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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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篇1
20xx-20xx年,浙江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连续三年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成效斐然。
一、行动概况
自20xx年起,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培训宣贯、依法监督、约谈处罚、记分通报、整改复查等措施,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同时省卫生厅每年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20xx年由厅领导带队检查省级医院,各市卫生局现场观摩检查;20xx年推行市际“推磨式”检查,各市卫生局组队互相检查,省卫生厅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20xx年开展“省查市、市查省级医院”层级检查。
二、监督情况
三年行动中,全省共出动28.1859万人次卫生监督员,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4.5289万家次,每年监督覆盖率均100%,共与7.3335万家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发放了10万本《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律义务书》,对1.0208万家违法法规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并签署了约谈记录。
各地开展行动前,纷纷召开会议进行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宣贯和部署;行动中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如湖州、衢州、金华、丽水以开展“执法月”形式,由市卫生局组队对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杭州、宁波、绍兴抽调医院院感、护理、医疗质量控制等专家参与联合执法;温州市组织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县际对口检查,相互督导;丽水专题发文表彰行动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及个人。
三、行政处罚情况
三年行动中,全省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警告20xx家,处罚4000家,罚款1922.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8.38万元,并对12户给予暂缓校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83家,吊销医务人员执业证书15人,不良执业行为记分10023家。
行动中查处了违规开展肾移植手术等一批典型案例,并依法加大对大型公立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仅对省市级医院处罚39家次,罚款18.12万元,不良执业行为记分50家次;有力的规范了医疗机构尤其是大型公立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行为。
四、行动成效
经过三年行动的努力,不仅医疗机构的依法管理意识和依法执业情况逐年改善、提高,卫生行政部门在依法管理意识、依法监管机制、依法监管能力方面也有大幅提升。主要表现在:
1. 医疗机构管理依法管理意识有提升,依法执业情况逐年好转。行动中发现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数量逐年不断减少,且对违法违规问题都能积极主动整改到位。同时,通过对行动开展以来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案件分析发现,医疗机构“原则性”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如“超核准执业范围开展诊疗”、 “放射诊疗设备未经许可”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逐年明显减少。
2.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增强。通过行动强化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依法执业守护健康”专项行动的认识,领导重视程度逐年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逐年增多,扭转了以往对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只查不罚”的局面。
3.依法监管机制更加完整、依法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初步建立了涵盖医政,疾控,院感,质控等综合执法机制,建立相对统一的监管标准,丰富了省市区联动、层级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监管形式;同时医疗卫生执法能力也不断提升,尤其是对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技术”等操作技术性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不敢查到不仅敢查、而且能查出问题并依法查处。
五、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管成果
根据新一轮医改提出“到20xx年,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目标和“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依法执业作为行医的基本准则,不仅需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严格遵守,更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的强有力监督来保障群众的就医安全,今后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要不断继续深入开展。
2.进一步完善依法执业监管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切实落实对医疗机构的依法监管责任,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实施医疗机构许可预防性审查制度,严把医疗机构许可校验综合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执业监管向纵深发展。
3.进一步提升依法执业监管能力
各地要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通过执法理论系统培训、实践基地培训、带教进修学习、技能大比武等方式,全面提升依法执业监管能力。同时要导入行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医疗质量质控中心、医学会、护理学会等技术支撑作用;此外还要创新信息化监管方式,建立依法执业监管信息系统,逐步推进医疗废物、消毒院感控制等实施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时效性和实效性。
2024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篇2
我院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县、政府的力支持下,管理机制、管理水平日益提高,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就我院依法执业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教育,提高全员责任意识与道德意识
我们多次组织了扎实有效的医疗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并按照法律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对《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医疗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等的学习,全面进行了普法辅导员培训,每年对科主任、护士长专门学习每人达10课时。通过学习,使各级各类人员明确了各自的义务和职责,了解了发生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以及带来的后果,进一步提高全员责任意识。
二、严格准入,规范质量标准
严格把好准入关,是保证医疗质量的基础,也是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或事故的重要一环。
首先是严格人员的准入: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从事技术岗位人员的条件要求,严格安排工作岗位,对各类人员开展的技术层次按要求与规定执行。对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以及非专业技术人员一律不准直接参与诊疗活动。
其次是严格技术准入:对国家公布终止使用技术和禁止使用技术一律不准在临床上使用,对条件不配套、技术水平达不到要求的不随意扩诊治范围,凡是开展限制性技术必须报批。
第三是严格设备的.准入:我院购置医疗器械必须是认证合格产品,购进渠道必须正当,审批严格,不使用淘汰设备。
第四是严格药品、试剂和一次性用品准入:把好药品质量关,不使用假、劣药品及过期药品。试剂必须经国家质量认证部门认可的。诊疗材料与一次性用品严格标准,合格的才能使用。
三、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诊疗规范
我院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工作规范,结合专业结构和实际制订和完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了医院内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和制度。贯彻实施了《市临床疾病诊疗规范》及《市临床技术操作常规》,同时把“两个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目标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给予相应的扣分,按照“两个规范”要求,抓好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提高了诊断、治疗水平。
重点强化医院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各类技术规范;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批制度等等。
加强了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
①重点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逐步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②加强急诊科室、感染科室能力建设,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和传染病的防治能力。
③加强了医院感染工作,重点开展了主要部门的监测,把好消毒灭菌关,提高院内感染的送检率,规范抗生素的合理应用及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④加强科学合理用血,保证血液安全,规范消毒、灭菌、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管理控制体系,落实医疗质量与安全的责任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⑤坚持了每年两次全院性的医疗事故病案讨论和考核,对高危科室进行数次专题研讨。对一些存在事故隐患的苗头病人、高危病人坚持三知道,抢救随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⑥严格防范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总护理部采取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各病区进行检查,加强护理人员的责任心教育,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操作程序和对重点科室严格把关,近年来护理工作没有差错事故发生。
四、规范病案文书记录与诊疗物证的管理
随着“医疗举证责任倒置”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病人的病历作为医疗事故鉴定主要的文件,在医疗诉讼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规范和完善病案文书书写,加强诊疗物证的保存与管理十分重要。我院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
一是组织医护人员学习病案书写规范,对照要求,找差距,狠抓整改完善。
二是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做到谁诊治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
三是完善病案管理制度与体系,切实加强门、急诊病历的管理,做到细致、完整、准确。严格借阅制度,严防丢失。制订了病案索取、复印、复制制度,做到既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又要便于管理。
四是设立物证管理与保存管理制度。做到有关人员都要有存留物证的思想意识、要坚决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存留和保管物证,尤其是使用可能发生应的药品,有毒有害的物品或有纠纷苗头病例,更是高度重视。
五是强化监督,以保证病案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与质量、管理规范化。六是为确保病历质量稳步提高,以《市病案书写的基本规划和要求》及《病历书写指导手册》为标准,坚持环节病历管理的具体要求,狠抓病历书写及各种检查报告描述,坚持医技科室双签字制度,提高了病历书写水平,消灭了乙级病历,甲级病历达标100%。
五、强化医患沟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
加强与患者或患者家属的沟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与同意权,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相互尊重的医患关系,防患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务人员认真细致地处置病人、交待病情、履行各种高危病人及操作的签字手续。
六、建立了医疗执业风险保险制度
实行医疗责任保险,由医院为全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投保,每年医院为其投保,对意外责任事故有保险公司负责补偿。
七、严格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严格执行《市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统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内容,所有收费标准上墙公示,增加医疗收费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病人的监督,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合理收费,减轻群众不合理的就医经济负担。
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深入发展,卫生立法不断完善,我院的依法执业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不断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把我院的依法执业工作提升到一个新台阶。
2024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放射诊疗依法执业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放射诊疗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的要求,我所于5月13日—5月17日对全县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单位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区内从事放射诊疗机构共有12家(中医院、襄矿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7家,妇幼院,疾控中心,康宝单采血浆站),共有放射诊疗设备25台,放射工作人员16人。从此次放射诊疗依法执业情况看: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12家单位,均有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均参加了上级卫生部门举办的放射诊疗防护相关培训,培训率为100%;职业健康监护率为88%;个人剂量监测率为100%;度全县接受x射线诊断总数为16623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放射诊疗单位虽为放射工作人员配备了相应的防护用品,但对患者防护用品配备比较缺少。
2、部分放射诊疗机构未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状态检测。
三、今后工作打算
1、切实加强对全县各放射诊疗单位的工作质量和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管,督促其为放射工作人员和患者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积极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的有关放射卫生防护培训。
2、将各放射诊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状态检测与《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相结合,对放射诊疗设备做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放射诊疗许可证》年度检验不予受理。
3、将各放射诊疗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积极督促其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2024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篇4
为进一步加强遂宁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我省依法治医工作要求,近日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市支队及各区县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均制定了详细检查方案,对辖区各类医院进行拉网式检查,市支队按照辖区划分对将支队监督员分成3个检查小组,由市卫计委副主任、综合监督科科长和支队副支队长各带一组,并抽派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相关专家协助,分别对全城区的所有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门诊部进行拉网式检查;各区县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带队参加检查。
二、具体检查情况
1、检查的基本情况
在监督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监督员461人次,车辆128台次,对全市各级各类医院143家进行了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一是医疗机构资质是否合法,使用卫生技术人员资质是否合法;二是医疗执业行为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按照执业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三是精麻药品管理、临床用血等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使用保管书写病历、处方等;四是开展医疗技术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按照核准范围开展相应的医疗技术,医疗设备及器械的使用、维护、清洗消毒、卫生防护、质量检测等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出具检查、检验报告是否真实规范。五是医疗安全工作:医用电梯的维护,医用氧气瓶使用及存放,饮食安全等工作是否按要求执行,整改不安全隐患。大英县在这次检查中,除了检查上述必检内容外,还结合本年度重点检查工作计划对各类医院的综合管理、医疗文书质量、合理用药以及院内公共场所管理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
2、存在的问题
(1)医疗机构资质方面
全市各级医院绝大部分医疗机构具备较强的依法执业意识,机构和相关人员基本都具备合法资质,能做到严格按照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射洪县发现1家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目前已经立案调查,射洪县部分一般乡镇卫生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对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大英县发现5家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及时进行校验,且未亮证、悬挂在医院醒目位置。
(2)医疗执业行为方面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严格按照执业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精麻药品管理较为规范,做到了专人管理,开具精麻药品的医师均通过了培训,考核,取得了处方资格,个别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未建立专门精麻药品出入库登记薄;临床用血方面,各临床用血单位均成立了由相关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临床用血相关工作制度较完善,均制订了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手册。但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例如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存在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在:未定期召开临床输血专题会议,没有总结、通报本单位临床用血情况,没有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没有临床用血会诊、指导用血记录。临床用血无有效计划,未结合实际用血情况科学合理贮血等。医疗文书方面,绝当部分医疗机构出具检查、检验报告等医疗文书真实规范。
但也存在个别医疗机构文书书写不规范,比如项目填写不齐全,处方字迹潦草、医生签名无法辨认或漏签名等。部分医院外科手术病人未签署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内容没有条理性,起不到知情谈话预防风险的作用。医疗机构放射科、检验科方面,射洪县发现1家医疗机构涉嫌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执法人员发现个别医疗机构放射科防护设备未正常使用,一些医疗机构特别是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检验科设备未按国家规定要求校准和年度强制核定,检验科阳性标本处置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未使用专用容器。另外部分医疗机构门诊候诊大厅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员均发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并对8家涉嫌违法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取证,目前全市共计对8家涉嫌违法的机构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还将继续加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的力度,特别是对医疗机构的检验科、影像科、妇科、医疗美容科、不孕不育专业等重点科室的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意识,不断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的规范化,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的就医安全保驾护航。
2024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篇5
在所领导和上级卫生部门的领导关怀下,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和任务,经过工作人员共同努力,我科进一步加大工作中的监管和服务力度,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16年工作小结如下:
一、继续强化医疗服务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圆满完成对我区所属医疗机构每年4次的日常监督任务,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执业注册情况、执业资质、执业范围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同时,依据自治区《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在日常监督同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游医。对于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的“钉子户”,通过积极与检察院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全年共监督197户次,打击取缔无证诊所8家,取缔无任何医疗资质的游医共10起,没收药品26箱(件),价值7000余元,立案处理超范围执业3户次。
二、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履行好卫生部门监督职责。
我科2016年度累计对综合医院2家、妇幼保健院1家、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个体诊所40家,10家中、小学校,3家公立幼儿园,26家私立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46份。着重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及传染病防治业务。
开展及疫情报告管理情况和医疗废弃物管理情况,特别对于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制度,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对医疗机构内科,儿科,检验科等科室的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并检查传染病人是否存在漏报,缓报情况。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及预检分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三、强化消毒产品监管,建立安全消毒产品使用环境
1、全面开展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等的消毒产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消毒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全年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9家,医疗机构49家,发现存在问题产品16家,违规消毒产品在监督员要求下已全部下架。查处流串人员以药品名义销售消毒产品案件两起。
2、强化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督。严格监督餐饮具消毒单位的工艺流程和使用的消毒器械、消毒剂、洗涤剂、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全年共进行产品抽检4次,产品检验全部合格。
2024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篇6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积极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疗废弃物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就医安全,在20xx年我县以着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为工作目的,通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报健康”行动、公立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水平,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现状
我县目前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4家,其中县属医疗卫生机构5家(包括3家县属医疗机构和2家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7家,村卫生室17家,个体诊所1家,学校、企业医务室5家。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卫技人员共448名,其中执业医师132名,执业助理医师33名,乡村医生21名,执业护士139名,药剂人员39名,医技检验人员29名,其他卫技人员55人。辖区内有医疗废物集中处z单位1家,主要负责本岛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集中处z,其余乡镇医疗机构废物自行焚烧处z。7家乡镇卫生院中医疗废物管理达到规范级指标的共6家,规范率为85。71%。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职责
我县历来重视对医疗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监管,县政府、卫生局两级领导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点,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作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根据省、市下达的工作要求,由局医政科、疾控监督科和卫生监督所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二)强化监管,规范执业行为
在日常监管中,我县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作为监管重点对象,以医疗机构
许可证管理、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医疗广告发布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严把许可校验、强化医务人员法制意识等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一是严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关。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年审校验时,将医疗机构开设诊疗科目是否与核准科目相符,名称与核准名称是否一致,医护人员是否持证执业等作为审核关键要素,发现有违规违法现象的一律不予校验。二是加强对医护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依法执业意识。一方面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内部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医疗机构整体法制意识。三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非法、违法行医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特别是对聘用非卫技人员、跨专业执业、开设未核准诊疗科目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四是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县中小型医疗机构执业分级监管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目前除县属4家医疗机构外,应开展依法执业分级监管的中小型医疗机构共31家。已开展31家,量化分级实施率100%,其中2家为规范级,29家为合格级。
(三)注重实效,推进医废处z规范化建设
我局积极从我县实际出发,注重实效,采取监督执法与加强整改相结合的原则,逐步规范我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处z行为。一是重点加强了对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处z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监督乡镇卫生院落实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规范分类收集和运送程序,规范建设医疗废物的暂时储存设施、设备。杜绝医疗废物的随意流失、泄露和扩散现象。二是对县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z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对医疗废物集中处z单位加强指导和监管。对医疗废物集中处z单位的处z能力进行评估,全面掌握处z设施建立和运行情况。
(四)加强自查自改,落实整改要求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情况,在市卫生局上半年督查后,及时召集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各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共同商讨整改
方案,落实各项整改责任,明确了以卫生局督查整改、卫生监督所指导整改、医疗机构落实整改的任务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流程,完善台账资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流程及规章制度,且制度、流程在相应的诊室上墙明示,使医务人员工作有章可循,操作有据可依,加强了医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卫生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的三定原则。完善医疗废物交接登记、院感防控监测登记、医疗器械消毒登记、医务人员院感防控知识培训记录等台帐资料,对格式不正确、登记不详细的登记表格进行修改,做到每项工作均有记录。二是现场指导整改,及时跟踪整改进程。
根据市卫生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督查情况的通报以及督查组现场检查整改意见,我局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逐项督促整改。县卫生监督所承担指导整改职责,依据《执业医师法》、《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z规范》、《发热门诊设z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到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在医疗机构现有条件下,充分利用可利用的人力、物力资源,与医疗机构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跟踪整改进程。至目前,相关医疗机构已完善了部分设施设备,如县中医院已将注册地址与执业地址不符的医务人员进行重新注册,对医疗废物处z加强管理,规范院内医疗废物运转流程,暂存处警示标示进行改正,增设暂存处防蝇设施,建立医疗废物应急预案;县人民医院加强了对内镜室、口腔科的消毒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院感防控知识培训,对消毒供应室进行整改,设z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的缓冲区,安装防尘防蝇设施。
(五)转变监管模式,落实不良行为记分管理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充分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制定我县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内容。二是落实职责,明确分工。县卫生
局确定县卫生监督所作为县属医疗机构的记分管理具体部门,及时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和记分情况上报县卫生局医政科,由县卫生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做好信息的上下沟通、收集、报告等工作。县卫生局相关科室、县卫生监督所按照责任分工实施医疗质量管理、监督执法。三是加强监管,促进提高。县卫生局相关科室、卫生监督所将采取日常监管、专项督查、暗访、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医疗机构进行随机监督检查,并将记分管理将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校验的重要依据,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通过监管,提高医疗机构的质量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经过开展系列整治和有效监管,使我县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医疗废物规范处z情况得到进一步规范。但是因为人员编制、工作经费、交通等原因,还是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人数不足,个别乡镇卫生院还是存在“一人多用”跨专业执业的现象。二是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和次数不够,医护人员法制意识需要提高。三是县内医疗废物集中处z单位虽然持有经营许可证,但许可项目中不包括医疗废物处z。集中处z单位焚烧炉趋于老化,对处z能力带来一定影响。四是本岛以外的乡镇卫生院由于交通不方便,医疗废物不能集中处z,各乡镇卫生院自行焚烧销毁处z不规范,如医疗废物产生量少,存在暂存日期超过两天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自觉性,落实院感防控和传染病防治相应措施。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结合《浙
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对医疗机构的长效监管模式。
(四)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加大对有证医疗单位的监管力度,对中小型医疗机构根据已评定的量化分级等级,实行分类监管。
(五)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各种形式扩大投诉举报电话知晓率,形成全社会对医疗机构监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