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风作文参考5篇
作文的力量在于它能够将个人的思索与社会的现象结合,引发深刻的思考,通过写作文,我们能够将成长过程中的挑战与胜利一一记录在案,58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最喜欢风作文参考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风作文篇1
夜空里有闪烁的星星点缀;草坪上有五彩的鲜花点缀;天空里有洁白的云朵点缀……。而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令我难忘的事点缀着我的记忆。记得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直想着我心中敬佩不已的小甘早上说的那件事情而兴奋得睡不着。
在我们的校园网中,有一封表扬信,那是一个大哥哥传来的,这是这么一回事呢?原来是我们班的小甘在星期六的时候在草丛中拾到了他的钱包……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小甘和奶奶打算一起去科技馆参观,当她们经过一个草丛时,小甘在无意间看见一个黑色的皮夹子。小甘弯下腰,捡起那个皮夹子,打开来一看,里面不仅有两百多元钱,还有一张准考证。看了这些,小甘看了看四周,心想:丢钱包的人,一定十分着急,我一定要把钱包还给他!可是她转念一想:这个皮夹子是谁的我都不知道,而且世界这么大,我怎么才能够找到他呢!对了,我想起来了,老师之前告诉过我们:找到别人丢失的东西应该给警察叔叔!于是,她着急地对奶奶说:“奶奶,我们不去科技馆了,去警察局吧!我要把钱包还给失主!”她奶奶听了之后一边微笑,一边说:“好啊,好啊!”于是,她们放弃了科技馆之行,去了警察局。
她俩来到了距离科技馆最近的警察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了解了事情后,便立即展开了寻找失主的调查工作。小甘和奶奶决定留在警察局把皮夹子亲自还给失主。
几小时过去了,失主终于来了,只见他脸色苍白,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万般的焦急。小甘快步走上去,把皮夹子还给了失主,他顿时笑了起来,看了看皮夹子,然后一个劲的向小甘道谢,还打算给小甘一点钱来当作感谢的。可小甘摇摇头,说:“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最后,小甘在大哥哥的要求下,还是留下了姓名和学校给他。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最崇拜的同学小甘——一个拾金不昧的人。
我最喜欢风作文篇2
电视是人们了解社会的窗口,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工具。因为有了电视,我们的生活才变得有滋有味;因为有了电视,我们的性格才变得更加开朗;因为有了电视,我们的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所以,电视在人们的心目中占有很重要地位。
每当我打开电视,浏览那琳琅满目的电视栏目时,总会被那一个个精彩的内容所吸引,在众多的电视栏目中,我最喜欢《动物世界》这个栏目,因为它的内容精彩、实在,能让人看后得到许多启示。
每逢星期六,我便守候在电视机前,等待《动物世界》的来临。在这个“世界”里,让我了解到动物们的生存意志。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只袋鼠妈妈,在被一只凶猛的狮子追赶。如果不是袋鼠妈妈的怀里,有不能自食其力的孩子,我想,她一定会逃脱狮子的追赶,一路狂奔,她已经精疲力尽了,在生命危急的关头,为争取最后的一线希望,她放下了怀里的孩子,拖着疲惫的身子竟自走向狮子…… 袋鼠妈妈牺牲了。也许是良心的发现,也许是刚填满肚子,狮子并没有伤害小袋鼠……正午的阳光似乎更刺眼了,妈像在说:“虽然这是一个悲剧,但袋鼠妈妈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与狮子的顽强拼搏,更重要的是她誓死保护小袋鼠的精神。看到这儿,我既紧张又感慨,当狮子那狰狞的面孔和锐利的爪子扑向袋鼠妈妈时,我真替她担心,可看到袋鼠妈妈誓死保护小袋鼠时,那伟大的母爱令我热泪盈眶……
?动物世界》里,既有“紧张的一刻”,又有“励志超越”的事例。
动物中,飞行类的迁徙动物每年都要迁徙两次。来回行程高达十万多千米。生长在沼泽地带中的丹顶鹤就是其中的一种。它们每年都要飞越“世界屋脊”珠穆琅玛峰,飞行中还要防止强敌的袭击,在种种困难之下,它们没有气馁,没有退缩,没有胆怯,更没有选择不迁徙。在漫漫旅途中,经历过多少排斥生灵的高原风雪,从鬼门关走过又复活过来,它们无疑经受过上百次的折磨,却能一次又一次的展翅高飞……多么顽强的意志啊!上帝让动物们能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是要经历多么苟刻的考验啊!
?动物世界》,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栏目,但它给予我们的却是,动物生存的趣事和顽强拼搏的精神。让我们一起观看动物、了解动物、保护动物,维持自然生态平衡吧
我最喜欢风作文篇3
我生在温州,长在温州,可对外婆外公住的乡下老家情有独钟。外公外婆的老家在苍南马站,那儿是个空气清新的好地方。你只要在那里待上几天,就会发现自己爱上了它。
来到苍南马站,不论你怎么走,永远不会迷路,因为只有这么几条小街,虽然地方比较小,可是在那里,所有的地方都是那么热闹,那么接地气。来这儿的游客,目地就是闲逛,享受着凉爽的微风,流水欢快流淌,小鸟的歌唱……
每当住在外婆家那凉爽的平房里,门前门后都大开着,凉爽的微风吹进,即使是炎炎夏日,在家也不用开空调,吹着自然风,拿着靠椅在门前坐一会儿,喝着饮料,这是多么美好。享受早晨的一切,本如此美好!
不仅是早晨,夜晚更是热闹。所有大街小巷都点着明亮的灯,街上人山人海,人来人往。那有一条街,全是小吃,这条街是我的最爱。看着小吃店里的店员们,打着大火,不停爆炒,对我来说,每一道小吃都是佳肴。他们炒菜烧饭,从来不去室内,然而,每家小吃店的室内都没有厨房。他们把厨房移到室外,让我们亲眼看见炒菜过程,不加香料的菜,就是这么新鲜,每次吃完我都回味无穷。
那还有一个特点,那儿的人们几乎不开小轿车,骑车也都是自行车。那儿的一草一木,新鲜的空气,池塘的.流水声,成了一支圆舞曲,加上小鸟叽叽喳喳的歌声和舞蹈动作,一切是那么完美。睡觉永远睡到自然醒,不过,你不用担心会睡得太过了,有了自然闹钟,根本不用担心。
我多么希望能在这个地方永远住下去,比起豪华的高楼大厦,我更喜欢接地气而热闹的乡下平房,这种生活,在人生中不能缺少。
我最喜欢风作文篇4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几千年的文化在世界上数一数二,然而在古代众多的才人佳子,帝王上将中,我钟爱一个人物,他不是别人,就是三国时期赫赫有名的大枭雄——曹操。
无论是在京剧中还是在人们的谈论中,只要谈到曹操人们总会把他归为白脸一类,说他是奸诈狡猾的小人。
谁都希望,自己的一生可以快快乐乐,平平安安的度过。然而,在那样一个时代更迭,杀戮漫天,不断在发展的时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那样的环境里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谁还敢去奢求那样的生活呢或许曹操的阴险狡诈是他的性格,但他也是靠着那样的性格来保护自己和自己一手建立的国家。
所以,无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都是无可厚非的,我依旧最喜欢他。
当然说到曹操就不得不说起官渡之战,这官渡之战打得可所谓是惊天动地,精彩之极啊。
在当时,袁绍的兵力是群雄之中最强大的,曹操预作布置,解决一切状况后,亲自率军隐在官渡,准备迎击袁绍。
刘备也曾一度投靠过曹操,但那仅是权宜之计,失败后又投奔了袁绍。
袁绍是当时北方最强大的一股势力,也是曹操统一北方最强大的敌人。袁氏一门势力本就很大,之后又实力大增,有军队数十万人。因袁军兵精粮足,根本不把曹操放在眼里。袁绍挑选精兵十万、战马万匹,志在一举消灭曹操。
袁绍自率大军向曹操发动进攻。曹操的实力比袁绍弱得多,曹操所占的大河以南地区,地盘既小,又是四战之地,残破不堪,还没有完全恢复,物资比不上袁绍那样丰富。曹操的兵力也远不及袁绍,他的总兵力大概不过几万人而已,远逊于袁绍。
袁绍大军来攻,许都震动。曹操却安慰众将,在袁军逼来之际杀向刘备。
袁军颜良等人围攻白马,拉开了大战的序幕。曹操亲自率兵北上解白马之围,他做出要渡河袭击袁军的态势,迷惑袁军,吸引袁军分兵西向,然后突然转向迅速赶往白马。曹军的突然杀到,让袁军措手不及,袁军大败,白马之围被解。而后又用一记,战胜了袁绍另一大将文丑。袁军大震,曹操初战得胜。
几个月后,袁军向曹营发动的各种方式的战斗,都被曹军同样以各种方式破解。两军一攻一守,相持近二个月。久而久之,曹操处境变得极为严峻。
袁绍运来粮草停留在乌巢。这时袁绍谋士许攸因不满袁绍,而来投靠曹操,献计让曹操偷袭乌巢。曹操攻破乌巢却又保得曹营,而袁军几名大将全部投奔曹操。曹军大获全胜。而当曹操清点袁绍书信,得到自己部下勾结袁绍的信,却全部烧毁,不去追究任何人的责任。
虽然曹操本处于劣势,但由于他能正确分析事态条件,善于听取别人的正确意见,所以扭转了战争的趋势。从而终于赢得了胜利。官渡之战,曹操击溃了最大的敌人袁绍,统一了北方。
我喜欢曹操不仅仅因为他身份显赫,更因为他有着清晰的头脑,明白什么时候该做什么,怎么做,这是常人没有的。然而,史实不也是证明了这一点吗。
宽容忍让的曹操;临危不惧的曹操;善用人才的曹操;聪明智慧的曹操;威严于世的曹操……都是我喜欢的曹操。
我最喜欢风作文篇5
中国的汉字有千千万万个要问我喜欢哪一个字,我会选择“富”字,因为这是我名字中的一个字。
富字宝盖头——宀读miān,表示与房屋有关,下面的畐fú,表示充满。“宀”与“畐”联合起来表示“房屋被塞得满满的”。本义:家庭财产多。富字就像它的本意那样,比较富,我喜欢的词:富强,国家富足而强大,有我比较做到的:富裕,财物充裕丰富。
富字还有一个起源:
富源于姜姓,出自春秋时期鲁国公族大夫富父终甥,属于复姓省文简化为氏。
春秋时期,鲁国有个公族大夫,复姓富父,名终甥,为炎帝之后。富父终甥为鲁国大将,骁勇善战,曾在周顷王姬壬臣四年农历10月率军在咸邑击败侵扰的北狄民族,并捕获其首领侨如,“富父终甥桩其喉,以戈杀之,埋其首于子驹之门,以命宣伯。”这个“宣伯”就是鲁国大夫公孙侨如,为鲁桓公姬允(姬轨,公元前711~前694年在位)的五世孙,因与北狄首领侨如同名,因此富父终甥觉得有趣,要告之公孙侨如。在富父终甥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名号为姓氏者,分衍有许多姓氏:富父姓、富姓、终姓、钟姓、甥姓等,皆世代相传,其富氏是济阴富氏。
我喜欢我的富字,希望我们的国家富国安民,希望天下人民富足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