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难调研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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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难调研报告篇1
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应是驻在部门纪检组监督工作的重点。可在实际工作中,这项工作难以开展,重心容易发生偏移,严重影响了派驻工作的成效。随着中央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派驻纪检工作越来越引起各级高度重视,为纪检组加强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提供了新的契机。下面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纪检组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提出几点思考。
一、科学配置权力,形成权力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
权力是组织权威的体现,是国之公器。每个单位内部都有一个由众多权力组成的权力系统。每个权力的行使又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因此,权力的行使要树立全系统、全过程的观念,既要强化系统众多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又要强化每个权力行使过程的相互联系和呼应。而配置权力,是行使权力的前道工序。如果在配置权力的时候,能够充分利用权力本身具有的相互制约性,科学配置,就会形成系统内部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如果在科学配置权力的同时,再为后续的监督工作提前设计,预设切口,那就为后续监督工作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一是要规范党组领导班子的权力。党组是一个单位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讨论和决定单位的重大问题,突出履行坚定政治立场、维护政治原则、保证政治方向等方面的责任。监督的前提是规范。规范党组权力,是强化派驻纪检组同级监督的基础。根据党内法规和三定方案,厘清党组的职责和权力,划清与行政班子的权力关系,界定权力的边界,详列权力清单,明确每项权力的基本内容,确保党组既发挥好统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又不大包大揽、插手具体事务。二是要合理分配班子成员权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旦某种权力绝对化,就有可能出现滥用。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领导班子合理分工,将领导班子权力分配给班子成员,既使每个班子成员的权力与职责相匹配,又使权力在运作的过程中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的冲动和滥用,确保行使职权时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要突出抓好一把手权力分配。一个单位的权力是基本固定的,如果一把手将人财物等重要权力都抓在手上,不但会造成独断专行、滥用权力,而且也不利于纪检组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因为监督一把手要比监督副职来得困难。因此,科学配置权力,要突出抓好一把手的权力分工,既要确保一把手能有效履行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的重要职责,又要防止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切实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纪检监督的权力体系。
二、健全完善制度,形成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
科学配置权力是基础,正确行使权力是关键。而要正确行使权力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使权力运行在法规制度的框架内。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由此可见,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是确保权力沿着正确方向行使、杜绝权力腐败的保障。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主要是对权力行使的监督。而要使监督有据有效,离不开规范权力行使的法规制度。健全完善的法制制度,不但使党组及其成员行使权力,有章可循,而且也使纪检组监督有据可依。一是要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根据部门权力清单,结合单位实际,系统编制制度目录,从便于高效工作、便于防范风险、便于有效监督等方面,对党组及其成员的权力行使,制定可操作、可执行、可监督的法规制度。尤其要突出行业特点,抓好人事、财务、资产、工程建设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力争法规制度系统、完整和有的放矢。二是要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科学的权力运行流程,有利于权力行使在顺畅、高效、安全的通道内。坚持规范运行、便于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使权力运行相互制约、可查可控,形成流程明晰、运转高效的权力运行程序。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等事项的集体决策办法,及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事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程序。根据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征求意见、请示、报告等办法。二是要实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有利于权力行使的公正无私,更有利于纪检组加强监督。权力越不公开透明运行,纪检组就越难监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干部选拔任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权力公开方式,积极督促同级党组及其成员,列出权力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更好地履行纪检组监督职能。
三、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权力规范行使的监督机制。
同级党组及其成员,是一个单位权力的主要拥有者。加强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是纪检组的一项重要职能。同级监督的本质是权力对权力的制约。随着纪检体制的改革,纪检组的权力资源得到了拓展,职能进一步聚焦,与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关系,就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作为纪检组,要认真领会中央的要求,以强有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抓住纪检体制改革的良好机遇,顺势而为,积极聚焦主业,切实把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纪检组要学会借力。加强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本身就是一件难事,作为纪检组,要学会借力,迎难而上。加强法规制度学习,准确把握监督的政策规定,向法规制度借力;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向上级纪委借力;主动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情况,获取问题线索,向群众反映借力;拓宽案源线索,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向检举控告借力,真正做到对同级监督有依据、有理由、有证据。二是上级纪委要及时给力。上级纪委既要落实派驻全覆盖,更要落实管理全覆盖,要通过紧密的管理,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及时督促纪检组履职尽责。对纪检组在实施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要及时加以指导,帮助化解解决。对敢于监督、遇到阻力,甚至有可能受到打击报复的纪检组,要及时撑腰打气,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纪检干部,还要在个人成长进步上给予优先考虑。三是执纪监督要履职尽力。当前,影响和制约同级监督的主要问题是利益依附。当责任与利益发生矛盾时,人往往趋利避害,选择利益,软化责任,甚至放弃责任。随着派驻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影响和制约同级监督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纪检组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随之会得到加强。作为上级纪委的派驻机构,纪检组要敢于担当,认真履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对发现的问题,视问题及情节严重,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提请组织处理的及时提请组织处理,该查处的及时查处,绝不能视而不见,遇到问题绕道走,让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四、严肃责任追究,形成权力有效监督的问责机制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求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目前,相关的制度规定缺失或不落实,好多单位干部被查处了,既不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也不追究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这说明责任追究,说说容易,真正实施起来还真不容易。责任追究是同级监督的难点,也是强化监督的着力点。要确保同级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必须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做到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一是要严肃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按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负有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负有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本部门包括本班子成员出现的严重党风廉政问题,要根据有关问责规定,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领导第一人责任。二是要严肃追究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纪检组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在上级纪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组主体责任追究和班子成员问责制度,严肃责任追究。根据同级党组及其成员涉案线索核实情况,该请示的请示,该上报的上报,需要问责的,可向党组和上级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如果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也要倒查并追究责任,问责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三是严肃追究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每个班子成员都有分工,都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要强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出现严重廉政问题的,要一案双查,既要追查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同时追查分管领导的责任,真正把问责之剑高高悬起,让铁纪发力生威。
监督难调研报告篇2
为促进xx村的党内民主建设,全面了解xx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民主发展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在此基础上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建设的思考,进而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一、什么是党内民主与xx村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党内民主的含义
党内民主指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的基本内容是: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并应履行其义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内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员有权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
(二)xx村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情况
xx村位于杜阮镇中部,下设7个村民小组,现有502户共1868人,其中党员46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的基础,关系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贯彻执行,关系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能否实现。党内民主建设是是否能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的作用的重要方面,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xx村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情况如下:
1、定期召开党员会议
坚持召开党员会议是推进党内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每年定期认真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并切实注重提高党员会议的质量。xx村党支部每年召开四到五次全体党员会议,向党员汇报近期的村务、财务情况,同时让党员畅所欲言,并听取党员对农村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进行党内民主选举
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民主选举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党员按期进行直接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xx村在选举党委的过程中,坚持候选人条件公开、选举程序公开、选举结果公开。最大程度地保障选举的民主性,切实维护全体党员的合法选举权。现xx村党委经过民主选举共有委员3人,与村委共同管理村内事务,领导村民致富。
3、坚持党务公??
xx村党支部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党务公开,努力形成规范的机制与措施。公开的方式有会议公开、党务公开栏、农村廉政信息公开平台。适合在党内公开的,用会议形式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利用党务公开栏、农村廉政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并定期进行更新。
4、组织学习,增强对党员的教育。
xx村党组织找准学习重点,明确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逐步使他们达到有意识、有能力参与党内民主活动。xx村党支部积极利用远程教育平台来观看各种专题片、教育片,影片内容丰富多样,既有先进思想的学习,又有科技农业等实际技能知识。xx村党支部对远程教育工作高度重视,每次活动能做到积极发动党员参与,组织好观看后的讨论会,并撰写观看活动总结。党员同志们观看后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为了进一步丰富党员学习的形式,xx村党支部计划在村委会三楼党员活动室安装投影设备,加强学习的效果。
5、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提高党员素质。
一是开展我为廉政献一言活动。通过充分发动党员为廉政建设建言献策,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二是学习优秀党员吴大观的先进事迹。吴大观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的代表,他的一生是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的一生。通过对吴大观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为我村党员应如何成为一名优秀党员树立了榜样。三是7月至8月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使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全体党员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当前党内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建设的思考。
(一)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调动党员的民主积极性。
党员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主体,他们是否具备民主意识、是否实践民主权利对民主建设有重大的影响。在普通党员层面,对党员主体权利认识模糊,对自己的职能职责不清楚,同时,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偏大的情况,党员的民主能力和民主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例如,在党员代表大会上,党员往往只是单方面的听,对村内事务的关心不够,主动发言提意见的积极性不高,民主气氛不浓,应加强学习,提升其民主的能力。在领导班子层面,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内化民主意识,坚持民主领导,做好带头作用,形成良好的民主氛围。
(二)党组织的民主制度建设与加强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党内民主必须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为基础,完善的制度是推进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保障,特别是要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让民主建设做到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按照制度自上而下的规范的进行民主建设,不能让制度沦于摆设。1、民主选举制度。改革基层民主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制度执行与落实情况不足,虽然民主选举制度是各基层在选举过程中必要遵循的法定程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漏洞。2、党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存在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操作过程中随意性较大等问题,没有统一的标准,应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让制度指导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升党务公开的质量。3、党内监督制度。党内监督是把权力至于民主监督之下,防止权力的滥用。党内监督制度在农村基层缺乏明确的操作方式,使制度基本成为摆设。
(三)增强党员参政议政的权力与能力。
农村基层党组织由于受思想认识、文化因素影响,存在部分党员参政议政的能力素质不够高的问题,增强党员参政议政的能力是要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增强党员参政议政的权力就是让有能力的党员参与到村内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当中。我国农村实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表决。以xx村为例,村民代表现有86人,其中党员身份的为6人,这一比例明显偏低,党员在农村参政议政的权力偏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作为先进分子,应该让更多的党员参与到村内事务发展当中来。
xx村委会xx
xx年6月4日
监督难调研报告篇3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所驻单位主要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纪律检查机关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决定,是对我国传统的双重领导体制的重大创新和变革。纪律检查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有利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能的独立性,同时又让派驻机构更具权威性。从近年来对全县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践和探索,我们粗浅的认为应采用以下几种基本方式。
一、要提高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认识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有利于派驻机构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增强其权威性,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能,逐步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正确处理好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
为了便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是对权力行使的监督,这种监督应当是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
明确派驻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加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既便于派驻机构及时了解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情况,又保证了其监督身份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派驻机构更加有效地实施监督。同时纪检组长在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中,能具有相应的身份,保证其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具有更大的权威性。
但是,实行统一管理,不是一味地让派驻人员专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受派驻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更应该协助所驻单位做好其他工作,只有深入其中才能更好地做到监察,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即便发现问题深入去调查也只会是一头雾水。派驻工作人员要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下,既要加强对所驻单位班子及成员和下级干部的监督,又要注意搞好关系,加强沟通和协调,团结共事,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同时更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
三、要切实强化监督目的
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要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这个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派驻机构要把加强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对领导干部多提醒、多帮助。要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的实际,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突出监督重点,把
教育、预防、监督、惩处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出新体制、新机制的作用。
四、要优化队伍结构
纪检监察队伍是行使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的主体,在履行职能上,要有合格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才能组建一支合格的纪检监察队伍,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素质低下,纪检监察不作为或本身违法乱纪,又谈什么对所驻单位进行纪检监察呢?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必须是敢于对所驻单位进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优秀领导干部。但是有时我们也得到周围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对于这些案件线索,相关的纪检监察干部有的竟还一问三不知,反过来我们的群众倒象是纪检监察的工作人员,这表明有极个别派驻机构存在纪检监察不作为现象。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他在今后的领导岗位上也相信能够做到廉洁自律。合格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首先是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能不能很好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就应该作为考察后备干部的一个标准,把优秀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为后备干部考察,是一种培养廉洁自律领导干部的较好模式。一支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是适应纪检监察新体制,确保派驻机构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力保障。
监督难调研报告篇4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是我党制度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它对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证党员民主权利,维护党的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纪委的通知要求,我们先行对*地区的党内监督情况做了初步调研,听取了三个县(市)纪委领导的汇报,召开了有四个城区纪委领导参加的座谈会,我们还深入到基层,广泛征求了基层党员的意见。下面按照省纪委调研提纲所列问题,逐一汇报。
一、目前党内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们认为,目前党内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监督难。其主要表现可用三句话概括,即上级监督难到位,同级监督难开展,下级监督难实现。
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我们分析有以下几方面。
1、党内监督意识薄弱。首先,在一些领导干部中,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大要案来看,部分领导干部特权意识浓厚,人治思想和官本位观念根深蒂固,有的人一当了官就产生了居高临下的优越感,视人民群众如草芥,视国家、集体财产为己物,放松了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我行我素,为所欲为。泰山脚下的胡建学说: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什么人管得着了,胡长清也有了牛栏关猫,进出自由的感悟。这些领导干部家长式作风严重,口头上重视监督,行动上不愿意甚至拒绝监督,有的还寻机报复监督者。其次,部分党员干部缺乏监督的自觉性。其表现,一是好人主义盛行。一些人热衷于搞庸俗关系学,放弃监督职责,多栽花少种刺,留下人情好办事,尤其是一些领导班子内部怕伤了情面,不便监督,致使党员干部之间的相互监督很难进行。二是上级对下级怕失去群众基础,不愿监督。三是下级对上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不少党员干部对自己应有的权利和义务缺乏自觉,加之党务政务不够透明,党内监督信息不畅,从而使党员干部不敢、不会、也无法监督。
3、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得不够全面。这是导致党内监督难的根本原因。党内民主是党内监督的基础,一些同志往往忽视党内民主,割裂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把集中绝对化为一把手的绝对权力,片面强调党员是被管理的对象,不让党员参与决策和监督,忽视党员的民主权利,搞一言堂,独断专行,致使党内民主被弱化,党员的党内监督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二、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采取的具体措施
党内监督条例是我们党内的一部基础性的法规,对此我们予以了高度重视,就如何贯彻落实好这一条例,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下面我们结合*的实际汇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具体措施问题。
1、领导重视,是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在我国,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做任何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同样,党内监督也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是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责任主体。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的情况,在一定意义上,取决于党委尤其是党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视程度。对于这一点,我们*市委在认识上是明确的,态度也是鲜明的。市委把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作为市委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庆岩同志亲自部署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工作。台安县委书记杨德显同志号召全县党员认真学习条例,做到不违纪不违法。岫岩县委书记刘国秀同志多次要求县委班子和县其他领导机关的领导同志,要认真学习条例,一定要相互提醒,发现问题和不足一定要及时指出来,他还要求县纪委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
2、抓好条例的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监督素质。党员干部的监督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内监督能否正常开展。党员监督素质差,法制观念淡薄,要实现党内监督是不可能的。因此,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吃透条例的精神,明确自己的监督职责和权利,掌握党内监督的武器,这是贯彻落实条例的迫切任务。在这一点上,我市各级党组织已形成共识。全市各单位都制定了学习条例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学习规划,明确了责任。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并采取了集中辅导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座谈讨论和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有的单位还准备闭卷考试。例如,市纪委计划从3月份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深入学习,并拟通过办培训班、组织研讨、请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对全市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条例的辅导。同时,还将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的党内监督条例的考试和竞赛活动。海城市在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的过程中采取了六个一的做法,台安、岫岩县采取了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做法,确保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受到条例的教育。
此外,在党内监督条例颁布以后,我们还强调了机制建设,狠抓了督促检查工作,要求全市各单位在分析党内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搞好机制建设,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如岫岩县有重点地抓了监督的制度、机制、职责等环节的工作。海城市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两个条例督察组,强化了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建议
在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的过程中,我们注意收集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1、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与己无关的思想。认为自己没有条件和机会搞腐败,用不着别人监督,也不想去监督别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存在监督虚无的思想。认为以往在监督方面也有一些不错的规定,但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对党内监督条例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信心不足。三是认为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贯彻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无关。
2、党内监督条例还需要有具体的监督制度配套。在调研中,大家反映较多的问题有,对举报人尤其是署名举报人如何有效保护问题,党员对上级和同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的监督难以实施问题,党代表的日常监督作用发挥得不够理想问题,已有的一些监督制度缺乏程序性、可操作性问题。
针对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认为应该抓好以下工作。
1、真正发挥党员的监督主体作用。党员是党内监督的基础,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务政务的透明度,尊重党员的知情权,制定奖励监督政策,按照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利。要通过宣传、学习、培训等多种方式唤醒广大党员的监督主体意识,教育党员转变观念,克服人治思想、特权思想、官本位意识以及等级观念,自觉从思想深处肃清封建思想影响,消除对待监督问题上的各种消极情绪。要教育党员懂得,每一个党员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要使领导干部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养成民主的作风和习惯。
2、对党内监督条例涉及的有关具体监督制度尽快细化,制定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增强程序性和可操作性。党内监督条例是基础性的法规,是相对概括和定型的,它不可能完全适应具体而复杂的党内生活和事物,因此,必须及时结合实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不断进行法规资源整合,出台相应的具体工作条例或实施细则,来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例如,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党员作为监督责任主体,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的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的责任和权利,但如果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来予以保障,普通党员监督或举报上级领导仍将充满风险。因此建议尽快出台这方面的具体制度。又如,为了充分发挥党代表的日常监督作用,建议建立党代表参事议事制度。再如,针对述职述廉中出现的某些流于形式的问题,应当就述职述廉的程序、内容、组织监督、民主测评、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以便于操作,使这项制度更好的发挥作用。
3、加强对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为了把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执行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加强党内监督条例在执行上的刚性,可以考虑建立相应的督察机构,专门对党内监督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党内监督条例的落实工作中,如何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需要处理好哪些关系和问题
根据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在推进党内监督条例的落实工作中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依职责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与党内监督条例有关的各项工作。该纪检监察机关为主的,要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该其他部门为主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积极的配合。在整个监督工作中,以往党内监督的各部门常常是单打独斗,或是临阵组合,党内监督的整体合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方面的突出作用,以其为主建立党内监督体系的协调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可以考虑建立以纪检监察机关为主,由组织、审计等各监督部门参加的党内监督协调委员会或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等形式,从而使各监督主体做到监督信息共享,有效发挥整体效能。
在上述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处理好领导与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日常工作中,纪委要经常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职能上,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纪委要履行好监督同级党委的职责。党委越是加强领导,越有利于搞好党内监督工作。
2、要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要勇于正确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要敢于反映,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敢于处理。同时也要讲究监督的方式方法,使监督工作少走弯路。
3、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党规党法,纯洁党的队伍,提到党的整体素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服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树立中心意识、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行监督职能,通过搞好党内监督,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
4、处理好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关系。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互关联、相互影响。要把握好政治方向,明确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职责和权利范围,做到分工明确、资源共享,使党外监督更好地服务于党内监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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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难调研报告篇5
(一)农村食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
由于目前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为单位,农业种养殖环节的污染严重,食品行业整体设施管理水平较低,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食品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为家庭小作坊,特点是小、散、乱、脏、差,这种生产单位缺乏合格食品的基本条件,食品标准难以达到要求,食品安全难以保障。
目前,农村餐饮流通消费的主要形式有:
一是以集镇为主的小餐饮店,主要针对场镇居民、当地企事业单位接待和过往客人用餐。这些小餐饮店使用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是其突出表现,变质的猪肉等食品大多都消费在这些地方。
二是农村农家乐,主要针对城市居民休闲度假用餐。居住在城市的人们周末去感受乡村的宁静已经是大多数城里人度假的首选,加之政府积极鼓励和扶持农家乐的发展,现在的农家乐经营规模较大,营业收入较高。而部分小型农家乐基础设施落后,只有一个烹调间,拆菜、洗菜经常在院坝进行,服务人员多数为业主家里人或亲戚,不具备餐饮服务人员的要求,和集镇小餐饮店一样,也是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的重灾地。
三是农村自办或请人承办的家宴,主要针对农村一定范围内的村民用餐。农村的这种聚餐普遍存在食品原料采购比较随意,食品加工、保存不符合要求。这种形式的聚餐,人员集中、数量较大,极易发生大面积的'食物中毒事件,其食品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四是农村中小学食堂,主要针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用餐。由于校园学生集中,消费量可观,加之学生辨别能力差、防范心理不强,学校部分餐饮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的个人利益驱使和节约的观念,导致使用不合格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剩饭盛菜较多。
五是景区特色餐饮,主要针对各地游客旅游用餐。我市的剑门关、昭化等景区特色餐饮服务火爆,虽然某些食品可以说是垃圾食品,但是他们还是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食用,因为他们代表了一种特色,一种味道。这些在景区景点附近的小型餐饮店中,环境卫生较差,经营者为了图方便,用便宜的食材和油较为突出。
(二)农村药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
主要是以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单体药店、连锁药店和个体诊所的形式经营药品,由于多年来农村实施了两网建设,药品的购销都较为规范,村卫生室的药品均由中心医院提供,药品质量得到了保证。
但在部分单体药店、连锁药店和个体诊所,特别是在村医中,为了追求更多利润,不从正规渠道采购药品,出售、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现象还是较为突出。有的村医和药品零售商继续使用明令淘汰的药品,由于经常性的监管不到位,有的存在超范围、超方式经营,一些过期药品没及时清退,继续销售给老百姓的现象。
目前,农村群众在药品消费上,由于受经济条件和文化素质的限制,大多数老百姓在就医用药时比较注重方便、便宜,主渠道仍以乡、村医疗机构为主,而村级医疗机构规模偏小、品种不足,价格较高,给农村群众用药带来不便。加之农民对用药安全缺乏足够的重视,对用药安全知识了解不多,购药时不看说明,不看生产日期,一些老百姓还存在到集市上的游医药贩摆摊点购药的现象,农村药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一)____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取得的经验
1、____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较好,生产经营持证率不断上升,监管频率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近年来,没有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2、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初步探索出了适合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的模式。在青川县初步建立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为统领,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和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执法和技术支撑,基层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为基础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架构。在剑阁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原内设机构变成独立参公事业单位后,依据全县地理特点和市场分布,该大队成立下寺、武连、普安、白龙、开封5个中队。青川县的3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和剑阁的5个中队,对保证两县的基层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____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现状,
1.执法人员数量已远远不能适应和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目前,我市共有各种餐饮服务单位9800余家,现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家,药品经营企业及门店209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8家、涉药涉械使用单位3697家。而全市现有食品药品监管人员300人,这300人肩负着全市310万人的饮食用药安全,执法人员数量已远远不能适应和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在农村,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少,食品药品监管乏力,农村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分布比较散,执法人员要把辖区内农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检查一遍,需要很长的时间,甚至有的边远山区可能??
年都难去一次;还有一些农村处于两县或几县交界地段,情况复杂,往往成了监管空白。正是由于监管周期较长,对农村季节性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食品小贩,边远山区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餐饮店等到监管不到位或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假劣过期食品转战农村市场。
2.农村监管网络缺失,与兄弟系统相差较大
目前,我市除青川分片区设立竹园、清溪、木鱼三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外,其他县区未设置乡镇派驻机构。由于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员少,监管范围大,机构体制难以适应任务的要/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中国最强免费!/求。乡(镇)村级没有监管机构,现有的制度对他们缺乏必要的制约力,他们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加之配套政策不完善,因此实际上并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食品药品监管在乡镇只是属于安全生产的一个很小的部分,不受重视,甚至没有纳入大安全监管范围,农村监管网络严重缺失。
以青川县和剑阁县为例,青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总编制100人,实有人数90人,在乡镇设置12个基层所(队),总人数60人,平均每所(队)5人,每所(队)平均管辖3个乡镇,由省财政支付经费。青川县食品药监局在乡镇的监管能力是全市最强的一个县,也仅有3个乡镇派驻机构,总人数10人,平均每个派驻机构管辖13个乡镇。
剑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基层设有10个所,另设有1个运输所和1个经监大队,基层管理人员在岗为62人,每个所为6人,监管力量对比为:工商平均1个所监管约6个乡镇,每1人监管约1个乡镇,1人监管1万余人。而剑阁县食品药监局没有乡镇派驻机构,他们1个中队监管至少11个乡镇,1人监管3.8个乡镇,1人监管4万余人。剑阁县餐饮和保化品过去的监管部门县卫生部门,在拥有触角延伸到村的医疗机构和较强的疾控监控系统(约70人)的情况下。其执法单位卫监所共有人员42人,是目前食药监局总人数的135.5%。
3.食品安全配套法规立法滞后和监管体制不健全
一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摊贩的管理要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具体办法,至今无相关法规出台,食品摊点无监管法律依据。保健食品的管理要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目前监管使用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是1996年发布的,此办法依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而制定,而《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显然已不实用。
二是《食品安全法》确定的多部门分段监管体制,看似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监管部门职能交叉,职责难以明确划分,多头监管现象突出,常常会出现一个经营使用单位由卫生部门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由卫生部门监管,由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食品药监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一个单位接受多部门监管,增大了经营者的负担。多部门分段监管的体制在运行中客观存在监管缝隙。相关部门分段监管衔接不紧密,相互推诿,既形成监管盲区,又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4.监管保障能力滞后,严重影响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执法装备严重不足。各县区执法车辆和装备都是严重超负荷使用,不能同时满足分片和快速应急处置,加大了执法监管周期,制约了监管工作的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的有效性相对减弱。由于经费少,检测手段比较简单,有的甚至连检测设备都没有,仅凭眼观、手摸,对于简单的食品药品标志不清、不齐,未标注名称、厂名、厂址,没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以及相关证照不全或无证等还能检查识别,但对于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规定、食品药品的成分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卫生指标是否合格等却没有办法检测,极大削弱食品药品监管效果。
二是监管队伍建设亟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时间短,亟需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垂管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财、物不受地方管理,监管处罚力度较大,打假制劣威慑力较强,取消垂管方后,地方干挠,说情等现象增多,有处罚过轻或放松处罚的现象。
(一)落实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强化乡镇政府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全面担负起对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的职责。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让乡镇真正把食品药品监管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设立乡镇监管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急需建立一套从上到下的监管网络体系,使日常管理常态化,实时开展隐患排查,违法案件举报和科教宣传等。借鉴青川县的模式,在乡镇分片区成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站,或者在乡镇限额内加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牌子,也可依托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增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增设食品药品监管员人员编制1-2名。每个行政村要至少聘用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1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覆盖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三)加强监管技术能力建设。按照填平补齐、适用适宜的原则,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备必需的检验检测技术装备、执法执勤装备,提升基层快检能力。加强重大节庆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指挥、监测和快速检测装备水平。加快监管部门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食品药品安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
(四)保障经费投入。要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力度,逐年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投入和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执法办案等执法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