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读后感5篇

时间:2023-05-09 17:01:05 分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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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读后感5篇

《告别》读后感篇1

这是一本关于衰老与死亡的书,让所有人恐惧的命题,这两者所带来的阴影同时也迫使人去思考终极的哲学问题:关于人生的意义、个人对于人生的期望、怎样取舍、怎样保留对于生命的控制。

即便在少年时期,衰老和死亡对于我们也并不是遥不可及的事。无可避免地,我们几乎都经历过亲人离去的过程,有时候这过程甚至至为漫长,即便只是旁观,也能够隐约感受到那种痛苦。

在80岁之前,我外婆始终是整个家庭的掌控者,她独力支撑,一手带大了三个女儿,在女儿成人之前,她的收入就是家里的所有经济来源,她也习惯于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即使成年之后,她也习惯于按自己的要求规范女儿们的行为,甚至包括晾衣服的方式、换衣服的频率、吃饭的坐姿等,最喜欢给孙辈们讲的是二十四孝里割肉求母的故事。后来衰老逐渐剥夺了她外出的能力、自己洗澡的能力,她对零食的热爱随着身体状况的恶化也变成了一种经常无法被满足的任性要求。

后来每一次见她,我都更多地感受到她正在失去对生命的控制:她不能再到门卫那里参加每天下午两点的牌局;她不再出门,女儿们来选择用轮椅推她出门溜达的时机;她喜欢的甜食没能吃完就会被拿走;她后来用上了尿不湿,在每次弄脏床铺的时候都羞愧得像做错事的孩子……

而我的记忆里,还是70岁时拄着拐杖在厨房里指挥女儿们置办宴席的外婆,即便只是一次家宴,她也带出了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气势,那时候的她,眼睛里面是有光的。今年,96岁的她住进了医院,医生对于她超出正常指标数十倍的血样检测结果无能为力。住院一周以后我外婆坚决要求出院,她几乎近于哀求地不断催促我妈妈去问小姨,能不能让她回家去,躺在她自己的床上。小姨当着她的面点头,外婆才露出了她入院以来的第一个笑容,她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松了下来,疲惫而宁静地躺在床上,像一个瞌睡的婴儿。

尽管回家以后她的情况时好时坏,她糊涂的时候甚至谁也不认识,但在短暂的清醒的时间里,她从未后悔过自己离开医院的决定,她很高兴是所有家人陪着她离开医院,我们也都很清楚她生命终结的那一刻一定是在她熟悉的床上,一定会有人握着她的手。

技术的进步让我们太过于关注结果,医学的作用仅仅局限于延长生命,而不是给予安慰和陪伴; 我们太执着于问题得以被解决,而忽略了这一过程中所要经历的痛苦。

我并不能像一个年迈或濒死的人一样,深切地体会独自等待最黑暗一刻来临的孤独。但我很清楚人类对于自己掌控人生的需求。在人只能听任他人摆布的时候,总是惊疑忧惧或是歇斯底里的,就像婴儿在不舒服的时候就会大声啼哭,少年倔强时总是以决绝的姿态对抗,不惜与全世界为敌。青春期的叛逆只是一场闹剧,回过头去看,激烈反抗的都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有时,我们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可能并不是真的想要穿着破了洞的牛仔裤耀武扬威,并不是想顶着非主流的乱发抽一根烟。想来,任何时候我们都只是在变换着方式喊“我在这啊!”,只是希望那些我们在乎的人能够转过头来看一看,哪怕他们对我们的困境也无能为力,但是试图理解并试图给你你想要的,这种行为本身就已经是最好的安慰了。

如今突出的医患矛盾也好,城管和小贩的矛盾也好,其实都和人类面对衰老和死亡的恐慌类似,人生之中的困境无处不在,尽管有各种为了规避风险而存在的制度,尽管社会努力去克服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和黑暗面,很多人还是常常忘记了,处于矛盾中心位置的还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他们有他们各自不同的人生故事,有各自不同的需求,小贩和病人处于弱势,他们更需要被倾听,被理解,被需要。任何职业的实质其实都一样,都是为人或社会提供服务,社会又是人的社会,所以即便从事专业技术行业,其核心还是关注人的发展和需求。即便不用直接和人打交道,如果在专注于技术精进和达成目标的同时,能关注到消费者、使用者或接受服务者的感受,能尝试理解并设法改善对方的体验,必然会带来不一样的效果。

作为翻译的好处之一是可以时常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与文化,甚至翻译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帮助别人理解并接纳对方的不同,所以这份职业给予我更多的可能,先更多地了解,再理解和转达。甚至肢体语言和表情上的细微差别都能带来情感交流结果的明显差异。

《告别》读后感篇2

在我过往的三十年中,历经过我外公外婆的去世,爷爷的离开,那种亲人般离去私心裂肺的痛还长留心间。去年,我更遭受过我的第一个孩子在我腹中,未满三个月就已经胎停的打击。我更不敢去想像我父母的离去及其爱人的永别会是什么样的情景。但是我一天天的成熟,父母一日日的老去,这是都我不可回避的事实。人真的在生老病死自然规律面前,无能为力。

于是我拾起了这本书《最好的告别》。作者阿图本身是一名医学工作者。在书中既有作为医者的专业角度,也有作者作为子女,朋友的角度。全书更多的是对让我们很羡慕美国完善的养老机制的批判,但不是枯燥无趣的讲述养老院的制度,而是穿插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患者的小故事,甚至还有作者的父亲在罹难肿瘤的案例,我读到最后真的是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了。

关于衰老,首先我要承认是一种不可逆的现象,我想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老了就要承认,但是在老的过程中要学会如何优雅从容的老去,该放手的时候就应该坦然地去放手。

关于死亡,我从来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常常思考到死亡,尤其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只要想要有一天我会死去,再也见不到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我就会感到一种难以呼吸的痛。我们总以为我们时间多到无聊,总以为有时间让我们任性一回……谁让那时候的自己年轻呢?现在的我,时间不在是“毕业遥遥无期”的那种慵懒,带给我更多的是一种紧迫感,我也终于意识到生命从开始就已经意味着结束,所以我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多尝试,多经历,多感受。可能真的怕死,因为我还有还多未完成的心愿,可能真的舍不得死,因为留下太多遗憾。在书中我学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面对死亡的勇气,虽然在死亡面前,我们是那么的无助痛苦,但是至少能坦然接受死亡的事实。

结合我自己的平日教学教育工作,在中学阶段开展死亡教育是十分必要的。能使学生正确认识死亡,消除和减少危险因素的影响,进一步明确健康和生命的意义。类似c同学的惨剧将不会在学校发生。更重要的要学生尊重生命的价值。了解死亡并且坦然接受的必然性并不会让人消极和悲观,反而会促使人更加积极地思考该如何更加自主。更有勇气,更有尊严的走向生命的终点。

人生就是一场场的别离,当脐带被剪断那一刻,宝宝和妈妈经历了第一次“别离”。断奶,宝宝和妈妈的第二次“分离”。上学时我们的第三次“别离”,孩子的青春期,我们的.第四次“别离”。爱情使我们第五次的“别离”。永别是我们最后一次“别离”。一次次别离,一次次成长。

皮像再漂亮也会衰老,不变的应该是有趣而深刻的灵魂。多看书,看好书,也是变美的修行。

《告别》读后感篇3

“说一声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人生由许多“你好”和“再见”串起。所有的“你好”一定对应着一声“再见”,直到和这个世界说“再见”。这是一本哀伤的小说。

作家们塑造了许多侦探,彼此性情各异,只有一点相同:都是虚构的。因为真实的世界不存在如此有魅力的侦探(们)。我知道的侦探手指头数得出来:工藤新一,金田一,福尔摩斯,大侦探波洛,马普尔小姐,再就是这部《漫长的告别》中的菲利普。马洛。许多人应当都熟悉前面几位侦探,但对马洛很陌生。不奇怪,大部分人都没听说过雷蒙德·钱德勒,他在中国谈不上著名。我从这本书才得知这个作家。和其它侦探小说相比,本书侧重的不是逻辑推理,而是人物,命运,和故事——至少我的感受如此。

本书在国际上闻名遐迩,曾获爱伦坡奖(此奖项在世界推理小说界享有极高声誉)——而且受村上春树推崇(以及艾略特、加缪、钱钟书等多位著名作家),村上春树曾阅读此书多达十余次:“每当我的写作没有灵感而停滞不前时,就会翻这本书。”进一步说明《漫长的告别》不仅仅是一本侦探小说,更是一本重要的文学作品。我把本书当作严肃小说阅读,希望从中学到一点写作技巧。

一个作家曾这样评价《漫长的告别》:每一页都有闪电。雷蒙德·钱德勒擅长描写和比喻,短短一两句话勾画出生动鲜活的情景,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甚至可以让读者“看见”,“听见”,“闻见”,享受到文字的美妙,不时地会心一笑。精妙绝伦的句子几乎每一页都能看到。如此高超的表达技巧只有少数顶尖作家才具备。另一本让我体验到“每一页都有闪电”的书是钱钟书的《围城》——而钱钟书是钱德勒的粉,他们都姓“钱”。

侦探马洛的形象与其他侦探的不同之处突出表现在“硬汉”二字——马洛是一个硬汉。他身上具有美国文化中的拓荒精神,粗旷,豁达,西部牛仔的勇敢和正直;他对朋友义薄云天,对顾客忠诚尽职;“好管闲事”,“怜香惜玉”体现了他浪漫的一面。他幽默乐观,不畏强敌,蔑视凶狠狂妄的人,遭受打击毫不气馁。此外,还能映衬“硬汉”形象的是他手中的卷烟,总是一支接着一支,几乎永远不会停。马洛身上吸引人的地方很多,最有感染力的是,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会挨打,会受伤,会郁闷,伤心,痛苦,悔恨。这是其它侦探不具备的。我们成为不了福尔摩斯,但是从马洛身上,或许可以看到一点点自己的影子。

我读的这个版本译者是东北人,文中多处出现东北俚语,我需要查百度才能知道它的含义。翻译难以做到完美,译作总体瑕不掩瑜,感觉良好。

《告别》读后感篇4

昨晚可能花了将近3小时看完《告别天堂》,宿舍其他人都睡了,我躺在床上点着小台灯。其实能让人深夜坚持做并乐此不疲的事实在太少,读笛安的书算是其中一件。

虽然,作为每个作家的第一本书,总会不尽如人意。比如说几乎所有人物的对话,都冗长而多余——也没有几句但还是显得乏味。比如说作为主角的天杨竟然性格实在不算鲜明,常常搞得像过分理想化的一些特征的胡乱排列组合。但我始终是一个多数时候乐意去发现作品闪光点并择其善者而从之的人。所以你说什么“我欣赏不来青年作家的小说”也好,“这不就是写给初中生看的青春小说嘛”也罢。至少我认为,这是一本多少年后作者本人无论取得多大成就,回忆起来都不会因为它而感到羞愧的书——这就够了,有多少人迟迟不肯下笔也不过是这个原因?

告别天堂,不出意外的话,大概我已经活到文中所提的公元后了吧。天杨始终追求的、事到临头醒悟到并不如自己想象中那么绝对的、最后自己也都做不到的,年少的我也曾有过同样的执着。

说穿了,却又是些显得矫情的词汇,甚而是些鄙陋到也许能刺痛说话人的东西。但我想要诚实些面对。年少时,也许因为占有欲作怪,也许因为不成熟的对“感情好”的看法,也许因为将自己看得太过重要或者反之,需要有“唯一”这种字眼的.认可。最好的朋友不可以有比自己更好的朋友,最喜欢的人不可以有比自己更重要的人,如果情况发生了,抱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粉饰,宁愿丢掉,也不想维持这种自己和别人被重视的人同等对待的局面。公元后当我老了,才知道,没有什么是用“唯一”来形容的,限量版已经算是珍贵得不了的东西。也没有人会一生只爱哪一个人。

这些道理我不知在谁身上明白过来的,总之是让我在看到这样的故事时,安慰自己也安慰书中人:是这个样子的啦。想想若是以前,可能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始终不信邪,抱着就算故事变成这样我的人生也一定不会。不见棺材不掉泪——且坚信自己一定会看到美好的一面。

适可而止,这样的话说多了也并无意义,毕竟一旦接受了公元后的思想,也就没有偏要把从前现在剖析个清清楚楚的必要,不执着于什么的时候,最容易被劝服。

《告别》读后感篇5

翻开《告别天堂》,看到的第一句话:“公元前我们太小,公元后我们又太老。没有人看到真正美丽的来到。”让我很有感触,因为悲伤。书里面讲述了五个为爱痴狂的、孤独的孩子在青春岁月中演绎着一段纯粹却迷乱透顶的爱情故事:温暖而倔强的天扬,绚烂而脆弱的方可寒,有点坏其实不太坏的肖强,傻的可爱的周雷,还有明明比谁都敏感却羞于承认的江东,五个人之间“因为彼此深爱,所以互相伤害”的惨爱让你动容,让你扪心惨烈地去痛去哭。当然这是作者笛安对他们的定义,我在看书前并没有先看这段话,所以感觉有点偏差,第一次看多人物的第一人称小说,看得有点晕乎乎的,因为要随时转换角色。

5个人,5个被人认为看得到未来的中学生,来自一个沙尘肆虐的内陆城市,这所中学是离开这个城市的便捷通道,在一个狭小得只有5个人的世界里,在高考的时代背景下,形成了故事的全部。宋天扬以一种“偏执的爱”贯穿全文,江东半自卑、半被动的在“偏执的爱”的阴影下衍生出一种叫“自尊”的东西,这种“自尊”是在一个世俗眼中更加“卑微”的“校妓”身上体现出来的。文中提到的“校妓”是方可寒,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一个在学校靠跟男人上床来挣钱的女孩,一个门门功课优秀的学生,一个最后得了血液病死去的人,是故事矛盾区最复杂的部分,也是最值得反思的内容。

行文方面比较甩得开,每个小节的标题就是陈述人的名字,内功有点不够用的说,5个人的内心独白方式、语言特点没有区分开,怎么看怎么像一个人说的。

方可寒的死可以说是这篇小说的一个分水岭,是量变到质变的一个指标。

周雷的篇幅不多,就是一个救驾的,难为作者想出个这么一个人来捡剩儿了。原本以为主人公会死,结果没有,就想不通t;告别天堂>的“天堂”到底是谁告别的?当然,我得检讨书名没想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看懂的表现。

文中提到《霸王别姬》、《局外人》、《海子》的诗非常频繁,精选的一些句子和自己的有感而发显得特别到位,特别是“渡口边,找不到一朵可以相送的野花”,太绝了,要意境有意境、要情怀有情怀,赞一个。从这几个节选的书目中就能感觉到迪安还是很文艺地,而且文艺的生动,具体,真实,一点都不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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