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采购合同6篇

时间:2024-11-15 11:48:06 分类:申请书

合同的解释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进行,合同的制定可以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交易的透明度,58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未签订采购合同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未签订采购合同6篇

未签订采购合同篇1

甲 方:

乙 方:

为提高农民人均收入,加快农业发展,完成在组搭建百亩钢架大棚小区一个:经我村与加工方商定,就 年钢架棚钢架加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工内容

加工 组钢架大棚百亩小区农户所需钢架。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加工钢架数目以及钢架技术规格。

2、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包工包料加工钢架。

3、乙方按照农户要求按时交付钢架,以免对农户的搭建造成延误,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 乙方所采用的钢架材料必须是按照甲方所要求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钢材。

5、 乙方在加工钢架时所有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钢架质量及验收标准:

1、钢架所采用的管材,管壁厚度不低于2mm;即标准2.0管材。所采用的副筋不低于10mm的钢筋。

2、焊接部位焊缝严密、牢固,如出现断裂由乙方负责维修。

3、验收以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包括:高度、弧度、

副筋的密度、钢架跨度以及防锈漆的喷刷)等,进行验收。

四、加工期限:

此项工程自月日至月日结束,工期60 天。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如期完成加工任务。

五、付款方法:

此加工款待甲方对钢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按照实际加工数支付给乙方,每根钢架 元,并扣除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时完工或未按甲方所要求的质量进行加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

甲 方:

乙 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未签订采购合同篇2

采购合同是商务性的契约文件,其内容条款一般应包括:

供方与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双方的通讯联系的电话、电报、电传等; 采购货品的名称、型号和规格,以及采购的数量; 价格和交货期;交付方式和交货地点; 质量要求和验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当另订有质量协议时,则在采购合同中写明见“质量协议”; 违约的责任。

签订采购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签订采购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保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致,可以将营业执照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同时写上身份证号码。

2、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3、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4、标的物交付

标的物的交付即所谓的收货、送货,是采购合同中至关重要的内容,其涉及到货物风险的承担、所有权的转移等诸多问题,所以,应在采购合同中对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时间及运输费用的承担等事项约定明确。

5、质量标准

在这个问题,很多采购人员存在误区:如果存在国家强制性标准,则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必写;如果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没什么可写。结果导致采购合同中并无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这对采购方非常不利。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

采购合同一定要写上具体的质量标准,避免发生质量纠纷时“没有规矩”;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定。

6、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促使采购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应在采购合同中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如约定定金、违约金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大量的采购合同中只是概括地约定了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种约定等同于没有约定,没有实质意义。

7、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

争议解决条款涉及的是当事人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一旦产生纠纷,经协商不成时可以选择的解决方法。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有两种仲裁和诉讼。

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很多企业能够重视签订合同,但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往往重视不够,由此导致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增加了合同产生纠纷的机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企业必须要重视采购合同的履行及其风险控制。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员应该密切关注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及权利过户的时间,敦促出卖方按时交付标的物;

注意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检查,如遇到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供货商进行评价,为下次确定供货商积累材料等。如果采购合同存在保密条款,应注意通知合同履行人员,注意保护商业秘密。为实现上述目标,企业必须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

采购合同范本

供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需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 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产品;

鉴于乙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购买 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下产品: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总价款:

二、产品质量:

上述产品应符合 标准。

三、订货:

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 日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应当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四、运输与包装:

由甲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甲方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应当于具备交付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内组织运输。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收。

六、产品检验:

1、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仓库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五日内进行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

2、 乙方在两年内发现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

3、 甲方出卖的产品有质量保证期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修复。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1、乙方于订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的%作为预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就该预付款和剩余价款的支付分别向乙方开具发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八、不可抗力及风险承担: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时通知乙方,应当对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甲方在乙方仓库交付前由甲方承担,在乙方仓库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视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认为不再需要购买该产品,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2、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约定不符的,应当负责调换;数量与约定不符的,对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选择按价接收或者退还甲方,对缺少的部分,甲方应负责补齐或减少相应价款。

3、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应当按质重新约定价格。乙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应当更换。甲方不能更换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4、 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按照迟延给付部分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 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双方基于本合同订货的订货单、确认书均具有法律效力。订货单、甲方确认书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 乙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未签订采购合同篇3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

如果合同主体不合格,那么所签订的合同书无效。在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认真搞好主体审查,看对方有没有资格做这笔交易。看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他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

一般来说,重要谈判、签约人应是董事长或总经理或企业法人,但是,对于具体的业务谈判,出面签约的可能是某业务人员或推销员等,这时候,也要检查签约人的资格。如了解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常见的有授权书、委托书等,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一定要一丝不苟,切不可草率行事。对签约的另一方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对方具体情况是十分必要的。另外,不能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有时候,名片头衔很大,实际上却是空的。此外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

2.起草合同文本。

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一般来讲,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因为口头上商议的东西要形成文字,还需要一个过程。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字之差,意思就有很大区别。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并安排条款的程序或解释有关条款。所以,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并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

起草合同文本还需要做许多工作,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计划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及乙方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而且还要全面而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所提出的条款。搞清楚在哪些条款上不能让步,在哪些条款上可作适当的让步,以及让步多少等等。这样,双方就拟定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的谈判时,就掌握了主动权。

3.合同必须有严密的条款。

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合同太笼统了也不利于合同的履行、例如我国北方某企业向南方某公司购买了一批奔腾机芯的电脑,注明原机主要部件须为进口产品,而南方电脑公司提供的机器除机芯为进口产品外,其它部件均系国内组装产品。因为原合同用语“主要部件”表意含糊不确切,导致了本想购买一批进口主机的北方企业买了一批国内组装产品。

(1)签订的合同对商品的标准必须明确规定。

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标准的,按照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如果有其它方面的问题必须写明。例如,北京有一个单位与一家蔬菜公司签订的合同只有7个字:“大白菜20万斤。”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白菜损失了一大部分。在双方交涉过程中,因购货方没有明确质量标准,只能自食苦果了。

签订合同时,对于双方在买卖过程中所牵连到的商品,它的名称必须准确而规范。若国家统一了名称的用国家统一的名称,若没有国家统一名称的谈判双方应该统一名称,必要时还要留存样品。因为有时候一物异称,异物同称的现象是很普遍存在的。

(2)签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敲,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3)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

在现实中许多合同只规定了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尤其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自然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另外,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规定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但却写得十分含糊笼统。这样,即使一方违约,也无法追究违约者的责任。

由于权利和义务是密切相关的,规定了双方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也是对签定合同双方的权利的保障,否则一方违约,另一方就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或者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通过双方协议仍不能明确的,受损害方根据违约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保修、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履行义务不合格的,在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仍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由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合同不明确如何处理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理想的合同应该是条款明确具体,以便于履行。但在现实中,一方是口头合同的大量存在,另一方面有些书面合同由于种种原因致使某些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给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也引发了不少纠纷。那么,如果遇到合同不明确的情况时该怎么办呢?

新《合同法》第61条明确规定对于合同不明确的情况,应当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协议的,依照合同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用第61条的办法在实践中可能会有一定随意性,也就是标准有点“软”,如果依此不能明确有关条款的含义,那就要来“硬”的,即用《合同法》第62条来解决。第62条是针对那些常见的条款和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约定得欠缺或不明确所提供的一个法定硬标准,是确定当事人义务的法定依据。根据这条规定:

一是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这些标准的,按产品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现在我国大多数产品都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当事人对产品的质量有特别的要求,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有些产品确实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按产品通常标准来确定,如我国以前对矿泉水没有统一标准,但若矿泉水连普通自来水都不如,那肯定是不符合矿泉水通常标准的。所以,当出现质量约定不明时,供货方不要以此为自己不合格的产品来辩解,购货方也不必为没有标准而为难。

二是履行地点不明确时,按标的性质不同而定:接受货币在接受方,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履行地在法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可以确定由谁负担,货物的所有权何时何处转移,货物灭失风险由谁承担等,在诉讼中,也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所以签订合同对履行地条款要特别注意。

三是履行期限不明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这里特别提醒债权人要注意诉讼时效,关于随时履行受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目前仍有争议,不过你最好在时效以内主张权利。

四是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是履行义务过程中各种附随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应该考虑各种费用的分担,如果没有约定,视为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以上着重介绍了各种条款不明的法定标准,这些标准是根据长期交易形成的规律确定下来的,不管对谁有利和无利,都得按这个规定去履行。当然最好的办法是把合同订得明确一些。

三、合同生效期

我们在订立合同时,经常看到这样一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这类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订立就立即生效。然而,在经济交往中,还有许多合同并非一订立就立即生效。

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双方对合同条款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合同生效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订立合同后合同何时生效,对于当事人主张权利履行义务至关重要。因为只有合同生效后才能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一是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约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二是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合同约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合同条款成为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

新《合同法》对合同的生效时间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总括起来可分为三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是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比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办理权属登记,自办理登记手续后,转让抵押合同才能生效。三是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附加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即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某一条件,只有具备了此条件,该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比如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赠与人被赠与人约定,当被赠与人结婚时将房屋赠与他。那么“被赠与人结婚”就是此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当具备了这一条件时,该赠与合同才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生效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期时生效。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双方约定在缴费满了3个月,合同生效。3个月缴费期满,即为期限到期,合同始得生效。

另外,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一般而言,凡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合同。不过,有些合同虽然成立了,但由于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所以不能发生法律效力。这些合同有: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和效力待定的合同。那么什么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呢?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就是合同的效力需要由第三人来确定的合同,这类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它不完全具备合同生效的条件,因而其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须经第三人的同意才能确定是否有效。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自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种效力不确定的合同,它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有效、无效都取决于第三人是否追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三种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于还不具备完全的缔约能力。所以其民事活动一般需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如一个12岁的小学生将家里价值100元的“爱华”单放机拿到一家玩具店换回一套价值400元的变形金刚玩具,那么这个以物换物的交易是否有效呢?这就取决于孩子的法定代表人家长的意思,如果孩子的家长认可,那么这就是一个有效合同;如果家长认为这样交换吃亏了,这个合同就是无效合同。这是典型的效力待定合同。当然,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如果订立的是纯获得利益的或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孩子们之间相互送礼物等,就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便直接有效。

二是《合同法》规定的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或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这些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代理人是否追认。这也是一种效力待定合同。

第三种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的,该合同有效。从常理上讲,自己的财产未经许可,随随便便就处理掉了,肯定是无效的,但考虑到现实情况,《合同法》也将此类合同划为效力待定之列,实际上是赋予权利人更多的选择。如果权利人认可,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不认可,合同就无效。

了解了以上合同生效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订立合同时,要充分考虑所订合同是否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是否需要特别约定,然后根据合同的性质、特点,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最能保障合同目标实现的生效时间和生效期限,签好合同,用好合同,来切实保障交易安全和自身合法权益。

四、合同履行坚持的原则

履行经济谈判协议,要求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要实现这一点,必须贯彻实际履行的原则。两者缺一不可。

所谓实际履行,就是要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标的履行,协议怎么规定,就怎么履行,不能任意用其他标准来代替,也不能用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办法来代替合同原定的标的履行。

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协议,必须按合同规定承担其全部责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但此时,协议并没有中止,违约方仍然要执行实际履行的义务。所以原则上罚款不能代替标的履行。除非不具备实际履行的情况,才允许不实际履行。这种情况包括:

1.以特定物为标的协议,当特定物灭失时,实际履行协议的标的已不可能。

2.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标的,标的交付对债权人已失去实际意义,如供方到期不交付原材料,需方为免于停工待料,设法从其他地方取得原材料。此时,如再供货,对需方已无实际意义。

3.法律或协议本身明确规定,不履行协议,只负赔偿责任。如货物运输原则一般均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时,只由承运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不要求做实际履行。

所谓适当履行原则,就是要求协议的当事人,不仅要严格按协议的标的履行协议,而且对协议的其他条款,如质量、数量、期限、地点、付款等都要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履行。凡属适当履行的内容,如果双方事先在协议中规定得不明确。一般可按常规作法来执行。但这是在不得已情况下采用的。严格来讲,适当履行原则本身就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尽量做到具体明确,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实际上,贯彻实际履行原则和适当履行原则,就是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的条款去履行。

五、合同担保

合同的担保是保证协议切实履行的一种法律关系。担保是指在谈判时,一方或双方请保证人以其他的方式来保证其切实履行协议的一种形式。担保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或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合同的担保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保证。是保证人担保被保证人履行合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保证的作用:一是监督被保证人认真履行合同;二是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保证人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同时,有权请求被保证人继续按约履行合同。所谓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即保证人和被保证人都负有承担赔偿另一方当事人经济损失的义务。保证人赔偿被保证人违约造成另一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后,有权向被保证人请求偿还所赔偿的损失。

2.定金。定金是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要在标的物价款或酬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20%)内,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的作用:一是证明合同的成立。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担心对方当事人悔约,而给付定金,只要对方当事人接受定金,这就是经济合同成立的法律依据。二是一种担保形式。它是在没有第三人参加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切实履行而协商约定的法律关系。因此,如果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所以,定金即有担保作用,又可以补偿不履行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定金与预付款不同。定金的主要作用:一是证明合同的成立,二是保证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却没有这样的作用,给付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在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后,有权请求返还预付款或抵作赔偿金、违约金;接受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在承担经济责任后,应如数返还预付款,但无须双倍返还。

3.质押。质押是指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4.留置。留置也是协议担保的一种扣留措施。这种担保形式常常用于原料加工、保管和工程项目的合同关系。如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方把一定的原料交给承揽方加工,如果定作方不按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承揽方有权留置其定作物;如果超过领取期限仍不领取,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之后,用定作方的名义存入银行,承揽方的这种权利,叫做留置权。

5.抵押。抵押也属于一种担保形式。是指协议当事人一方或第三人为履行协议向对方提供的财产保证。提供抵押的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称抵押人,接受抵押财产的当事人称抵押权人。抵押人不履行协议,接受抵押人有权依法变卖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但是,不能把国家法律、法令禁止流通和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作抵押。

未签订采购合同篇4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项目工程。工程含税总额:元整(¥)。双方必需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严格履行合同。双方商定招标项目价格。乙方按项目清单采购有关软硬设备并负责项目的安装和调试。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设备的相关资料及安装需求。

2、甲方安排专人协助乙方对采购设备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工作。

3、乙方施工完毕后,甲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组织工程验收。

4、甲方按合同规定付款条款支付乙方工程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招标项目采购所有产品(甲方提出调整除外)。

2、乙方需在城区设有办事处,并安排专人跟进项目进行;专人响应用户请求时间不超过1小时。

3、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设备送到指定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

4、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若因不可抗力延误工程进度,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时。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需遵照《》。

三、采购过程中要求设备更改、添加、删除时,提出的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经签名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重要补充部分。因设备调整引起交货期延误虽属乙方责任,但交货日期应得到

甲方同意方可作顺延处理。

四、验收合格标准:乙方提供设备的相应单据凭证,设备点数验收后,甲、乙双方派具有相应工程师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设备调试,试运行三个月确认质量无误后,双方签订验收报告。

五、工期规定:本项工程于年月日前完成。

六、工程含税总费用:(大写)(¥)。发生工程项目变更后需补回以甲乙双方签证的工程增减量差额。

七、工程款项支付和结算(以人民币结算,含税):

1、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即(大写)。

2、乙方于合同规定工期内完成设备采购交给甲方,甲方点数验收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大写)。

3、甲方于点数验收设备之日起,对乙方提供设备试运行不少于天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即(大写)给乙方,支付时间在天内完成。

4、余下合同总金额%(¥),即(大写)将作为设备保修条款的保证金;每年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返还合同总价的%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设备采购,如若逾期未能完成,从规定期限起乙方每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赔偿给甲方作违约金。

2、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有关工程款项和保证金,从规定限期起每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结算给乙方,作为滞纳金。

九、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相关的设备售后服务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见证方保存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条款和产品技术、设备规格出现更新及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发生争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可提交仲裁机构作公平合理的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未签订采购合同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在此委托乙方代理甲方就_____________进行媒介购买并进行广告投放。

2、乙方代理广告投放产品为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价款按乙方报价见附件一之《价格表》为准。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分期付款,具体的付款方式如下:

(1)第一次付款: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款人民币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款人民币_______元。

3、支付方式:现金

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广告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不负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

2、甲方应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2)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3)广告审批机构对特殊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批准文件;

(4)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

3、甲方承诺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确认的刊例价和折扣执行甲方委托范围内所有产品的广告投放。若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出现媒体价格的整体下调等优惠政策(包括刊例价和折扣),则乙方有义务将乙方享有的优惠政策让利于甲方,并按下调后的价格执行本合同;如国家政策的变化导致媒体市场价格上调,乙方需出具相关媒体的价格上调证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按上调后的价格执行合同,如果甲方拒绝接受上调后的价格,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对价格上调媒体段位。

5、甲方应当在广告发布日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确定广告的实际投播的日期、广告时长、段位等相关具体事项等事宜后,由甲方签署广告投放单及排期表。

6、甲方在每期广告发布日提前______天,向乙方交付该期广告的样带,由乙方交由投放媒体按其播放的技术规格要求,完成广告投放的编排定稿。定稿完成后乙方应提交甲方确认,甲方应在收到定稿后_____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如甲方需要修改、更换广告样带的,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在修改、更换后重新向乙方交付新的样带。甲方逾期提交样带,造成该期无法按约定时间发布广告的,广告发布时间顺延,具体顺延至的发布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7、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撤消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____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无需支付该期委托代理费及广告费。

8、甲方有权在广告播放前要求乙方撤销、变更预将播放的文字、图片、声音等材料,乙方应当立即做出相应调整。

9、广告播放期间,甲方需要撤换样带的,应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并将新样带交付乙方。甲方无需为更换样带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0、非甲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或被撤下,乙方应在该事件发生______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顺延发布或解除合同。

11、重大节点乙方未按甲方计划完成广告的发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履行合同义务相对应的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双方确认的价格和媒体政策,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媒介购买服务。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3、乙方应当保证广告发布者在依法办妥广告发布许可审批手续后,按本合同约定发布广告。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保证乙方及广告发布者不得更改广告样带,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投放条件。

5、乙方应保证广告发布者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合格的广告审查人员,依法审查广告样带。广告样带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后方可发布,并记录在案存档,乙方应保证广告发布者对审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6、应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广告设计、制作的,乙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将广告发布样带交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并办理登记审批后方可投放。乙方保证此广告设计稿及其素材、文件、物件等的使用等均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侵犯他人包括不限于著作权、版权、商标权、专利权、使用权、肖像权等知识产权或者其他任何合法权利。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该损失包括不限于赔偿金、违约金、行政罚款、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差旅费用等一切甲方损失。就本款上述设计稿内容涉及第三方权利的,乙方应取得该第三方书面之合法授权。并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授权具体文件。乙方取得第三方授权的有效期限应自______之日起____年。乙方保证,此期间甲方不需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针对上述任何一项权利的使用、许可或其他任何费用。

7、乙方应在广告完成发布的当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验收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验收,并签署验收确认函。如甲方验收不合格或有异议,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不合格或异议后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补救。

8、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如实提供广告发布的`监测资料,提供资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当甲方发出广告投放排期订位表后,如因订不到位置等媒体原因而导致不能下单,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此种情况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将重新向甲方提交调整后的广告投放排期表并由甲方对调整后的广告投放排期表进行确认,在甲方对调整后的广告投放排期表签署确认后,乙方将依据该调整后的广告投放排期表重新向媒体方面下单,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盖章确认。

10、乙方应保证广告发布者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两年。

11、乙方在执行代理权的过程中,不得与广告发布者、代理公司等第三方进行私自合谋协议损害甲方合法利益(不论损害是否已经实际发生)的行为时,则甲方有权取缔乙方对甲方的所有媒体代理权,且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不限于实际利益损失、赔偿金、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任何损失。

12、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乙方不得拒绝履行合同或将其合同项下的义务转让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履行。

13、乙方应当在本合同广告发布期限到期30日前向甲方发出是否续约的书面询问函,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双方以另行签订广告发布合同的方式续约。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利。

第六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1、本合同的广告涉及的包括不限于创意、设计、图形、图片、文字、声音等以及因本合同产生的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版权、品牌名称等均属甲方,乙方不得自用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2、未经对方书面许可,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在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透露、给予或转让给第三方。否则,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本条保密义务为永久性,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届满而免除。

3、本合同终止或届满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从甲方获得的物品、资料、文件、公司信息及数据等会还甲方或于甲方授权代表的监督下销毁。乙方不得运用前述资料与物品等为其他商品做促销或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非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各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以下每一件事件均构成本合同约定的违约: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实质性义务,以致于其他方无法达到签署本合同的目的;

(2)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任何实质性方面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具有误导性。

2、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未付款金额的_____‰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______%。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3、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未签订采购合同篇6

汽车配件采购合同的签订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北京飞厚祥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签定合同的乙方必须达到甲方要求的配套零件的生产供应企业资格要求,在质量、工艺、注册资金等方面不能达到或继续保持甲方的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对方的配套产品供应资格。

为加强共同协作,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 、 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乙方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否则,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样式、内容及产品编号按甲方的要求为准。 第四条、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及责任。

供方对产品质量的保证期限 为 月 ,自购车用户购车之日起计算。甲方非最终用户,因为乙方的产品缺陷,不能保证质量的,乙方应当依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购车用户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产品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赔偿费用、处理事故的费用及其他损失。

乙方提供货款的20%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证期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费用: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国家没有规定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全、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产品的包装由乙方自己解决,产品的包装费用,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乙方没有明确要求收回的,甲方有权不予保存。

第七条、产品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费用的承担。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合同履行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的承担。

第八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以甲方月度订货传真件要求为准。 本合同所指的交货期限指乙方在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仓库交货的时间。 逾期交货或提前交货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第九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货款总额20%即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陆仟零陆拾元)作为定金甲

方应当在对标的货物检验合格后4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付清。

第十条 验收方法及验收费用的承担

产品的检测按国家标准进行,或按部颁标准执行;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化工原料必须接受甲方指定的国家权威机构的检测,所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两天内负责作出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甲方只付迟延履行金5000元。逾期一周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配套资格。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8、因为乙方不能交货、迟延交货、或货物不合格,造成甲方停产的,乙方应按人民币 元 /小时向甲方 赔偿,计算损失赔偿的时间以一个月为限;部分履行造成甲方减少产量的,乙方按未履行部分所占该批货物的比例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迟延交货,虽未造成停产,但是由于乙方的货物有疵瑕,由于乙方的原因甲方未来得及验货,直接使用乙方的产品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故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 .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有效期限、未尽事宜、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荣成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签定的质量协议、技术协议、售后补偿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条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本合同条款优先适用。

第十八条、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无)

购货方(甲方)供货方(乙方)北京飞厚祥德商贸有限公司

账号:账号: 0347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黄寺支行

代表人:代表人 :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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