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的合同最新5篇

时间:2024-02-14 13:48:07 分类:申请书

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大家在平时使用到合同的场合一定会很多,下面是58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装修工程的合同最新5篇,感谢您的参阅。

装修工程的合同最新5篇

装修工程的合同篇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层(式)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__厨房,计_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_过道,计__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计_________平方米。

4.委托方式:_________

5.工程总天数:_________

天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

(1)材料款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元;

(7)税金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3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123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___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的合同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考察研究并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本工程承包给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条文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

⑴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⑵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 天。(遇停电、气候原因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

6.质量等级:

7.本工程总造价,计人民币 元,小写 元。

8. 工程款拨付方式:乙方进场,甲方付材料费 元,乙方施工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工程款付至总造价的 %。

9.保修:工程质保金数额为工程总造价的5%,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一年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质保金。

二.甲方工作:

1.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及其他事宜。

2. 开工前五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具备工程施工作业条件,向乙方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施工场地及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3.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4. 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申报手续。

5. 乙方竣工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2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三.乙方工作:

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进度,解决由乙方负责的该工程各项事宜。

2.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该工程由乙方免费保修,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维修、维护收取甲方材料成本费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所选用材料质量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所选用材料都应事先由双方验收后封存样品,作为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并提供材料合格证。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

工和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五.违约、争议或纠纷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双方发生争议,可争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有关仲裁部门仲裁或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的合同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和分包商兹委托承包商承担由分包商承包的精装修工程中的精装修工程人工费分包工程。承包商确认已考察了现场,并充分理解了设计方的设计意图、业主的使用要求和甲方的进度、质量要求。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

1. 定义

1.1 “业主”系指

1.2 “设计方”系指

1.3 “监理”系指

1.4 “总包”系指

1.5 “分包商”系指深圳市波斯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6 “承包商”系指

1.7 “本工程”系指

1.8 “本合同”系指分包商和承包商(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定的合同文本中,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质量要求、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书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9 “分包”系指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须向分包商提供的符合合同要求的精装修工程的人工费分包。

1.10 “本分包工程”系指

2. 合同语??

2.1 合同文件以中文为准。

3. 计量单位

3.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本分包工程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 文件传递

4.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信函、传真或电传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5. 合同文件

5.1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5.1.1 合同条款

5.1.2 往来信函(包括设计变更、洽商等)

5.1.3 技术规范、图纸和设计资料

5.2 按照上述条款,合同的各种文件应认为是相互解释的。如有意义含糊或分歧之处,按照上述条款合同文件的次序解释。

6. 人工费单价及施工范围:人工费单价见附表;施工范围: 。

7. 合同价格

7.1 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元):①按实际发生用工结算;②合同价。

7.2 合同质保金:10%。

7.3 除非由分包商提出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图纸等设计依据方面的变更,否则本合同的人工费单价不予调整。

7.4 本合同的人工费单价被认为是固定不变的,包括:工伤保险费、劳动保险费、管理费、食宿费、工人差旅费等。

8. 支付方式

8.1 承包商须在每月5号前向分包商提交上月完工工程量表、人工费付款申请书及上月工人工资表,供分包商项目部及公司审批。工人工资按该工人用工合同单价及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含加班工时),出勤天数以打卡为准,并经项目部主管经理批准确认。

8.2 分包商按每月审批的人工费付款申请书金额的85%支付给承包商。其中工人工资按审批确认的工人工资表金额直接由分包商支付到工人工资卡中,剩余的人工费直接付到承包商指定账号或工资卡中,工程竣工验收后再付5%。

8.3 分包商在工程总体竣工验收、结算一年后,付清10%质保金。

8.4 分包商在收到付款申请书,并审核无误后25天内支付款项。

9. 承包商的工作和责任

9.1 根据设计方提供的技术规范及图纸,按照分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人力、施工工具完成 精装修工程的人工分包工程。

9.2 保证施工进度、保证现场合格工人数量满足分包商施工计划要求和临时应急赶工要求。若满足不了,应及时汇报给分包商,否则,每虚报壹名工人,每工人每日罚款100元,并承担相应影响工期的损失(包括分包商因此临时调整计划,重新调入其它队伍而增加的费用)。

9.3 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业主、监理、总包和分包商的要求,并且通过监理验收合格。

9.4 保证按分包商要求完成各项工程返工、竣工整改工作,否则分包商有权另行安排队伍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返工、整改费用加倍从结算中扣除。

9.5 承包商须根据采购的时间需要,按项目部要求的提前时间,提前书面呈报自己施工范围内的材料要求计划;根据施工现场的尺寸,及时提供外加工面材的加工尺寸及加工图,保证不影响采购订货。

9.6 工人每天排队打卡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应着公司统一工服,服从分包商文明施工统一管理,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材料按分包商指定位置统一堆放整齐。

9.7 承包商负责人必须配合分包商每月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漏报或拖欠工人工资、奖金及加班工资,否则,由承包商承担相关责任。

9.8 按时支付工人加班工资、奖金,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拖欠工人加班工资、奖金,负责缴付工人的'各种保险费用,并对工人的自身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9.9 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保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无工伤事故、无事故隐患。如果工人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责任及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9.10 按分包商要求做好各项质量、安全检查和上岗前培训工作,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9.11 充分考虑到垂直运输的难度的对施工工期的影响,垂直运输不成为承包商工期延误的理由。

9.12 负责临电一级箱以后二级箱、三级箱的线路安装及保管工作,损坏则赔偿相应损失的50%。

9.13 如果分包商现有的三级箱数量不能满足承包商现场需要,额外需要三级箱由承包商自行提供,且标准必须与分包商提供之三级箱一致,并将新产品合格证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4 负责楼层正常照明线路的架设工作。

9.15 自行供应电焊机二次空载保护器,并将合格证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6 自行提供现场需用之安全带、安全网、移动操作平台,且必需是合格产品,并将合格证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7 自行提供施工、消防两用的储水油桶和分支管路、角铁架阀门,自备电焊、动火、油漆、木工移动用灭火器。

9.18 负责对分包商提供的临时供电系统的设备、材料进行保管和维护,如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9.19 负责对本层的灭火器进行保管和维护,如损坏或者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9.20 按分包商要求登记和缴纳工地出入证押金和安全帽押金,如果出入证或安全帽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9.21 保护好自己与其它分包的成品或半成品,因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不善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9.22 保护好运送到现场的材料和机具设备,如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50%。

9.23 如果因承包商的原因使分包商受到总包、监理或业主的罚款和批评,该项罚款由分包商行使罚款和处罚的权利,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

9.24 以洪涛公司一分子自居,对外展示洪涛公司的良好形象和风尚,约束自身言行举止,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都不得有任何打架、斗殴、聚赌、随地大小便的行为,更不能口出脏话。违规者,轻者罚款50元,重者除名。

9.25 与其他承包商友好共处。如果与其他承包商之间出现矛盾,坚决服从分包商的管理与决策。

9.26 承包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鼓动、聚集工人闹事或者罢工。如因承包商拖欠工人工资或其他承包商与工人之间的纠纷而发生工人罢工或者闹事等情况,承包商将承担由此对洪涛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9.27 服从分包商的一切指令,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要求、质量要求、整改要求、罚款通知等。

9.28 合同条款规定的其它事项。

9.29 承包商必须服从分包商根据合同条件发出的各项指令。

9.30 遵守国家的法律或法规,根据法律或法规制定的任何法律文件、规定或命令。

9.31 遵守对本工程施工具有任何管辖权的机构的任何规章、附则及其所发出的一切通知要求。

10. 分包商的工作和责任

10.1 向承包商提供详细的设计规范要求、图纸、施工进度计划,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承包商或者下达指令。

10.2 监督承包商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生产、临水临电设施等。

10.3 按照合同条件与承包商一起验收工程质量,并签署有关文件。

10.4 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每月直接发放工人工资。

10.5 根据工程需要,对承包商发布包括变更指令在内的各种指令。

10.6 提供临时供电系统的设备、材料,包括一、二级箱和第一批三级箱。

10.7 提供临电一级箱之前的缆线架设安装工作。

10.8 负责供水干管和水泵系统的施工、管理。

10.9 提供每一层的通道照明设施。

10.10 提供每一层的灭火器(于固定位置)。

10.11 统一为进场工人购置安全帽,办理出入证件。

10.12 提供现场和各种警示牌、主要机具操作规范牌。

10.13 合同条款规定的其它工作事项。

10.14 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或法规,根据法律或法规制定的任何法律文件、规定或命令。

11. 施工进度计划

11.1 施工进度计划详见附件二。

11.2 承包商必须按照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承包商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各施工阶段的进度和质量按分包商要求完成,及时增补相应工种的工人数量,保证施工进度。

12. 验收

12.1 分包商按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且书面签证,承包商须提前三天通知分包商安排验收事宜。

12.2 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分包商自检后,通知监理验收,全部合格后进行总结算。

13. 发现缺陷的处理

13.1 承包商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而返工或整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并计算由此引致的工期延误。承包商必须立即按分包商要求完成返工和整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14. 施工进度延误与核定损失额

14.1 承包商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而返工或整改,由此导致分包商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14.2 承包商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商可将本分包工程交予其他承包商完成,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14.3 因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分包商总体工程竣工延期,每延期一天,罚款人民币二万元,不设上限。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事故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可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政府政策变动、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影响的时间。在本分包合同中,不可抗力因素的确定以业主的最终指令和文件为准。

15.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取得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 违约及终止合同

16.1 上述由承包商承担的费用由分包商从将要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项中扣除。

16.2 承包商收到分包商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4天内(或经分包商书面确认的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分包商可向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6.2.1 如果承包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分包商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本分包工程。

16.2.2 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16.3 一旦分包商根据第16.2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分包商可以选择其他承包商继续完成本分包工程,承包商应承担分包商因此造成的损失和额外费用。未中止部分的合同应由承包商继续完成。

16.4 由于承包商违约所造成的分包商的相关损失及费用,分包商将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扣除。

16.5 如承包商拒绝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分包商可中止支付工程款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和问题。

17. 分包商终止合同

17.1 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施工进度问题和其它违反合同事宜,承包商不能履约,分包商可向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的范围,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分包商(公章):

分包商代表(签字):日期:

18. 仲裁 承包商(公章):承包商代表(签字):日期

18.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过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18.2 合同争端的仲裁应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

18.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8.4 除另有约定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19. 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20. 合同生效及其他

20.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0.2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装修工程的合同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地址):____________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

(三)工程户型:____________

(四)施工内容:____________详见预算表(附件1)、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五)本工程采取以下第种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1.乙方包工包料(见附件2);

□2.乙方包工并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2、3);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见附件3);

□4.套餐形式。

(六)工期:____________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_

总共期限:____________(本合同如无另行约定,所有日期均按自然日计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甲方指定由__________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除此之外的视为自行监理。

若甲方自行进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二)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选用材料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的要求。

(三)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乙方严格按图纸设计的项目及材料进行预算,如有水电路改造必须纳入预算,如有工程变更或工程增项,应签署相应补充合同。

(四)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它项目。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____________本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详见预算表(附件1)。

(二)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的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等方式交付至乙方财务部门签收。乙方收款后应及时开具合法的票据。非经乙方公司法人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钱款交付其它个人账户。

(三)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完成以下五项中任意三项:

1.水、电管线铺设完成;

2.木工基础(或其它轻钢结构)完成;

3.木工收口完成;

4.墙面一遍腻子;

5.墙、地砖铺设完成。

如果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须在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中加以说明。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管线图及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应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即视为甲方同意。

第五条甲方义务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二)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以及其它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六)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时开展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施工各种节点验收及竣工验收。

(七)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合同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合同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八)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不得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2.未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3.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九)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十)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的,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甲方负责协调相关设计人员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第六条乙方义务

(一)应主动出示已取得的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自律证书;如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环境保护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并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不得有《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所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2.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3.不得扰邻及污染环境,遵守关于装饰装修噪音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不得进行敲、砸、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四)在合同签字前乙方须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收费标准、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并提供查阅条件。

(五)向甲方提供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六)指派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七)对甲方直接发包给第三方施工的工程,乙方应予以配合。

(八)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正式文件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设施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施、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第七条材料供应

(一)按双方编制的本合同《材料、设备表》(见附件3)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施工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签收。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能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甲方应主动向乙方出示签发延期的期限,乙方也可主动索取,因之而造成的工期应予顺延。如甲方所提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但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由甲方、乙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如需乙方代购材料,双方约定代购部分的服务费、运输费、搬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第八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见附件4)。

第九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五)工期延误判断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质量标准

(一)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的标准执行。

(二)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执行。

(三)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指对隐蔽工程部分(包括封闭前的水电路改造工程、防水工程等)进行的验收;

3.工程中期验收(工程进度过半)验收;

4.工程竣工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如有监理方,监理方应一同参与验收。

(二)甲、乙双方应在相应工程完工后,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3)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并签字确认。

1.当具备验收条件与标准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日内进行验收,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在日内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日内未对验收结果提出异议,视为认可验收结果;若甲方要求复验,应在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由甲方承担复验费和返工费,并支付乙方合理的利润,工期相应顺延,若复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复验费及返工费,工期不顺延。

2.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对不合格部分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重新通知甲方验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提交竣工申请,甲方应自接到竣工申请日内组织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若甲方需另行安排竣工验收日期的,由双方协商后确认具体时间,但竣工时间以乙方首次提交竣工申请时间为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工程款(附件6),签署保修单(附件7),提交水电竣工图或相关文件(未出现在预算表及变更表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在工程验收中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问题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竣工验收。甲、乙双方已办理竣工验收,并结清工程款,签署保修单后,甲方提出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结清工程款而乙方未及时开具保修单的,保修期自结清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内甲方未结清工程款的,甲方需承担相应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视为验收合格。

(四)装修工程保修期为贰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伍年。

1.保修期时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保修期自甲方入住日期开始计算;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在约定验收时间内未能进行验收的,保修期自原约定验收时间开始计算。

2.保修范围是乙方施工完成的工程项目。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终止,乙方对已经完成的成品工程履行保修责任。

3.乙方包工包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保修期内非乙方原因所产生的维修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凭加盖乙方公章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件7)。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元(或合同金额的%);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出现争议的,参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四)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照本条第三项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有异议一方提交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六)关于停工:

由于甲、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暂停施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经协商,三日之内无结果的;

2.同场其它非乙方施工队伍不配合,甲方未及时予以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的;

3.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4.乙方提供的材料非约定的材料的;

5.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有打架斗殴、偷盗、破坏等非法行为的;

6.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7.若双方同意复工,由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每日违约金,工期自动顺延。

(七)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或者其它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非责任方可解除合同:

(一)不可抗力;

(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且在乙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四)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

(五)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

(六)协商一致。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或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四)本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表》

2.《工程决算表》

3.《材料、设备表》

4.《工程项目变更表》

5.《工程质量验收表》

6.《工程结算表》

7.《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市场商管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

装修工程的合同篇5

业 主(简称甲方):

施工队(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寿阳马首隽庭别墅样板间、17#楼装修工程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寿阳县马首乡马首村

2、装修范围:

(1)7#楼联排别墅1套(四卫一厨、三室二厅),建筑面积223㎡;

(2)6#楼叠加别墅1套(三卫一厨、四室二厅),建筑面积190㎡;

(3)17#楼会所一、二层,建筑面积374.86㎡。

二、承包方式:乙方清包工,所有材料均由甲方供应。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清包工费:按照不同工种类别协商确定不同单价(见附件一),其中包括木工、泥瓦工、垃圾清运费、材料搬运费。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造价。

四、付款方式

1、工人进场施工后,每隔10天按每人每天20元支付生活费。(依据现场工人考勤表)

2、工程完工以后,乙方凭结算单、验收单和本协议,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总部总工办、采供仓储部、合同造价部等相关部门会审核定,方可按照约定扣除5%的质保金进行付款。保修期贰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保修期自工程完工之日算起。

五、施工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图纸壹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图纸中没有注明的地方,乙方在施工前须画草图或商量让甲方认可;

3、施工项目内容的每一主要工序(隐蔽工程、结构工程、木工、泥工)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并填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二);

4、施工质量将按照《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t30-1999)》中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

六、材料

1、乙方应提前8天向甲方提供《材料采购计划表》,甲方应在7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甲方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4、乙方应帮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5、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6、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成品的保护工作;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七、工期

1、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45天内完成。因甲方因素工期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工期拖延,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300 元/天。

2、按照甲方总工期要求,由乙方编报分部工程进度表。

八、材料损耗及搬运

1、材料的损耗率分别为:瓷砖2%、石材1.5%、铝扣板7%、木料6%、龙骨6%,乙方装修过程发生的损耗量大于材料实际损耗量,超出部分甲方有权予以在结算中扣除。

2、甲方材料送至工地,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卸车、搬运。

九、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十、劳动力管理

1、乙方指定施发忠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2、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4、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一、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毛刷、砂布、毛巾、切割片、锯片等)由甲方承担。

十二、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若引起火灾,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4、乙方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若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全部责任。

十三、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壹年内无偿维修,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

2、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四、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两份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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