ 五一”国庆、中秋等节日的食品供应和消费安全作了具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节日市场肉食、粮油、活禽、水产品、鸡蛋、酒类、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须品供应和消费安全。加强节日期间的检查力度,启动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和供应日报制度,及时向州食安委办公室和省商务厅报告我州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动态情况。努力做好节日消费动态监测,保障节日消费安全。到目前为止,全州商务系统监管领域和环节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七、积极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顿,努力推进“放心肉”工程建设

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加快我州“放心肉”工程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行为。一是对州内的定点屠宰厂进行深入细致的信息采集和调查;二是完善活体猪和猪肉储备制度。指导企业规范养殖、标准建厂。使我州的省级猪肉储备量达到活猪7000头,猪肉320吨;三是对生猪无害化处理实行全程监控制度,坚持生猪定点屠宰周报制度;四是加强市场巡查,随时保持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州上市肉品质量。

八、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了相关的监管制度,完善了相关的工作措施,也取得了一些经验,但由于受一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和条件的限制,工作中有的问题还没有很好的办法去解决和推动。主要表现在:

(一)我州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大都是以原国有食品公司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普遍存在规模小、设备简陋,经营方式单一,厂区布局零乱等问题。

定点屠宰厂由于受辖区范围生猪屠宰数量的限制和成本上升、收费过低(2009年底省发改委发文,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收费可到30元,但我州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基本无法执行新标准),稳中有降生猪定点屠宰收费可导致经营户入不敷出,经济效益差,无力添置和改造屠宰设备,屠宰条件差,检测检验设备不全,环保不达标等问题普遍存在。

与《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及《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等国家标准相对照检查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二)技术力量薄弱。

目前,各县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大多数是兼职,而且基本没有参加过正规培训,熟悉政策的多,掌握商品检验技能知识的少,直观检测经验不足,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经费不足,行政执法人员少的问题依然突出。

商务部门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仅靠财政拨款,没有任何收费项目。州、县商务局普遍都受经费不足所困扰。同时,各县人员变动较大,抽调突击其它工作频繁,满足不了食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经常巡查监测需要,不同程度的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虽然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但由于具体工作人员大都承担着多项业务工作,特别是县级商务部门,整个商务管理工作只设有一个股室,仅1—3人,从而导致对酒类流通企业的普查断断续续,影响了对酒类流通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部份食品安全监管对象认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已明确工商部门为主体,商务部门管理食品安全工作没有法律依据,配合检查、提供抽样、报送信息的积极性明显不如上年,给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增加了不少困难。

九、下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公安、质监、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督促各县指导和帮助各定点屠宰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屠宰企业按《生猪屠宰操作规范》进行屠宰,确保上市肉品的质量;二是加强对肉食品市场的监管,继续保持和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病害猪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为契机,千方百计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全面改造提升生猪定点屠宰厂加工设施和检验设备,改善加工条件,优化加工环境。

(二)继续推进酒类流通企业登记备案工作。

尽快在全州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构筑酒类食品消费安全防线,为下阶段开展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准备,打好基础,努力规范酒类流通管理。

(三)继续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

引导和鼓励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龙头企业向农村市场延伸销售网点,建立规范的农家店,组织质优和合格商品供应农村市场,不断提高农村商品供应质量,为促进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奠定基础。

商务局食品安全总结篇5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州、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系统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系统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全局同志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商务局委托县公安局税侦大队执法,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进行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杜绝了问题肉的上市,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二、加强酒类管理,狠抓《条例》、《办法》落实

当前酒类安全消费,已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我们商务局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大力宣传,通过媒体、横幅、标语,召开经营者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洒类流通管理办法》,让经营者了解其重要性,掌握经营程序。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经营酒类的1015经营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初步建立了酒类经营户挡案。三是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对于本地酒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严格实行酒类商品溯源制度,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规定酒类经营户必须建立了购销台帐和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酒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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