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的读后感8篇

时间:2024-04-27 15:48:09 分类:心得体会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反思自己的阅读过程,发现自己在阅读中的成长和变化,通过读后感,我能够更加细致地品味书中的美学和艺术表达,下面是58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兄弟的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兄弟的读后感8篇

兄弟的读后感篇1

品完了余华的《兄弟》,没有震撼,只剩悲凉与无奈。《兄弟》分上、下两部,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中世纪的欧洲。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

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了四十年之中,这是弥足珍贵的经历。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兄弟两人,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地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兄弟》的开头多少有些恶俗,这也许是这部小说遭受批评的一大原因。套用何所依先生的话就是“实在太烂了”。光“太烂了”还不够,前边还加了个“实在”两字。但越往下看,我对这本书的思考就越来越多,看的也越来越深。同学和我同一天开始读这本书,却早我几天看完。她说:“你怎么还没看完啊!”我说:“你那是看书,我这是品书。价值观不同。”她戏说:“余华的文字很浅显,不用品就能懂。”我冷笑,不以为然。终于,当“本书完”这几个大字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笑了。合上书,闭上眼,我开始从头回想: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很明显,余华想写的不仅仅是那一个个令人反感的“少儿不宜”镜头,可我一时间又找不到些合适的词句来断夺这本书的主要目的。个人感觉,余华更多地是以这所谓兄弟俩的不同命运来诠释在社会变化的大潮中,人如果按照传统的观念和道德来按部就班,早晚会遇见天理人欲的冲突。这本书写的还有人性的冲突,包括固守和变革,选择与放弃,精神与物质生活。

作者刻画那原本贪婪好色到后来不懈奋斗,让我从闻之作呕到萌生敬意的这么一个人,目的何在?宋刚憨厚老实,憨厚老实到了有点“傻”的程度。他的生活中心一直在别人身上,换句话说,他生命中的主角从来都是别人,自己只是在某一瞬间当过瞬间的主角!当时爸爸带着我,给我选了几本书,其中有余华的《活着》。准备离开书城的时候,看见一旁有一群人围着,最前面放着一摞一摞的《兄弟》,记不清是签售还是什么了。喜欢凑热闹的我挤进人群准备瞧瞧这余华的另一本书写的是什么。可是还没等我拿起书,工作人员就走到了我面前,说:“小朋友,这本书不适合你看。”当时的我只好灰溜溜的走了。

现在想起来,对那个工作人员,我不知该作怎样评价。虽然书中穿插了种.种所谓的“少儿不宜”,可是金子始终是金子,仍会发光。那个工作人员实不应侵占我阅读的权利。只要撇开次要,看到主要,以清透的头脑来品析即可。李光头,宋刚??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要经历许多无法选择的命运,和命运讨价还价,不是妥协就是胜利。

有时候,作为一个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或许是幸福的。也许生活就是在爱与恨,笑与泪,欲望与压抑,挣扎和打击之间艰难向上,这是我们本质上都无法选择的,只能默默彼此祝愿一路走好!一部感动到自己落泪的小说。现实总是让人难以接受,甚至无法承受。或者说,失去了,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后悔永远是上天对于放纵的惩罚。我

兄弟的读后感篇2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作品,作者叫牧铃,首先来了解一下作者,他少年时跟随父母再向东牧场生活了3年,由此结下了挥之不去的牧场情节。以后作为“知青”,他又在湘东上山下乡11进山伐木烧炭,与山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面对进城工作的机会,他放弃了城市,重新回到乡镇,当了一名供销社营业员。在那里,他可以经常接触山民,倾听有关大山与动物的种种传奇故事。

“灰灰”和“黑头”,原本是亲密无间的兄弟,但由于人为的因素,两兄弟反目成仇,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灰灰经历了牧犬---恶犬----野犬的变化,从牧场来到城市,最后又回到牧场。在这过程中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历经苦难但不屈不饶的灵魂。

作品呼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牧犬只有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才能重归物性,找回自然本色。字里行间大呼回归人性。有时,人性的丑恶让人性不如犬性。动物与人一样,同样是生命,同属于大自然。作为万物之灵长得人类应该尊重其他的生命!

我们还应学到的一点是,在这个功利化的时代,不能只追利,而忘了或是抛弃了心中的真情真爱。牧铃可以为了自己的兴趣爱好,放弃了城市,而你呢,当你面对这样的情况你会选择哪条路?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猎人和一条跟随他多年的猎犬迷失在森林中,他俩开始相依为命,寻找出路。几天之后,猎人和狗都饿得瘫软了,这时猎人有两个选择,一:和狗一起饿死,二:把狗杀死,吃了它的肉,然后继续寻找出路。他可能找的到。也可能找不到。

如果你是那个猎人,你会怎样选择?

兄弟的读后感篇3

这几天读完了《兄弟》一整部的我深有感受就写了读后感。

刚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脑海里不禁看到这个题目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死党,兄弟。是朋友关系好到像亲的还是就是亲的。带着这个问题我展开了阅读。读了前半章后我知道了,兄弟并不是我想的真正的亲兄弟而是比朋友高一层,宛如亲兄弟一样。宋钢与李光头的兄弟情,是在他们的父母,宋凡平与李兰的爱情中开始的兄弟情,他们双方父母使没有血缘亲的两个孩子有缘碰到一起,成为兄弟。在动荡的社会中父母的悲惨遭遇下,两兄弟遭遇了许多挫折。他们一起走过了这些许多坎坷的路。

他们认识后的第一次离别就是在宋刚和爷爷一起走了,李兰和李光头一起走,分开了,在那时就可以看出他们两人的依依不舍,似亲非亲的兄弟在第一次分开了。在一次宋刚拿了几个小白兔奶糖带去给李光头,并说了让人看了心暖的话:“我想你了。”两人这样的对话让读着的我感到万般暖心、温馨。在以后的每次见面宋刚都会给李光头送小白兔奶糖,以至于最后李光头一见到小白兔奶糖就知道宋刚从城里来了,便飞奔去找宋刚。

到了他们俩基本长大时,李兰却在他们青年时走了,走的时候不忘叮嘱“你们俩是兄弟,一定要相依为命”说罢便离开了人世,宋刚在李兰冰冷的尸体前痛哭,心想一定会与李光头相依为命的。李光头却没有哭,但在送母亲去太平间的路上哭的稀里哗啦的。宋刚爷爷在不久去世后,从此他们俩就开始相依为命。他们俩经过了一路坎坷,开始了挣钱,每次李光头没饭吃了找到宋刚,宋刚一次次将自己的钱和饭票给了李光头,李光头捡到表了,挣了人生第一桶金想到的第一个人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兄弟宋刚,就这样两人一起走过了坎坷、艰辛的路。

结果最后他们俩都有了钱,过上了好的生活时,李光头却将宋刚杀死,因为他的妻子,李光头就这样违背了自己的良心。也因如此宋刚的死敲醒了李光头的精神,李光头也就此每天活在深深地忏悔中。

读完这本书的感受是做人要有良心,要对应那句老话“良心不能让狗吃了”同时在不理智的情况下要理清思路,不能做傻事,冲动是魔鬼,不然一辈子要活在深深的忏悔里。这就是我的读后感!

兄弟的读后感篇4

最高法院的兄弟们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这本书放下的时间一长,当时的感觉就会逐渐丧失,难以准确再现。原来看过《美国最高法院史》,也很有意思。大法官们要搬家了,原来好像是在国会图书馆的地下室办公,现在对殿堂式的办公楼有些不好意思,彼此问道:“怎么去,骑着大象么?”代表良心、正义、知识的大法官,不能同时是个彻底的政客,因为,政客通常都是无底线的白痴,通过迎合撒谎而非独立思考后行动。本书主要讲述伯格法院,首席伯格,陪席中最有名的是布莱克和道格拉斯(自由主义的两位旗手),作者对伯格的评价很低,转述别人的话说,伯格是个总能在任何话题上让你采取对立立场,对司法机关具有最大威胁的就是伯格本人,而且智商和人品都低下(中国的法律工作者可能会产生联系,可以理解),实际上,可能是时代的原因,伯格法院还是继承了沃伦法院的主要衣钵。书中对尼克松评价可以从道格拉斯角度得出,道格拉斯认为无论从智商、道德上看,尼克松都是败类,当他知道尼克松之所以激发从政的兴趣,竟然是因为在迪克大学听到自己的演讲,道格拉斯在人生中唯一一次想去自杀。另外,有个情节必须留意,大法官们对曾经的同事和律师来游说和勾兑案件(只出现一次),全体的反应是愤怒和耻辱,作为律师而言,我才明白,为什么美国律师那么多……

兄弟的读后感篇5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兄弟的读后感篇6

去台北之前匆匆忙忙读完这本书,回来休息了两天终于愿意动笔写写书评。

最早在高二班会语文课代表的推荐下知道陀氏,后来大一在哲学系得知卡拉马佐夫兄弟这本书中对很多哲学问题进行了讨论。不知道是翻译的问题还是俄国人名字都太长,这本书读得很吃力。里面有很多对于上帝和救赎的思考,说实话,很难说我读懂了,但我并不认为这是由于我生活在一个几乎没有宗教信仰的国度,因为即便我们不会对上帝进行学院式的正统的思考,很多人包括我都在不同程度上相信某种超自然的力量,说它是迷信甚至有些亵渎,它与我笃信的现实科学相冲突,但我太明白我并未强大到、聪明到能使我脑中天马行空的想法变成一套逻辑自洽的系统。

“对于现实主义者来说,并不是奇迹产生信仰,而是由信仰产生奇迹。”这种信仰不取决于信仰所指向的事实,这看似不够成熟,但实际上才是最坚固的。毕竟人生在世几十年,又有多少人能真正看到超自然的现象,如果信仰依赖于奇迹,那么又怎能扛得过现实的浪潮。阿辽沙和伊万同是现实主义者,但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凭着自内而生的信仰,阿辽沙在他最尊敬的长老的尸体发出腐臭而没有产生奇迹时,虽然产生了片刻的怀疑和不甘,但最终仍抱持信仰走入尘世。而伊万在自欺无法继续、希望父亲被杀的念头被揭穿时,最终由内心的另一个自己(我是这样理解的)的口中明白“在信仰问题上任何证据都不可解决,尤其是物证。多马之所以相信,并不是看到基督死后又复活了,而是他早就相信。”继而坦然自己内心的恶,在法院上坦白邪恶的不堪的自己。

信仰本身,而不是信仰所指向的事实,使人强大。

“没有得到天上的保证,只好相信内心的声音。”

小说的最后对米嘉是否有逃狱留下了一个悬念,而是用小伊柳沙的葬礼和阿辽沙对孩子们的一番话作为故事的结尾。他告诉孩子们,要在心底留住童年单纯的善意和美好的回忆,因为总有一天它会帮助他们得救,努力成为一个正直的人,这甚至是最伟大的精神支柱都比不上的。确实,很少人通过顿悟而成长、通过突如其来的奇迹而变成一个善良正直的人,我们饱受现实的阳光或风雨,只有信仰足够强大,才能在心中沉淀那些神圣的回忆,披荆斩棘,不畏惧不后悔。

本来以为自己除了情节以外完全没读懂,回头看看自己画线的语段发现个章节中让我有启发的语句几乎都指向一个中心,这种感觉很神奇。

兄弟的读后感篇7

现代的先锋作家里,余华是自己了解得最多也最为喜欢的一个。

?兄弟》可以说是当下谈及余华无可回避的一个话题,尽管这很难于掌控,也常常陷入尴尬。

张悦然曾经提到,一个真正的诗人内心要"既有耶路撒冷又有奥斯威辛",这是从文学本质生发出来的永恒命题。我极为欣赏这句精妙的譬喻。

地狱致人沉沦,天堂也诱人沉溺。一个真正优秀的作家是活在人间,活在土地之上的。它既要敏锐的嗅到地狱横溢的戾气,又能虔诚的瞻仰到天国投出的光亮。因而他在矛盾中成就自己的情怀,在悲喜间体会世事。

对罪恶存在的承认,也是对美的前提性肯定。

也正如我在一篇日记里提到的,有一个忽然闪过脑海的极恐怖的念头让自己十分警觉。而深究下去才发现这个念头源自米兰?;昆德拉的一处情节和杜琪锋的一组镜头。对罪恶的掌控能力证明了他们不愧为两个不同领域的大师。

那么《兄弟》在原则上已可以接受。而且我们不能否认,在上部中,对这一家四人种种遭遇的同情与感慨几乎是不可遏止的。这也很大程度地反应出了余华的成功。

然而,在下部之中,一副恢弘的局面下展示出的却是一出出人性的闹剧和悲剧,余华本是寓之以极大的讽刺的,然而这至关重要的一点却沦丧在了茫茫无措的叙述中了。余华也提到"叙述统治了写作","自己只能作为一个忠实的叙述者存在",这恰恰反映出余华对罪恶的不断繁衍已失去了掌控,那么整个后半部也失去了控制。

余华成功地描绘了一个重新存活的奥斯维辛,但他却深陷其中,反而受控于此,他也没能引出那条指向耶路撒冷的路。

这是一处致命伤。

兄弟的读后感篇8

寒假,我读了一本叫《霸王龙兄弟》的书,使我深受触动。

书中讲到霸王龙金眸和银睛是一对双胞胎兄弟。5岁时,强壮的金眸已经能轻松捕猎,瘦弱的银睛却为捕获自己的第一只猎物付出了血的代价。10岁时,兄弟俩因为霸王龙独居的天性而离开了彼此。20岁时,正值壮年的金眸已经成为卡洛河畔最凶悍的霸主,并有了自己的家庭,而银睛却仍在四处漂泊。25岁时,瘦弱的银睛成为了森林最温和的霸主。有一天,一只邋遢的老霸王龙来到了银睛的地盘,银睛发现,它居然是自己的哥哥金眸,幼年时一直生活在哥哥阴影下的银睛,不但接纳了哥哥,还照料起了金眸。当银睛遇到强大又特殊的对手,金眸以死相拼保护着银睛。最后,兄弟俩安详地淹没在明亮的火山喷出的热浪中。

看完这篇故事,我的眼圈红了。兄弟的情义流淌在它们的血脉之中,它们之间的爱感天动地,你的苦难是我的苦难,我的伤痛就是你的伤痛。生,要在一起,死,也要在一起。这就是金眸与银睛的兄弟之情。“活下来,并且好好地活下来。”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老霸王临死前对两个儿子的嘱托,更是对我们每一个人由衷地劝告。是的,要好好地活下来。有了信念的支撑,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颠沛流离之时,也一定有苦尽甘来的时候。在别人侵犯银睛的领土时,金眸也义不容辞地帮助银睛,使侵犯者抱头鼠窜,落荒而逃,展现出了霸王龙灵魂深处一脉相承的刚毅与勇气。因为它们爱着,所以它们互相依赖;因为它们爱着,所以它们在逆境中更强大;因为它们爱着,所以它们生死共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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