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7篇
活动总结是对活动期间的突发状况进行反思和总结,通过详细的活动总结,我们能够快速识别活动中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以下是58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篇1
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6日,昌邑市民政局联合昌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了主题为“喜迎xx·同心护未来”的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昌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足自身职责,向市民解读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宣传手册的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现场还有学生志愿者参与活动。活动当天,累计发放各类宣传页1000余份。
昌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进商场、进文身店等方式,向广大未成年人、家长、文身从业人员宣传解读工作办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
下步,昌邑市民政局将发挥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职责,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各镇区、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构建市镇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聚焦“六大保护”,编牢织密未成年人安全成长的关爱保护网,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
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篇2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市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6月16日,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在淇滨区九州路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让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走进千家万户。
一大早,九州路宣传一条街人流涌动,熙熙攘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父母外出务工,可以把未成年人委托给他人照顾吗?”“孩子在学校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活动现场,咨询声此起彼伏。
面对询问,巾帼志愿者通过发放未保法政策解读宣传页、未保法知识问答、防溺水宣传手册、家庭常见灾害预防等宣传品,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内容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读。现场群众一致感谢巾帼志愿者的耐心回答,表示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活动现场,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置宣传展板、横幅、咨询台,摆放形式多样的宣传品,巾帼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未保法普及力度,提升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用坚强法治力量护佑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民族发展和国家命运,更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将以“情暖百姓·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依法认真履行好职责,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六进”、困境儿童关爱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构筑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全屏障。
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篇3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要求门卫严格落实来人来访管理制度,人员进入校园严格落实登记、测温、查验物品措施,做到非必要不进入校园。上课期间,严禁学生在无监护人接、班主任审批的情况下离开校园。在县公安部门“安全岗”的基础上,学校组织教职工、家长志愿者参与“护学岗”值班,协助维持上学、放学期间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推进“雪亮校园”建设。20xx年xx月份,xx县“雪亮校园”项目已完成建设并通过了验收,xx月份已投入使用,全县校园内视频监控、“明厨亮灶”监控全部与县情指中心联网。目前该系统已接入学校86个,接入各学校大门口、食堂、体育场等公共部位监控探头视频信号1962路。县教体局不定时通过该系统对学校安保人员工作情况、食堂食品安全情况随机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检查情况通报,并要求相关学校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3、提升保安业务能力和素养。县教体局与治安大队每年联合开展学校保安专项培训,提升学校保安业务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20xx年xx月xx日,对全县所有学校保安进行业务培训,并对参训保安进行考核,合格后颁发保安证,要求做到持证上岗。20xx年xx月xx日,组织对全县学校保安进行了培训,整个培训既有校园安全保卫的理论辅导,又有保安防护器械的操作演练,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了保安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能力。
4、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县教体局每学期开学前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布置,开学后会同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就发现的问题制发整改交办单,督促学校抓实食品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面推进学生家长义务监督员工作,20xx年xx月xx日,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170多名家长义务监督员和77名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要求学校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学校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5、紧抓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配合县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全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严禁面包车营运接送学生。目前,全县有53辆标准校车,3200余名乘车学生全部乘坐合格车辆上下学,基本消除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20xx年xx月,县教体局与郑州宇通公司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校车司机、校车公司负责人共130余人开展了专题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聘请校车安全高级讲师就校车安全乘车常识、校车驾驶员注意事项、校车车载安全设施使用、校车应急逃生常识、交通信号灯认知等内容进行了培训,组织开展了以车辆油路或电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应急处置演练,进一步提升校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会同县公安交管部门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杜绝校车超载、超速的现象发生,督促校车司机、学校值班教师严格落实学生交接手续,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6、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摸排。县教体局要求学校在新学期学生返校前,对校园内的房屋、围墙、体育器材、食品卫生、消防、供电、大功率用电设备等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在班级设立安全信息员,随时摸排学生间的矛盾隐患信息,及时调处学生间的矛盾,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组织学校集中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逐人核实相关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本信息掌握”,要求相关学校密切关注精神障碍患者的身体状况,制定工作预案,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监护人立即送医,同时加强同监护人的沟通和联系,随时了解情况,根据需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7、持续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国旗下讲话、电子屏、展板、黑板报、班级微信群、主题班会、安全演练、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网络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等专题教育,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让安全教育深入人心。让学生、家长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落实好非上学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
8、统筹抓好校园新冠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县教体局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树立长期防控的意识,时刻绷紧防控之弦,坚持把师生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快、狠、严、扩、足”的工作要求,抓紧抓实抓细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各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将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落地。县教体局制发了《xx县教体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局机关干部包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20xx年秋季开学前,县教体局分5个片、11个组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了评估,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9、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每年在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下,开展两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现场办公,当场解决发现的问题。目前,32所设置了“安全岗”的学校,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均实现了学校门口见民警、亮警灯。20xx年xx月xx日,县委政法委牵头召开了全县校园安全防范部署工作会,对全县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再布置、再要求。会后由县领导带队,分成三个检查组,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等形式,对城区公、民办学校和两个重点乡镇(茂林镇、榔桥镇)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地毯式排查,重点就校园安保、校园隐患、寄宿生管理、危化品与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接送学生车辆、涉校涉生矛盾、防溺水、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周边精神障碍患者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交办、整改落实到位。
(二)扎实抓好法制教育
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会同县司法局为全县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并要求法制副校长定期上讲台,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从20xx年开始,支持、鼓励学校将律师请进校园,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用好“青骄课堂”、“宪法小卫士”平台持续开展禁毒教育和宪法知识宣传教育,目前“青骄课堂”正在开展禁毒知识学习答题活动,“宪法小卫士”参与学生数22000多人。20xx年疫情期间,会同县检察院拍摄短视频,开展疫情防控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参与学生数达18000余人。
(三)重点关爱特殊群体学生
1、加强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后,开展特殊体质学生信息摸排,不断完善信息台账,加强关爱。把心理异常的学生列为重点,发现异常及时与家长沟通,引导家长正视问题,及时到医院就诊。各校设置了心理辅导室(心灵之家),安排心理辅导教师值班,对学生开展心理疏导。
2、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要求,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和联控联保联查机制。会同县残联对全县6-15周岁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了核查,入学率达100%。全县残疾儿童的就学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县教体局印发《xx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制作“送教上门工作手册”,送学习、送政策、送温暖,让残疾学生家庭感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传递的温暖。
3、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全部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范围。
4、关爱留守儿童。县教体局加强留守儿童信息摸排和统计工作,建立留守儿童台账,实现信息共享;改善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实施寄宿制精细化管理,为住校留守儿童提供优质寄宿服务,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之家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封闭式管理,亲情般关爱,系列型服务,全方位育人”的管理模式和教育方法,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学校开齐开足劳动课程,广泛开展劳动教育,根据不同年级特点开展劳动类竞赛活动,引导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劳动基地,或者合作创建劳动基地。组织开展省、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全市12个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中,xx县有5个;全市32个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中,xx县有9个,数量均位居全市前列。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手机管理和近视监测干预,增强爱眼护眼意识。以活动为载体,推进素质教育,举办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文艺展演和作品评选、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小学生经典诵读比赛、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等美育活动;举办中小学生篮球赛、乒乓球赛、小学生足球赛和击剑比赛、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幼儿体操比赛等赛事活动,大力推进“书香校园·阅读相伴”建设活动,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和文化素质。
二、存在的问题
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能形成有效工作合力,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学生校外时段监管缺失。学校对学生校外时段的教育和管控乏力,部分学生家长因工作、生活原因,不能履行监护人的责任,监管教育不到位,学生在走出校园后,与社会人员接触机会增多,易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受伤害的风险加大。
2、网络犯罪隐蔽性强。学生在校外时段网络使用管理不到位,学生不能正确使用手机、电脑,沉迷网络的现象普遍,存在通过网络交友不慎的风险,其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易出现偏差;社会不法分子、黑恶势力通过网络引诱、控制青少年学生,隐蔽性强、发现难度大。
3、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根除难度大。城区中学晚自习下课时段,校门口人员集中,偶尔有着装怪异、染发社会青年出现。城关三小、城关二小、千亩园学校周边“小饭桌”较多,学生就餐场所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隐患较大。城区学校放学时交通拥挤现象依然存在,城关五小大门侧面为临时菜市场,老百姓买菜逆向行驶,给学校放学交通带来安全隐患。
4、部分农村学生上下学交通不能保证。部分校车运营线路由于乘车学生数少,存在亏损的情况,司机随时有可能将车辆出售,停止承运的可能,这部分学生上下学交通不能得到保证。
5、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疏导。学校的心理咨询室辅导教师均由经过培训的教师兼职,专业能力欠缺,只能提供简单的心理疏导服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家长对心理健康认识不足,一般不愿带孩子到专业医院就诊,存在安全隐患。
6、学校卫生室和校医普遍缺乏。学校是学生学习、生活的聚集场所,容易发生群体性 传染病和突发意外状况,但全县大多数学校无校医,没有设置医务室,宣城市工业学校、xx县中学等寄宿学生较多的学校急需校医。目前学校保健老师大多由体育教师兼任,医护知识不够,应急处置能力不专业,遇突发情况难以正确、迅速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
1、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宪法小卫士”平台、法制副校长授课、律师进校园和法院审判旁听等多种形式,以真实的案件,警醒和教育未成年人,增强未成年人守法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2、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发挥好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优势,通过学校日常管理和教育,强化学生的交通、消防、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心理健康、防范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等安全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3、持续关爱重点学生。创新信息搜集方式、方法,分班级建立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信息全、问题清、根源明,常态化开展校园欺凌信息摸排和学生矛盾摸排,及时预警班级不良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突出做好重点关爱学生的管理和监控,加强心理辅导,及时教育、转化,做好矫治工作,对困难家庭的学生要加强关爱和帮扶。
4、强化班主任、安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和班主任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5、建好未成年人保护站。以学校心理咨询室和课后服务工作为抓手,成立未成年人保护站,建立班主任管理、教师帮扶、困难支助、心理辅导等多渠道关爱机制。争取政策、资金支持,逐步充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家长的认识。
6、深化“安全岗”、“护学岗”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岗”、“护学岗”职责,拓宽值班视野,强化保安管理的培训,深化警校合作,让社会闲散人员在学校周边无立足之地。
7、开展大家访活动。以学校为单位制定家访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家访活动,实现班主任、课任教师与家长面对面交流。依托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让监护人切实承担管理好未成年人的职责,提高其对未成年人教育的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家庭在保护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作用,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8、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明确县教体局相关股室和学校、班主任职责,理顺未成年人保护事件报告的程序。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未成年人成长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寻求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帮助加以解决,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环境。
(二)加强学生校外时段的监管
落实“双减”政策,做好课后服务工作。通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家庭、学校、社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配合协调,加强对学生校外时段的监管。
(三)强化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监管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保护,严格落实校内手机管理的各项规定,引导家长主动担责、以身作则,提升对孩子使用互联网的引导与管理能力。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微信群、qq群的监管,发现未成年人违法或受伤害问题信息,及时互通信息,共同落实好引导、管控措施,严防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引诱、控制、侵害未成年人。
(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会同县公安、文旅、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让不法分子在校园周边没有活动空间。
(五)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坚持以过程、效果为导向,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县教体局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可执行、能落实为原则,审核各被督导单位工作方案,不定期深入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全过程参与班主任培训和学校家长会等工作,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六)严防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
落实好校内班主任、学科任课教师和校外相关部门信息摸排、报告责任,及时发现未成年人的不良倾向,及时向公安部门、学生监护人报告,通报相关信息,严防黑恶势力向校园内渗透,严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七)争取支持建好学校医务室
争取将中小学医务室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设施设备,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医务室。
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篇4
作为教师,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二、培育人格魅力,面向全体学生,基于教师人格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尊重学生,关心爱护学生,爱心沟通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篇5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结合民政实际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篇6
国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共同议论的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以及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了全面的规定,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走上了一个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作为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作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篇7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月10日下午,x市天心区大托铺司法所邀请村级法律顾问——兰天法律服务所罗红梅律师,结合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大托铺街道兴隆村五楼会议室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宣讲现场,罗律师以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鲜活、真实、典型事例为切入口,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引导提醒同学们要提高警惕,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在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要保护自己,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为调动孩子们的'积极性,活动还采用了现场答疑的方式,详细解答孩子们提出的问题。课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为同学们发放了自制的普法宣传材料,告知他们,如遭遇网络暴力、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老师、家长以及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此次宣讲活动,既为孩子们送去了法治之风,促进其学法、守法、用法,还让他们学会了如何用法律知识更好地保护自己,为未成年人的安全成长撑起了“保护伞”。