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最新7篇

时间:2024-07-12 11:48:13 分类: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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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最新7篇

2024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篇1

20xx年上半年靖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较好的完成了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以及农产品检测等各项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20xx年经报县编办批准,我局成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先后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到省、市学习培训并获取检验员资格证,持证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中央投资200万元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已进入扫尾阶段,今年可通过检查验收。

2、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农产品质量检测站配合,开展农产品基地、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农产品标志标识等日常监督检查活动。

督促湘客隆、福乐多、步步高三个大型农产品销售超市严把进货渠道,严守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进货和销售台帐,定期对农产品包装、标识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样检测,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督促茯苓协会、四通米业、绿源现代农业对各自生产的茯苓、大米、蔬菜产品建立生产档案,规范生产操作规程,开展质量日常检测工作。20xx年上半年农业局共例行农产品检测82批次,合格率达99%,有力地保障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菜。

3、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

①根据上级农业执法部门

要求和靖州县20xx年农业执法工作方案,20xx年对全县65家农药经营店、30余家肥料生产经营者销售的350余个农药和30余个肥料品种进行全面检查,共查处不合格化肥产品3个,查获不合格化肥41000公斤,货值金额8.1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7.1万元,并对不合格肥料进行了立案查处。

②按照靖政办函20xx52号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六六六”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六六六”粉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张贴《严厉打击非法购销“六六六”粉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告,会同工商局组织县城农药、菌种经营者举办农资经营法制培训班,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守法经营、自觉抵制非法经营“六六六”粉等禁限用农药行为。与通道、会同、绥宁、黎平、锦屏、榕江、剑河等周边茯苓种植县农业局加强信息交流,建立联合打击“六六六”粉非法销售的协查联防机制,增强打击效果。

③督促茯苓批发市场和茯苓专业协会加强对“六六六”粉等农药残留检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自觉抵制“六六六”粉等农药残留超标产品入市交易。

2024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篇2

根据肃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肃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肃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肃州区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意见,西峰乡成立了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并且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结合本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完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现就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了宣传培训,营造了浓厚气氛

加大了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技术培训、科技进村、开展农资打假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等形式,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

乡农产品质量监管站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主体资格审查。对进入本乡的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严

格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进销货台账制度,对经销的.农业投入品要索证索票,认真登记产品的销售流向。三是加大了农业投入品监管专项整治力度。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强化农业投入品的源头安全管理。加大了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全乡奶牛养殖户签订了鲜奶安全生产责任书,指派专人定期对鲜奶收购过程进行检查,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瘦肉精”专项整治,禁止使用泔水喂猪、喂羊等安排,对全乡养殖户进行检查整改,提高了养殖户的安全生产认识。对销售高毒农药、禁用农(兽)药、假劣农资及在蔬菜上使用高毒农药和饲料添加瘦肉精等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严格检查。坚决杜绝违禁产品及高毒农药流入我区市场和农产品生产环节。

三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

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农业、林业、畜牧技术服务站技术力量,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一是加快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推广力度。围绕设施农业和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要求,结合无公害农产品有关农业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推广符合我乡实际的主要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和具有区域优势的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二是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在规划建设好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养殖小区内,推行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三是引导生产者科

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在广大农民中间普遍开展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等知识的培训,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的规定,大力推广病虫害防治新技术和有机无土栽培、标准化养殖等先进实用技术,坚决杜绝高毒、禁限用农、兽药和有毒有害饲料添加剂。

四全面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入制度。

乡监管站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严格监管。逐步从产品认证、产地证明、产品检测检疫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为依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不合格农产品清退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等责任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单位和农户,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地准出关。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鼓励和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进行农超对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

2024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篇3

一、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提高群众种粮积极性

国家鼓励粮食生产的一系列强农惠富农政策的出台,是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有效举措。在免除农业税的基础上,国家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从无到有,补贴范围从少到多,补贴强度从弱到强,建立了以免除农业税、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推广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为主要内容的“一免四补”政策体系。今年上级下达我县的粮食直补资金410.16万元、亩均17元、综合补贴资金1819.19万元、亩均75元,我们都及时、足额的发放到群众手中。此外,通过实施小麦、玉米国家良种补贴项目,使全县种粮群众每年节约种子费支出400余万元、亩均20元;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700万元并圆满完成补贴任务,补贴各类农机具1651台,受益农户达685户。以上政策措施的落实都极大地调动了我县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二、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粮食单产

今年以来,我县坚持依靠科技进步,通过良种良法相配套,大力引导农民科学种田,不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提高单产,稳定总产的目标。一是依托国家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推广了阎麦8911、阎麦9710、、西农979、西高2号、西农889和郑单958、榆单9号、陕单609、浚单20等一批高产优质新品种,实现了我县小麦、玉米优良品种的全覆盖;二是按照“整乡推进”的原则开展小麦、玉米高产创建活动,使我县粮食单产大幅度提高,小麦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平均亩产542.3公斤,千亩示范点平均亩产538.3公斤,百亩攻关亩产577.7公斤,综合考核在全市8个区县中排名第二;玉米高产创建百亩攻关田平均亩产732.7公斤,万亩示范片平均亩产669.4公斤,夏玉米大面积单产居全省第一,创全市夏玉米单产新纪录,《日报》、《日报》先后进行了专题报道。三是大力推广种子包衣、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农作物秸秆还田、硬茬直播、半精量播种等先进实用技术,依靠科技走出增粮增效的新路子;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农技队伍建设,并依靠科技入户项目实施,为农村培养了一批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的实用人才;五是积极实施农机补贴项目,大力推广了一批先进的农业机械,基本实现了我县粮食生产收、种、管的机械化。

三、围绕农田基本建设,加强土地复垦与治理,大力改善基础配套设施

我们紧密围绕我县粮食生产发展的需要,以土地复垦与治理和基础设施配套为切入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使我县粮食生产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迅速得到改善。通过执行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引导农村节约用地,使全县粮田面积稳定在22万亩左右。通过做好农田综合开发工作,进一步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了一批高标准的基本农田,使我县粮田基本达到了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按照每百亩地280米“u”型渠和每70亩粮田一口井的标准,积极做好渠井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实施“村村通”工程,使农村和农业生产道路,基本实现水泥化和砂石化。同时进一步加快农村电网低压改造工作进程,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证。

一年来,我们在粮食生产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这不是最终的目标,在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给自己多一些的压力和动力,争取在高标准、高质量的基础上超额完成任务,为农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024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篇4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委的关心和指导下,通过全区农牧系统干部职工作的共同努力,至当前,我区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事故。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了领导分镇包保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专项治理行动。

2、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是分别与各镇农服中心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二是要求各农资生产、经营及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签定了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164余份。

(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从源头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组织开展了“两节”期间的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8余人次,检查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44个次,检查农资生产单位8个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6个次。二是开展春季农资市场整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在年前就将该项工作进行了落实安排,要求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5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02个次,三是加强了屠宰检疫管理,与各定点屠宰场(点)100%的签定了安全承诺书,共计检查屠宰场(点)23个次,严把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耳标的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强对进场(屠宰、养殖)生猪“瘦肉精”的检测工作,对进场的生猪按5%进行尿样检测;四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共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及其产品折合头数52头。

3、加大抽检力度,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以检测工作为手段,加大抽检工作力度。累计共完成了农产品监督抽检26批次,其中蔬菜6批次,鸡肉2批次,鸡蛋2批次,猪肉10批次。完成“瘦肉精”检测1120批次,各镇共完成农残速测370余批次。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宣传培训工作为抓手,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扎实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3.15”,“春季禁渔集中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种子法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技术宣传等系列集中宣传活动9次;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兽药管理、农药管理、肉品质量安全等集中培训共12期,共培训相关人员300余人次,发放购种宣传明白纸,禁渔通知、公告,禁用农兽药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3000余份,发放宣传通告120张,张贴宣传标语21条,发放农产品生产档案1000余本。

5、扎实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申报工作。

已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44个,无公害产品认定申报3个,完成,2家绿色农产品认证已完成土壤、水样的抽检、有机农产品认证申报2家,(一家已完成土壤、水样的抽样,一家已基本完成资料报送)。

6、扎实开展工作督查及工作例会。

结合实际,我局切实将日常监管下移到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在切实加强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强化工作督查,每季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督查;扎实开展了第一、二季度工作例会,切实对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在日常监管中提出的突出问题通过交流落实解决措施和意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镇监管站要切实做好在督查中发现实际问题,加强复查,确保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7、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今年,我局采取公共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行政执法案件审查事项进行了专项购买服务,聘请专业律师对案件证据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执法文书等内容进行专项服务,当前,该服务事项已启动,上半年共办理涉嫌农业行政违法3起,案件正在调查处理过程当中。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积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点建设工作,争取财政支持,提高规模农产品生产的申报积极性。

2、进一步加大培训宣传工作,增强生产主体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科学生产水平,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

3、强化对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的督查力度,采取网上监督检测情况,及时追溯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和季度工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相关责任单位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4、做好新五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对接,努力使安全管理工作不脱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024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篇5

20xx年,我质检部检验一线全体人员在公司及品管中心的领导下,全力以赴、尽心尽责地做好了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履行了检验员的基本工作职责,为保证全厂的生产正常运转和产品品质控制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保证了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现进行以下工作总结。

一、产品的进料检验

原材料质量控制有关产品的生命,我们通过严格把好入口关,从源头来控制产品的质量,对所有外购原料,首先按规定进行报验制度,检验员确认供应商提交的质量证明文件,并从外观、尺寸等方面进行检测,必要时做机械性能方面的检测。提高检验透明度,产品检验根据检验量的大小,尽快检测,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以方便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增加检验透明度,严格质量检测标准,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做到对公司负责的同时,不损害供应商的利益。

二、半成品的检验

半成品检验面广量大,且精度要求高,为保证产品质量,我们对产品实施全检制度,严格控制检验流程,实施对结果负责的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员工的产品均从检验员的双手过,凝聚了检验员的大量心血,不知有多少的日日夜夜的加班,牺牲了多少检验员的休息时间。严格过程控制程序。对工序流转的产品,必须按产品流转控制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放行,并执行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复验上道工序的制度,做到层层把关。

三、自身的不足

工作中偶有因为马虎而造成工作失误,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以后我会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仔细完成本职工作。在于别人打交道中由于个性原因,不够主动。为了以后能更完美的完成工作,我会主动和领导以及同事多沟通交流。希望通过交谈从他们那学到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自从走出校门之后,踏入这个社会舞台,让我感觉到这个社会很陌生,不管是在工作上还是在人际关系上,对于我这个刚出茅庐的人来说,什么都是困难,经过这一年的洗礼真的让我成长了不少。

2024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篇6

20xx年,在农业、畜牧、水利、质监、工商、卫生、商务、药监等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切实有效,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加大两个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是加强农产品监管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多年来,区农业局把宣传上述法律法规作为抓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尤其是近两年以来,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一是在与区电视台联办的《襄州农业》栏目中增加“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栏目,共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办法》专题宣传节目12期,发表电视讲话10次,累计循环播放280次。

二是制作宣传横(条)幅20条,悬挂在区内各个大型农贸市场、各镇主要街道和城区主干道,张贴宣传标语180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

三是在主要商业中心、广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设立宣传咨询台,向市民面对面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一年来共接待咨询人员2万人次。

四是出动宣传车30台次,组织宣传人员180 人次,对初级加工企业、农产品收购企业和大中型农业生产企业实施划片包干,包保责任落实宣传工作。

五是组织行政相对人培训,每年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举办一次农业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时间3-5天,培训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办法》以及相关的农业投入品管理法规。如20xx年 1月,区农业局报请区政府同意,在农技中心举办了为期一周的阳光工程农资经销员法律培训班,共培训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人员385人,并进行了理论测试,测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签发《农业投入品上岗经营资格证》;年初,区水利局分别在荣华宾馆、襄北农场招待所、区委党校、朱集四新村培训基地等地方,举办水产品养殖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600人(次)。通过以上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办法》,为全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农药市场监管,重拳打击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

对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铵及其复配制剂等高毒高残留农药进行重拳打击,严肃查处剧毒鼠药和未经登记擅自生产的卫生杀虫农药,依法强化辖区内剧毒和高效农药限用工作的管理,杜绝剧毒、高毒农药在蔬菜、果树、茶桑等短期经济作物上使用。同时,切实加强对调节剂、保鲜剂、防腐剂等系列农药的监管。在违禁农药监管上,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加强农药批发源头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把农药批发源头监管工作作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来抓,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

一是召开农药批发源头市场监管专题会议。今年5月5日,在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会议室召开了邓城农资市场批发源头农药经销商农药管理专题会议,对农药监督管理年的管理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详细安排。

二是加强农药产品申报备案工作。要求邓城市场内所有农药经销商将新购进的农药产品及时携带样品和相关材料到邓城农资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备案,对未申报备案的.产品、采取隐蔽方式销售的产品,依法给予严肃查处。截止目前,全区共申报备案农药产品 128个。

三是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工作。今年已抽取各类农药样品27个,全部进行了送检。

四是依法整治源头经营门店。在申报备案的基础上,依法查处申报备案不合法的农药产品,坚决阻止不合法农药进入本地销售,同时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先后对8个违法违规农药产品给予行政预警,要求限期退出我区市场;依法查处农药案件7件,其中劣质农药案件2件,责令退出产品6个,数量达20xx公斤。五是加大农药经营网点的市场检查力度。先后清查农药经营门店 28个,全部依法取得了《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农药经营档案》全部建立,对《农药经营档案》建立不完善的3个门店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门店对禁止经营的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及其复配制剂进行公开承诺。六是加强用药安全指导。要求区内各农药批发源头加强售后服务工作,正确指导各个农药产品的安全使用,杜绝将高毒农药使用在短期经济作物上,杜绝将激素类农药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领域。同时严厉督促基层零售商积极引导农民严格按农药产品使用的方法和剂量进行安全、科学使用。

(二)开展“五查”,加大农药零售网点市场整治力度。

对邓城农资市场以外的零售网点,区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组织两个工作专班加大市场整治力度。

一查经营资质。先后检查农药经营门店272家,全都取得了《农药经营许可证》。

二查产品来源。对辖区内经营邓城农资市场以外的产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摸清产品的来源渠道,掌握产品的质量状况,对违法违规产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查经营档案。对经营档案建立不完善的18家门店加强指导,帮助其填写完善。对未建立经营档案的2家门店依法予以查处。

四查农药标签。按照《农药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检查各个门店经营农药产品的标签,对12个存在标签问题的农药产品依法给予查处,确保全区农药市场标签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五查隐蔽销售农药活动。对基层村组隐蔽销售的农药产品加大查处力度,对无证经营邓城农资市场销售的农药产品依法从重查处;对经营辖区外经销的产品严格加强管理,直至取谛其经营活动。

(三)层层建立责任制,加强用药安全指导。

明确要求邓城农资批发市场对自己经营的农资产品安全用药问题负主要责任,与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签定用药安全责任状,同时与基层零售网点签定用药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各自的用药安全责任,并加强技术指导;辖区外的农药产品在辖区内本着“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也必须签定用药安全责任状,确保各层次的用药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三、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履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区农业部门按照上级主管业务部门要求,对辖区内15家大型农业生产企业,从投入到产出进行全方位规范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生产记录。第一,购入的农业投入品要有发票、产地证明、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具体时间、经办人签名、领导批字、入库手续等。第二,领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投入品,要有具体时间、具体地点面积、具体用量比例及具体经办人等。第三,对产出的农产品,要登记入库。外销的农产品要注明时间、品种、数量、去向等相关情况。第四,要求各农业生产企业,按照各自业务需要,建立自己的化验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自律性检测,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五,从严从紧开发 “三品一标”品牌。截止目前,全区20xx年6家企业,通过认证和复查换证共获得农业“三品一标”证明商标13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8个、绿色食品4个、有机食品1个。同时加强对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监管。今年4月份以来,配合区创卫工作每天对城区内所有农贸市场,开展农产品抽样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2)区畜牧兽医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抓好了五个方面的“把关”工作:一是严格把好投入品监督管理关。二是严格把好养殖环节监督管理关。三是严格把好饲料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关。四是严格把好产地检验检疫关。五是严格把好屠宰上市检验检疫关。

(3)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成立了工作专班,并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依法从重惩处农产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二是依法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4)区商务、水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都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法规不够完善。具体表现在《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条款衔接不紧,不便操作;《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赋予农业部门的责任较重,但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如含量在40%以上的复合肥农业部门不能管理。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短缺。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是我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承担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职责,单位现有工作人员51名,但全年工作经费还不到30万元。

三是农产品检测体系不健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国家批准投资兴建,主体工程已于20xx年完工。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仪器和设备已基本安置完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机构编制、人员还未审批到位,制约了我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是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队伍需要加强。区农业局虽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但仅有2名工作人员,满足不了全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业务需要。各镇(街道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任然是个空白,没有个真正达到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五是区委、区政府对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今后的打算和建议

一是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的宣传及贯彻实施,继续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加大力度对各农业企业规范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

二是积极协调配合区直各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把我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抓得更牢更实,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三是建议区政府帮助呼吁尽快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农业部门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工作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

四是建议区政府尽快解决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人员编制、经费预算问题。

2024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篇7

县食药办: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从源头着手,以改善畜产品生产环境,提高投入品质量,规范畜产品生产和营销市场秩序,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规范经营使用管理,加强执法和行业自律,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行政组织领导,靠实监管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监管工作机制。年初成立了xx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人副组长,局属单位领导和局主管同志为成员,明确领导分工,明确成员工作任务,名制定了下发《2012年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生鲜乳收购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召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与各乡镇兽医站、各生鲜乳收购站签订《2012年生鲜乳质量安全及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责任书》31份,落实监管员38名,形成了县、镇、站三级监管网络。根据省市要求,我局成立了8个镇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在各镇畜牧兽医站分别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牧)牌子,负责各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管站内设检测室,负责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各村下设村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今年新聘任的118名村动物防疫员为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二是完善制度。在制度建设方面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完善、细化,分别制订了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生鲜乳冷藏贮存制度、奶站化验室管理制度、奶站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生鲜乳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挤奶操作规程、分户留样制度、日常检测制度等8项制度和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记录及交接单、挤奶机检测、维护记录、生鲜乳制冷、储存记录、设备或场地清洗、消毒记录、奶站人员培训记录、分户留样记录等10项记录,使收购站日常管理制度化。三是强化监管技术培训。采取召开会议、现场辅导等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检测采样方法,从生鲜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收购站化验实的检测、采样、送样等方面全面系统的进行培训,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为进一步提升生鲜乳质量监管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组织全县各奶站负责人、化验员、质量监管员举办奶业法律法规培训班6期,培训45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极大地提升了安全意识。发放《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小册子400本,宣传挂画50套。制作奶站化验室检测操作规程牌28个,配备奶站生鲜乳感官、密度、酸度、含碱等常规检测仪器25套。规范奶站化验室8个。

二、扎实开展生乳整治,杜绝违禁物质添加。

全县共有生鲜乳收购站46个,日收管道奶70吨,核发《生鲜乳收购许可证》43个,3个生鲜乳收购站未投用,全县共有生鲜乳运输车13辆,其中由我县核发《生鲜乳车辆准运证》的5辆。一是加强督查,强化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检查。在每个收购站醒目位置悬挂了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公示牌,明确收购站负责人是生鲜乳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奶站一名监督员驻站24小时实施现场监督。从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等环节,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通过集中督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每月抽检等监管制度,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共开展集中检查整治活动8次,其中联合执法检查3次,有效地规范了我县生鲜乳生产和收购市场。落实驻站监管员制度,各奶站监管员驻站监管,切实担负起检查职责,有效规范了机械化挤奶站的日常管理。我县代表陕西省迎接了受农业部委托的重庆市、上海市检测所对我县牛奶、羊奶质量的抽样检测,在我县12个奶站抽取牛奶奶样48份,在奶羊养殖散户、大户、规模场抽取奶样30份,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农业部、省畜牧总站分别来县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通过反馈,全县奶站监管工作得到了省市及农业部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二是严格审核,严把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审批关。坚决取缔不合格奶站,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程序和发证标准。制订下发了《关于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换)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核(换)发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申办程序及时间要求,应提交的材料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加强了对生鲜乳收购站建设场地、设备、卫生、人员和环保等条件的审查,督促奶站建立健全生鲜乳购销台账、销售记录、设备消毒、生鲜奶质量自检等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奶站坚决不予发证。对已经发证的生鲜乳收购站,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严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各项记录的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具体情况明确整改内容,限定整改时限。三是加强检测,确保生鲜乳质量不出问题。全县形成了奶站自检、县级抽检、企业复检的生鲜乳质量检测体系。各奶站配备与收购奶量、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等设备,坚持每天对所收购的生鲜乳进行感官、密度、酸度、含碱等常规检测,并进行必要的分户留样,填写检测记录,做到问题奶不进罐,把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县检测中心制定检测计划,坚持每月对全县所有奶站的.生鲜乳进行一次全面抽检,并对有关奶站的养殖户随即抽样。今年县检测中心共抽检奶样11批次658份,奶样合格率100%。为市上送样检测9批次372份。抽检奶样的平均脂肪含量3.86%,蛋白含量3.03%,乳糖含量4.79%,总固形物12.47%,体细胞数54.7万,抽检奶样全部符合国家生鲜乳质量安全标准。四是开展羊奶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和收购点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省农业厅安排和县上领导要求,抽调专人,组成7个羊奶风险排查小组,深入村组、养殖场(户)、羊奶收购、加工企业,对全县3个奶山羊规模养殖场、8个奶山羊养殖较为集中的村,52户散养户,1个羊奶收购、加工企业,从饮用水安全性、环境污染、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生产管理、疫病监测控制、挤奶规程执行,羊奶收购、运输、加工等7个方面15个环节开展了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没有发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我局对全县羊奶收购点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结合我县羊奶收购实际,编印《奶山羊养殖户告知书》5000份,对现场交奶的养殖户逐一进行发放,使每个奶山羊养殖户明确国家省市对生鲜乳的各项要求及处罚规定,严格按照要求科学养殖奶山羊,合法交售生鲜乳。组织5名工作人员跟随乳品企业的生鲜乳收购车辆按5条收购线路,逐鲜羊奶收购点实施监管,乡镇兽医站24名监管员,每天到羊奶收购点上现场实施质量监管,认真填写xx县羊奶点监管情况统计表,羊奶各个收购点情况良好。

三、严格生猪养殖监管,切实抓好屠宰检疫。

一是开展猪肉专项整顿。依据省市《关于开展猪肉和食用油专项整顿的通知》精神,我局从6月份开始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猪肉专项整顿,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这一中心任务,紧密结合生猪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各环节的实际,实施三项专项整顿行动,强化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环节全过程无缝隙监管,检查整顿中我县没有发现问题猪肉。通过开展集中整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有效进化全县猪肉市场。二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市上要求,我局扎实开展了“瘦肉精” 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饲料兽药经营者、生猪养殖、屠宰者的监管力度,由局主管领导带队,下设三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对全县14家规模养殖场(户)、8家兽药和饲料经营店和1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集中清查。采取“深入场户、实地检查、暗访抽查”的方式,对清查收缴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严格督查。经清查,我县所有饲料销售门店及规模养殖场使用的饲料均为合格饲料,未发现“瘦肉精”违法购销、使用现象。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会同工商、卫生、商贸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人员26人次,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城乡21个从事肉品经营门店进行执法检查,确保肉品卫生安全。督促农贸市场、超市和餐厅、食堂等全面建立并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三是严格生猪屠宰场监管。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只有1户,肉品经营门店有17个,超市经营的猪肉主要来自县定点屠宰场,市场销售的猪肉主要从宝鸡人民街大肉市场调运,全县平均每天销售肉猪8头左右。在动物定点屠宰检疫工作中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派驻的检疫员按时上岗,做到先申报、进行入场检疫,发准宰通知后方可宰杀,严格遵守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的操作规程,保质上市肉品的安全,屠宰场报检检疫共760头、检疫白条肉1520具、签发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共760张,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了生鲜肉品安全。

四、开展兽药残留整治,确保畜禽投入安全。

一是及时制定整治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坚决依法打击畜产品养殖生产环节违法使用、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销售兽类禁用物质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严格执法、依法护农的原则,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了《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县农业执法大队深入全县养殖小区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养殖档案不全、生产记录不完整、养殖场违法使用药品等行为下发了4份责令通知书,限期整改。三是严肃查处违禁药品。配合市支队开展农资打假交叉检查活动,共兽药、奶牛养殖小区等农资经营户8户,对发现的生产记录不健全、进销货台帐不完整等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进行了指导纠正。检查中发现兽药销售门店,经营人用药品;鲜奶生产企业、畜牧养殖违法生产经营、滥用药品;现场共查出人用药品9种、32盒、48瓶;检查中对个别企业(门店)存在的问题当场进行了批评纠正;对经营人药、养殖场违法使用药品行为下发了责令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奶站的质量检测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奶站普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三是是有些餐厅、食堂等餐饮单位进货把关不严,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意识不强。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始终做到警钟长鸣,推进标准化生产。

2、细化措施与分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狠抓生鲜乳生产收购记录和进货查验、从重处罚等生鲜乳监管新制度的落实,扎实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各环节监管,推动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3、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实现对奶站和运输车常态化监管。加大对奶站和运输车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实现监测覆盖县内所有奶站,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积极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增加检查频次,掌握质量安全新动向,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4、借助县生鲜乳质量检测中心这一技术平台,依据检测和检查结果,严格查处和执法,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各种违法违规添加行为,严厉打击,绝不手软,从重从快进行处罚,推动我县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再上新台阶。

5、 在“瘦肉精”监管工作中,我们今后将结合执法检查向生猪养殖户、生猪定点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单位管理相对人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有关政策等宣传资料;开展现行农村政策、农业法律、法规的咨询;开展对养猪大户和农资经营单位人员的培训,讲解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使用添加剂的危害和将承担的责任,生猪健康养殖模式,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养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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