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作文参考8篇

时间:2024-03-22 18:48:14 分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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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作文参考8篇

崇拜作文篇1

到现在为止令我崇拜的人众多,有历代的骚客,有现代的作家,也有知名的明星,不过使我最崇拜的人要数“水中马拉松”的.首位冠军——范德韦登了。

也许大家以往不认识这位运动体育明星,我也不例外,而我是在观看08年北京奥运会后才知道他的。

我为什么会那么崇拜他呢?不是因为他夺得了首次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的10公里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的冠军而崇拜他,而是因为他背后的故事。

在范德韦登的头上可以看到两个硬币大小触目惊心的伤痕,那是因为他在被确诊为白血病后,进行过骨髓干细胞移植后留下的。当他被确诊为白血病时,他可能再也回不到赛场上了。但这时的范德韦登没有放弃自己,和病魔日夜持续的斗争着。当他做完移植手术后没多久,就马上又回到了紧张的训练场上。

他以顽强不息的精神在生死边缘上拯救了自己。胜人者力,胜己者强。对生命的捍卫正是一个强者的风范,也是一个王者的表现。

生命中有很多我们难以预知的困难和挫折,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危险,只要梦想和信念同在,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既然挫折扑面而来,我们只有挺起胸膛面对,只有这种精神才能超越现实、超越自己。

我最崇拜的人是范德韦登,但更崇拜他挫而不馁的精神。这种精神会鼓励我在以

后的挫折中扬起自信之帆,驶向成功之海。

崇拜作文篇2

我一向佩服忠诚谦虚有智慧的人!比如刘伯温,比如吴用,当然,羽扇纶巾的诸葛孔明是我最崇拜的人!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在《出师表》中,诸葛亮是这样谈起自己的。他总是自己无德无才,他的成就都是承蒙君主的错爱!这是多么谦虚的品格啊!要知道,能让徐元直鼎力推荐,能让刘备三顾茅庐邀请,能让周瑜感慨“既生瑜,何生亮”,诸葛亮,注定了是个传奇人物。

“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这是苏东坡对诸葛亮的称赞。我试着想象那个场景,漫天的火光烧红了大江,连云彩也不忍看下去,用红布遮住了眼睛。曹操的百万雄兵在诸葛亮的计谋下毁于一旦,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一代枭雄曹孟德只有亲兵跟随,一路狼狈逃窜。而这一切都在孔明的预料之内。更不消说,那场本不该有的东风,正是他知天文晓地理的杰作。这样有智慧的人,我们不得不称之为奇才!

想来,那司马一家也是狡诈的很!他们盗取了孔明的木牛流马,却不懂得机关的用法,又把蜀军的卫兵抓去询问,不想,又中了孔明的计策,白白的把粮食拱手送给了蜀军。这样,诸葛亮不费一兵一卒就得到了粮食。这样的方法,古今中外绝无仅有!

我去过武侯祠,这是唯一的君王和臣子共祭祀的祠堂,这足以证明诸葛亮在蜀国人眼中和心中的分量!这就能理解半个成都人——杜甫感慨的说:“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种遗憾这种悲痛深深铭刻在蜀国人的心中。

诸葛亮不愧是智慧的化身!不愧是忠诚的子民!他不愧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历史评价。我崇拜这样的人,我要成为这样的人!

崇拜作文篇3

我崇拜的人既不是举世闻名的大明星,也不是学富五车的大博士,跟读是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大富翁,他虽然不是那么的引人注目,却有一颗金子一般的心,他默默的为我和哥哥付出,却不求一点回报,他就是他,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司机,他的头发大部分是白色,只有一小部分是黑色,但这白发证明了他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他的手很粗糙,到处都是老茧,但却透着一股莫名的温暖,他虽然已经40多岁了,但他的双眼却依然那么炯炯有神。

他对这个家非常负责,每天赶着朝霞出,踏着月光来,他默默的为这个家付出着,把自己辛苦赚来的钱毫不保留的用在我和哥哥身上,但我们还是若无其事的将这些钱全部花光光,好像这全是天上掉下来的一样。有一次,我去他的工地上玩,外面烈日炎炎,害得我不敢出门,他却一来就开始忙活了,他把车门一开,往里一坐,用专车将那些老板送来送去,豆大般的汗水从他脸上淌过,我忽然觉得,他那些用汗水换来的钱,全都变成了我奔走于各个超市的身影……

他不仅是家里的顶梁柱,更是我通向成功的桥梁。他可以为了我一道不懂的题去,去网上查个半天,直到自己弄懂后才会一一讲给我听,它可以为了我想要的一本书,去跑遍大半个街。有一次,我想看一本名为《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但不巧的是,这本书刚好卖完了,我无意间和他谈起这件事,于是,他便去了新华书店,可惜,他没有找到这本书。但他不气馁,开始在网上寻找,好不容易找到了,在网上买好了,但没想到的是,这家店主竟是个黑心商,不但没给我们书,还卷着钱逃跑了,进过一番波折,他终于买到了这本书。可恨的是,我拿到书后,非但没有感激,反而埋怨他说:搞什么惊喜吗,当初早问我不就好了?害我这么久都没看到。他没有说什么,打算默默离去,但妈妈沉不住气了,对我说:你知不知道啊squo;他squo;为了你,连难得的休息时间都浪费了,就是为了帮你买这本破书!我顿时明白了,他走去的身影,永远的留在了我心里。

读到这里,大家都因该知道了吧,没错,squo;他squo;就是我的爸爸,我最崇拜的一个人!

崇拜作文篇4

崇拜是内心深处澎湃的感受,它像脱缰的野马,让我们难以抑制。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人崇拜的人可能是明星、同学或者老师,而我崇拜的人却是一个普通平凡的修车大爷。

一天早上,寒风凛冽,我要去少年宫上补习班。才走了一会儿,车子上的轮胎就不争气地“罢了工”。怎么办?离少年宫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而推车去学校不仅会迟到,还会浪费很长时间,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了以往修车的地方。

没想到,修车大爷的店铺早早地开了门,我艰难地把车子推了过去。大爷看见我如此吃力地推着车,就过来帮我把车推进了他的店里。他摸了摸我的轮胎,很快得出结论:内胎漏气,需要换胎。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一个子儿都没有。于是我对大爷说:“不用了,来不及了。”可是大爷似乎猜到了我的心思,说:“你没带钱吧?没事,我不要你钱!”说着就把轮胎卸了下来。

“你要去哪儿?”大爷又问道。

“我去上补习班。”

“哎,现在的孩子真辛苦!”大爷叹道。

说着话,大爷就把我的车胎修好了。我匆匆忙忙地骑着车去少年宫了。

那个早晨很温馨,那位修车大爷暖心的模样一直印在我脑子里。我默默地决定,一定要把钱还给大爷。在我心里,他已经是我最崇拜的人了。

崇拜作文篇5

英雄是什么?是帮助我们的人;英雄是什么?是为了我们而去拥抱天堂的人;英雄是什么?是有千万个子弹打在胸前也不畏惧的人!

在我的心里,一直都有一个英雄,他就是:黄继光!

我从小到大,爷爷一直给我讲一位烈士。爷爷说,有一个人是被活活用枪打死的!听了这,我面不改色说,天下那么多人,一定有人是被枪打死的!我理直气壮地望着爷爷。这一刹那,我哭了。因为我看到爷爷热泪盈眶,这是我第一次看爷爷哭。所以那时,我应该才五岁,刚刚会记事儿。爷爷接着说,在打仗的时候。因为敌人火力太大,我们无法进攻,所以就要有一个人去堵住敌人的枪口,谁都知道,那就是去送死!可黄继光却自告奋勇站出来,当时谁都很惊讶,可黄继光的态度很坚决。

马上,“黄继光”就踏上了战士们所称的“送死之路”。当一个个子弹在黄继光的血肉里安家的时候,此时,他是快乐的。因为他相信,我们会胜利!

就这样,黄继光的英雄事迹永远地留在了人们心中!

一颗子弹,小得微不足道。但他却能结束人的一生,更何况是千万颗呢?黄继光忘记了疼痛,他把快乐放在胸前,去抵挡邪恶。

他的愿望我们实现了。我们胜利了!

让我们忘记昨天的不愉快,放下心结,去创造新的明天,建设更美好的未来!

让我们一起放声去喊:“英雄!感谢你!明天!等着我!”

崇拜作文篇6

不畏艰难,将个人价值与奉献社会结合

为了杂交水稻事业,袁隆平几十年如一日,矢志不移,视科学为生命。刚开始研究时,许多人说他是自讨苦吃,他坦然回答:“为了大家不再饿肚子,我心甘情愿吃这个苦。”研究条件的简陋艰苦、滇南育种遭遇大地震的威胁、上千次的实验失败,都动摇不了袁隆平研究杂交水稻的决心。强国必先强农,强农必先强种。袁隆平深谙这个道理。

以实践求索真理、验证真理,不断创新

科学家是真理的捍卫者,是事实的追随者。袁隆平坚信实践能发现事实,发现真理,并能验证真理。袁隆平常说:“电脑很重要,书本知识也很重要,都是基础,但是电脑和书本里面是种不出水稻来的。”

袁隆平认为,科学是没有止境的。只有敢于探索敢于创新,才能成果迭出,常创常新。先后成功的“三系法”杂交水稻、“两系法”杂交水稻、超级杂交稻一期、二期,从平均亩产300公斤左右提高到500公斤、700公斤、800公斤的水稻产量,就证明了这句话。

淡泊名利,树立正确的身价观

作为首届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得主,又当选美国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杂交水稻培育技术更是“摇钱树”,袁隆平完全可以凭借这些跻身富豪之列。甚至有机构评估“袁隆平”这个名字的品牌价值高达千亿元。

但袁隆平表示,用财富衡量科学家价值太低级、太庸俗。“不错,我身价值1008亿,可我真的有那么多钱吗?没有。我现在就是靠每个月6000多元的工资生活,已经很满足了。”

崇拜作文篇7

飞人”乔丹、“魔术师”约翰逊、“滑翔机”德雷克斯勒……这些著名的NBA巨星,虽然退休了,但他们的辉煌,我们仍记忆犹新;“小飞侠”科比、“小皇帝”詹姆斯、“小巨人”姚明……他们正在用自己的汗水把NBA事业推向另一个高潮……但,谁又注意到那个曾经充满活力,充满奇迹的雷吉-米勒呢?

比起乔丹,他只是太阳系众行星中的其中一颗;比起约翰逊,他只是滚滚长江中的一滴小水珠;比起德雷克斯勒,他只是万里长城上的一块小石块。他太渺小了,渺小得让人很容易就忽略。米勒没有戒指,相对于建立“公牛皇朝”的乔丹来说,他是一个失败者,而且很失败。但是,我崇拜他。

我崇拜他,崇拜他那永不放弃的坚韧。18年了,人生有多少个18年呢?从他被印第安纳步行者队选中后,他就为球队奉献了18年,期间不曾转会,除了因为伤病问题,他没有缺席步行者的任何比赛。面对对手一次次凌厉的攻击,他没有放弃;面对伤病一次次疼痛的折磨,他没有放弃。这是一个多么有毅力的男人啊!

他坚信:有付出,就有收获。

我崇拜他,崇拜他那不服输的精神。8.9秒,8分,赛场上有多少奇迹呢?但是,他做到了,是他那顽强的精神感染了步行者们,是他那不畏对手的眼神激励着步行者们,他们一路拼杀,过五关斩六将,可惜啊!

幸运的天秤倒向了另一边……曾经,米勒笑过,像个孩子,很纯,很甜,他挥舞着双臂,又蹦又跳地冲向教练,步行者们拥抱在一起,接受着整个球馆的祝贺。梦想,又差一步了……当幸运女神不再眷顾他们时,米勒仍不服输,他,还在坚持……他坚信:有梦想,才有将来。

我崇拜他,崇拜他那无私的精神,作为球队的核心,他不仅在赛场上组织球队打好比赛,而且下场休息时也不忘指点队友,把经验传授给他们,多么无私啊!

在盛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当今,米勒可以说是一个异类,但他不在乎,他只想和队友团结合作,完成梦想罢了。他坚信:团结就是力量。

我崇拜他,可惜,他走了,在他宣布退休时,赛场的球迷无不高呼他的名字:“米勒、米勒……”当他的球衣被缓缓升起时,在场的球迷无不对他18年来的精彩表现表示感谢……眼泪,再也忍不住了……他付出太多了。却没有得到大大的回报,很可惜,真的很可惜……

英雄是孤独的,失败的英雄更显孤独。米勒是孤独的,毕竟,没有一个人能真正替他分担:小奥尼尔还太年轻;杰克逊还不够成熟;阿泰斯特又太冲动了……如今他们都转会了。步行者已经不再是当年的步行者了。唯一不变的,是米勒的球衣仍然悬挂在球馆上方,以及人们对他的思念和崇拜……

米勒虽然失败了,但是他那永不言败,永不服输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难道他的坚韧无私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失败,并不可怕,懂得站起来并坦然面对的才是真正的王者,失败乃成功之母嘛!

也许,这也是我崇拜他的原因之一吧!

虽然拿不到总冠军,却默默坚持着……

崇拜作文篇8

事实上,我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崇拜或去追星,因为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被崇拜的。

但今天就破一次例,来说一下我最崇拜的一个人吧!我最崇拜的人是那种德高望重,品行好,知识渊博且果断的人,你猜出来了吗?对!就是福尔摩斯(和柯南)。可能有的人会说,这是虚构的人物啊!我并不这样认为。难道小说人物就不值得崇拜吗?那我们还要这些书干甚?

我崇拜福尔摩斯是从读柯南道尔的《红发会》开始的。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关于福尔摩斯早期处理的一个案子。它主要讲了一个红发男子被应聘进“红发会”和它背后的阴谋————偷国家银行的一大笔存款,以及福尔摩斯的缜密推断和破敌妙招。这本书我看得津津有味,因为它似乎能将我“吸”进去似的,让我跟着福尔摩斯去体验案件的每个步骤,身临其境,为开始的谜团而疑惑,为破案成功而喝彩。我相信一本能把人“吸”进去的书一定是一本好书,而且是一本精彩的书。

我佩服这位鹰钩鼻,眼光尖锐而威严的英国人是有其原因的。这是因为我从小就向往着去从事冒险的行当,这大概是人们所共有的好奇心吧。可我不仅是这样想的,还这样做了。从一岁到现在,我几乎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去探一探,钻一钻,或者带一些泥土样本回去,或者带点河流湖泊的水回去。至于这些水和土用来干什么呢?我一般是用来做一些无聊的实验的,然而这给了我极大的满足。从五岁开始,我渐渐迷上了冒险和探险小说,而且开始学习他们了。

这些冒险和“学习”也是有代价的。我现在的双腿上,有些地方已经留下了终身难忘的伤疤,但我确信福尔摩斯受的苦要更多,他要更痛!到现在我已经阅读完几十多本探险小说和很多相关的长短篇故事了。这让我学到了蛮多东西,最起码能让我自保吧。而且在这些文字当中,可以体会到作者的情感,可以学习写作并摘录文字,用到平时的作文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的人物自然是必不可少的知识传授者。让我们聆听他们的故事,去感悟作者对人生的理解吧。

最后想说一句,《福尔摩斯探案集》又更新了,我要去看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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