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字读后感8篇

时间:2024-09-05 09:48:09 分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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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读后感8篇

1000字读后感篇1

大家看过的“四大名著”里的其中之一《水浒传》么?《水浒传》特别的好看。里面讲的是一些觉得朝廷对老百姓不好的人,组成队伍,攻打朝廷。他们就把根据地设在了梁山,因为这地方易守难攻,所以他们每次都取胜。他们一共有108人。所以大家都叫他们“梁山一百零八好汉。”

在《水浒传》里,有名气的有许多。比方说宋江,他三打祝家庄。鲁智深,人称花和尚。徐宁,拥有武器钩镰枪,可以钩马腿、林冲等好汉。我最佩服的是武松,所以他的故事我是百看不厌。我跟你们简单讲讲“武松打虎”吧:武松因为有事要经过景阳冈。来到景阳冈下,看见店名叫“三碗不过冈”武松心想:这里怎么叫“三碗不过冈”呢?武松想着想着就走了进去。

武松坐下后道:“店小二,拿酒来。”店小二就拿了三个碗,一双筷子和一碟热菜拿到武松面前,武松因为很渴就把一碗酒喝了,道:“好酒!”然后武松又说道:“有下酒菜吗?”店小二道:“只有熟牛肉。”武松道:“那就来两斤熟牛肉店小二就给武松上了两斤熟牛肉。武松又喝了一碗,然后又喝了一碗,恰好是三碗酒,叫道:“好酒!此酒好生有力。”武松吃完后,就没人倒酒了,武松边敲桌子边问:“怎么不上酒了?”店小二道:“我这名叫三碗不过冈,就是喝了三碗的人过不了对面的冈,因为我的酒虽然是在村里卖的,可是好比是老酒,所以喝了三碗就会醉倒。”“我不管,我就是要喝,要不然我就把你这店给砸了!”店小二只好给武松上酒。武松连喝十八碗酒就上山。

武松上山时,酒劲用了上来,他有点想睡觉,就找了一个光溜溜的大青石睡下了。刚一趟下来,就来了一阵狂风,接着一声巨响,从树林中跳出一只凶猛的老虎。武松一看,赶紧拿起哨棒,用尽全身气力向老虎打去,可哨棒给枯树打断了,老虎就扑向武松,他连忙后退,老虎见扑不到,转身就用尾巴一掀,武松灵巧躲开,它就又倒立起来一剪,可也被武松轻松闪过。原来这老虎拿人只是一扑、一掀、一剪,如果拿不了,信心就减了一半,武松冷静下来,沉着应战。武松一顿拳脚之后,老虎就不得动弹了。他就抓着老虎的脖子,骑在胯下,提起那醋钵儿大小拳头用尽生平力气一阵狂打,终于将老虎打死了。你们说武松棒不棒?

听了“武松打虎”的故事是不是心动了?心动不如行动,赶快去买一本看看吧!

1000字读后感篇2

偶然地,从学校的内网上看到这部小说的,就顺手下载到了手机里。搁置了好久,一天无聊时翻开了她,便再也不能罢手…… 作为当代一部当代文学作品,她也许并不像很多名著,鸿篇巨制,波澜壮阔;然而作为一部青春文学,她已然成为80后共同记忆的代名词。她不仅仅仅被当做一个故事来读,更像是一代又一代人的影子。书中描述了那样一群真诚的面孔他们相遇或离开,最后有人哭了,有人笑了,有人沉默了。嘴角上的名字,转身就成为永远不被提起的回忆。在本不该经历的时候,经历了注定要经历的故事,让原本可能平静甚至平淡的人生,充分享受了五彩斑斓的色彩。《匆匆那年》像一个长镜头,静静地凝视着遥远的青春,凝视着在未知面前踌躇回应的少男少女,是不是像极了以前的你、我、他。 方茴,遗落在春天的侧影。可能看过这部书的人大多数都会为方茴的爱而心疼,而落泪。心疼她被陈寻欺骗后的心酸,心疼她被陈寻抛弃时的决然,心疼她在陈寻离开后的偏执。世上本就不乏方茴,甚至比方茴还要可怜的女孩。因为说到底,她是个傻女孩。应对感情,有的她,在失恋之后苦苦哀求;有的她,折磨自己以换来他的同情;有的她,放低连自己屈就他;有的她,甚至拿生命当筹码……失去了爱的信仰,大多数女孩也曾如方茴般溃不成军。我想不管你此刻恋爱与否,女孩们,总是会傻过一次,才会丢掉少女的感情幻想,蜕变出女性睿智成熟的一面。 陈寻,那个寻不回的白衣少年。我想在每个人经历过的青葱岁月里,都曾有这样一个光辉少年吧。他们不必须如流星花园里的道明寺,但却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成绩不错,体育很好,家境良好,风度翩跹……从来都不缺乏喜欢的他,也一样会去喜欢别人。总是会有人为方茴不平,而记恨陈寻。在我看来,陈寻最真最纯的感情必须是给了方茴的。塞在笔袋里的纸,写在黑板上的字,高考放下的题目,都是认真到极致的喜欢。而后的背叛虽然残忍,却也不能否认以前的用心。只是光阴太过残酷,走着走着就散了,我依然站在原地,而你却不见了。 陈寻和方茴两个人之间的隔阂和裂缝一开始就那么明显地存在着,年轻时我们不够成熟,傻傻的用力,却不明白用心去理解对方,不能理解不能体贴,不能体贴继续伤害,以至于努力的互相妥协着,以至于到互相受不了的境地,而这种境地就造成注定的渐行渐远。 还有乔燃,那个温柔沉静的少年。《一朵丁香花》的故事,像青春岁月里所有的暗恋一样,单纯的情思弥漫过每一个校园,她静静地发芽、静静地生根、再静静地枯萎。也许很多话,一向到最后也没被发觉。乔燃在方茴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人比方茴更清楚。方茴在乔燃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什么比之更刺骨吧。从开始到最后,他们都没有去确定过什么,等到能够确定的时候,彼此早已悄然远行了。 更有如花一般的嘉茉……高中的时候,嘉茉喜欢苏凯,苏凯喜欢郑雪;到之后,嘉茉喜欢陈寻,陈寻喜欢沈晓棠。明艳聪慧如她,并不缺乏追求者,却偏偏选取了这样的爱。而应对方茴,残忍是真的,但也合情合理吧,年少时的喜欢本就毫无来由。我想对方茴来说,怨恨也好,释怀也罢,匆匆那年早已融化在一去不复返的时光里。 故事里一半绚烂一半寂寞的就是赵烨了吧。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总是吵着嚷着要干嘛,总是没心没肺的开着玩笑,总是他先站出来,不管好事坏事。热闹得紧,整个青春都绚烂无比。然而他对嘉茉的喜欢,让我们着实看到了那粗犷背后的纤细情思。在别人都看着他的时候,也许有那么一些时候,他也是寂寞着的吧。 年少的时候,他们安逸的在一齐,安逸的挥霍着每一寸光阴,总是以为一切都能够这么一向下去,其实青春终散场,只是一向躲在不远处,安逸地不想看见它的到来。 回想起自己,其实人生中真的有那么多那么多事是没有办法确定的,而我也老是忍不住去看见远方,去期望能把以后的事情都确定下来,然后顺顺利利的过,其实很多事我们决定去做的时候我们都觉得我们必须会做到,但是很久以后,我们也会明白那些必须做不到,纠结未来之中,失掉此刻。走过了高中时代,在那年毕业的暑假里,尽是伤感。我的成绩不尽如人意。然而当我明白以前暗恋的那个男孩是喜欢过我的,遗憾吗?也不算是。当他变成记忆中无法泅渡的彼岸,当回忆仅仅变为回忆时,也无所谓遗憾与否。从那之后我最后肯承认,年轻时的誓言,虽然真诚却也未必长久,只因流年暗换,物是人非。匆匆那年终将过去,沉醉在别人的故事里,执著着自己的梦! 像他们一样,我也以前想把那些过去的岁月,像对待一颗颗透明却又流光溢彩的水晶珠子一样,用一根细细的线,留意地、轻轻地串起来,一生珍藏。但是我终究还是没有那样的力量,只能也让他们散落成那些花儿,空气中还有存在过的芬芳,而我们已经各自奔天涯。而那些以前晶莹剔透的青葱岁月,那些在岁月中深深爱过也深深伤害过的人们,最后在悠悠的时光里,落地成灰。 《匆匆那年》这部小说没有结局,而我们的青春会有结局吗? 以前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日子最后结束,以前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与事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模糊。 当已经不在一齐的时间超过了以前在一齐朝夕相处的时间时,他们也慢慢由我生命的全部而渐渐变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正所谓“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1000字读后感篇3

?水浒传》这一部关于梁山英雄好汉的悲壮史诗,终于被我读完了。我读的是原著,虽然厚,但是有种原汁原味的感觉,是我全身心的进入了书籍,与里面的人物一起经历着一个又一个令人热血沸腾的故事。

英雄好汉,从最初的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可惜遭奸臣谋害。读到最后,我不由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水浒传》有两个字贯穿全文,可以说是这本书的主旨:忠和义!

“忠”这个字在宋江身上有很好的体现,不论有多少的多么诱惑,不论敌人有的凶猛,他依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而且林冲的妻子又做到了“忠”,她对于高俅之子的侮辱,宁死不屈,最后上吊自杀!而在当今这个社会中,很多人都能做到“忠”,但是“义”就很少有人可以做到了。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1000字读后感篇4

想必《西游记》大家都不陌生,它就是我国四大名著中吴承恩的著作,书中唐僧孙悟空等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人物,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让人读起来就舍不得停止。我一口气把他读完了,心中感慨万千,如翻江倒海一般,虽然是神话,但批判的`却是现实生活中人们丑恶的一面。

书中重点讲述了唐僧四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个个修得正果。其中孙悟空这个人物描写得最突出也最成功,从石猴出世到大闹天空再到修得正果,无论是三打白骨精还是收八戒,降沙僧都是整本书的精华。唐僧的善良有爱心,猪八戒虽懒却为取经做出贡献,沙僧的勤劳肯干也十分的有特色。一些配角也为整本书带来了生气,如:二郎神和他的座骑哮天犬,观音菩萨和她的爱徒善财童子等。

我最喜欢《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一度的冤枉甚致赶走过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傅把他从五指山救出来的时候,最后,他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都不可能战胜正义。

?西游记》不愧为一本名著,它那精彩纷呈的故事,栩栩如生的人物,都是其它任何书所不能比的。是《西游记》告诉我做人的道理:只有心地善良的人才能在世界上立足。

1000字读后感篇5

他有一个悲惨的童年,却成为了世界上著名的文学巨匠!——题记

每个人都有值得自己回忆、值得自己珍惜的美好时光,对我来说,童年是我最宝贵的收藏。马克西姆高尔基的小说《童年》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更是一段难忘的回忆!然而,苦难的经历对于成功者是一笔财富,无数曾失落的梦会成为他生活和文字巅峰的一颗闪耀的明珠!

这是一部自传体题材的文学作品,作者在经历苦难之后,毅然地拿起笔,娓娓向我们讲述他那无悔的青春岁月。书中讲述了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幼年时期父亲早逝,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力扶养他,只好把他送到尼日尼的外祖母家度过童年。他只上过3年学,11岁时被外祖父残忍地赶出了家门,走上了“人间”,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作者真实地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在外祖父家中,他看清了周围的一切:贪婪、残暴和凶狠。泯灭人性的外祖父,经常毒打外祖母,年老落魄后竟利用自己的名誉换得金钱;两个自私自利的舅舅更是青出于蓝更胜于蓝,打死了妻子;就连孩子也参与这场权利之争……在这个家中,是美丽善良的外祖母点燃了阿廖沙的生命之灯,就如文中所描述的一样“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外祖母是阿廖沙的所有精神支柱,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而他唯一的朋友——茨冈,给了阿廖沙真正的友情。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懵懂懂地明白了一些道理,但他仍旧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此书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国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童年》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虽然中间掺杂着一些苦涩,却更多的是讲述做人的道理。经历苦难,经历磨难,对于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不是说不经历苦难,不经历磨难就不能成功成才,但经历了苦难和磨难可以使人积累经验,增强毅力,从而使人更加懂得热爱和珍惜自己的事业和生活,也更加懂得如何做人和处世。苦难是成功的养分。高尔基在艰苦的环境下不向命运低头,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底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成就了一名举世瞩目的文学巨匠。我深深敬佩他这种伟大的精神!

如今的青少年都是泡在蜜罐里长大的,苦难对于我们来说,简直只是一个简单而又遥远的名词罢了。我们没有忍受过饥饿的历史,不知一粒米的可贵;没有受过寒冷的考验,无从得知温暖的含义;没有尝过寄人篱下的滋味,想象不到受人白眼和听人风凉话的苦楚。于是,当苦难来临时,常常被命运打倒。

“梅花香自苦寒来”!新一代的青少年朋友们,我们应该勇于接受磨难。诚如高尔基,在经历过人世间最大的贫困、最大的痛苦后,成就了他最终的辉煌。

让我们勇敢地面对生活,挑战命运吧!不经磨难,何来辉煌!

1000字读后感篇6

?围城》一书当中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 分 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1000字读后感篇7

如果你失去了今天,你不算失败,因为明天会再来;如果你失去了金钱,你不算失败,因为人生的价值不在于有钱没钱;如果你失去了文明,你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因为你已经失去了做人的真谛。

我们伟大的祖国素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着称于世,我们中华民族历来十分注重文明礼仪。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有多少名人志士以礼待人的故事至今还被人们广泛传诵,“孔融让梨”的故事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由此可见,文明也是一个国家的冶国之本。

做一个文明的人,首先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孝敬自己的父母是基础,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敬不孝,那么面对社会上的老人怎么会尊?看见幼儿怎么会爱?他根本没有权利涉及道德,否则将会是对道德的亵渎。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有“香九龄,能温席”,得到无数人传誉;现有“全国道德模范李美丽无怨无悔照顾公婆的事迹”,感动世人。今天我们做文明少年,必须由此开始。

做一个文明的人,其次是要讲文明、讲礼仪。

文明礼仪是律已、敬礼的一种行为规范,不仅是个人素质、教养的体现,也是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体现,是我们民族精神的体现。在生活中我们要知礼、讲礼、善礼,做个文明人,不要乱丢垃圾;不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大声喧哗;在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孕,以及抱小孩的乘客让座;按照交通指示和标志行走,不闯红灯;要保护环境卫生,不践踏草坪,不随手摘花。毫不置疑地说,文明礼貌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生活中处处都显示着我们的道德品质。

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成长时期,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到自身的道德品质,如果我们不在此时抓好自身道德素质的培养,那我们即便拥有了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于人于己于社会又有何用呢?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做一个懂文明、有礼貌的谦谦君子,然后才是成才,不能做一部单纯掌握知识技能的机器,而要成为一个身心和谐发展的人。文明就是我们素质的前沿,拥有文明,那我们就拥有了世界上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

文明需要大家来参与,文明的氛围要靠大家共同来营造,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文明礼仪伴着我们成长。

1000字读后感篇8

?狼来了》是幼儿时伴我入眠的枕边小故事,这个故事使年幼的我深深牢记:一定要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要不就会被凶狠的大灰狼吃掉。所以,从记事起,“残忍而凶狠”,是我对狼的唯一印象。

然而,当看完沈石溪的《狼王梦》时,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还有一种心酸的想掉泪的感觉,我的心情久久的难以平静。我被母狼---紫岚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

紫岚为让即将出生的孩子能够吮吸到充足的奶水,冒生命危险到人类的马鹿养殖场去捕猎。没想到却在与大白狗斗智斗勇的绝境下生出五只幼崽。并立志把其中一只培育成新一代的狼王,以完成幼狼的父亲黑桑未了的心愿。不幸一次次降临:洪灾,造成了紫岚痛失一公仔。紫岚发现,长子黑仔长得很像黑桑,于是全心驯养黑仔。即将成才的黑仔却不幸被金雕抓走了。紫岚所有的心血白费了。痛心的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次子——蓝魂儿身上。蓝魂儿有父亲的智慧,有母亲的坚毅。可是不幸再一次降临,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紫岚又把希望转移到从小很自卑的小儿子——双毛身上。为了唤醒双毛的狼性,紫岚千方百计的训练双毛。双毛的自卑终于隐藏了起来,成为了紫岚的希望。可是当双毛与狼王——洛嘠挑战时,洛嘠的一声狼嚎,唤醒了双毛的自卑,双毛也死了。紫岚只有唯一的孩子母狼媚媚了,它明白母狼是不可能登上王位的。坚强执着的紫岚并没有万念俱灰,它把希望寄托到了狼孙身上。追寻梦想的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最终选择了与捕食过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故事中的紫岚,虽然只是一只母狼,却把母爱的伟大展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当蓝魂儿被压在捕兽夹下的时候,救不了自己孩子的紫岚,它唯一能做的就是干脆利索地咬断蓝魂儿喉管的一幕。表面上是残忍的,其实是为了让蓝魂儿安然地死去,不要再绝望的痛苦着、挣扎着。紫岚的这种抉择,心中该是那么的悲痛!这让我联想到了现实中的自己。当我做错事时,父母严厉的批评我甚至惩罚我的同时,他们的心中也是痛的。那是他们对我深深的爱!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伟大而又平凡的妈妈!只是我们习惯了妈妈的爱。夏日的晚上当迷迷糊糊的一觉醒来时,妈妈还在轻轻地为我扇着扇子。冬日的晚上,妈妈总是一次次地起来为我掖好被子。面对生病的我,妈妈彻夜不睡的照顾着。面对受委屈的我,妈妈心平气和地开导着。面对骄傲的我,妈妈的警钟及时敲响着!……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妈妈的希望!紫岚的希望是培养出一代狼王。妈妈的希望是我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坚信,我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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